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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加快全市交通运输物流业发展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  2018-04-17【打印该页】

 

 一、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全市交通运输物流业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交通运输是物流业的基础环节和重要载体,在推进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基础和主体作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流业发展,积极推进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不过,与新时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物流供需匹配效率的要求相比,交通运输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目前我市注册36家的道路运输物流业户、89家邮政寄递业户中,突出表现在运输结构不合理、运输组织方式落后、装备技术和信息共享水平较低、创新能力不强等方面,这与快速建设我市“丹江口库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步伐不相适应。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我市大交通大物流格局”决策部署和省政府2017年《河南省物流业转型发展规划》、国家交通运输部等十四部门《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我们着眼于降低交通运输经济成本,以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为导向,对我市交通运输物流业发展进行了广泛调研、论证,印发了该“意见”,明确了今后三年交通运输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意见”对于拓展交通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交通运输的新期待具有重要意义。

二、关于货运车辆经营者比较关注的“简化车辆检验和检测”

“意见”的第四部分第三款第8条中明确“取消货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上线检测,由经营者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为前提,自主确定二级维护周期,自行组织车辆维护;新增货运车辆出具生产合格证的,减少外检流程,免收新车入户费和上线检测费用。”这是政府行业职能部门围绕“放管服”,经过与车主业户面对面的征求意见和货运市场发展的调研而制定出的扶持政策。其主要目的是减轻经营者的成本负担,为我市交通运输物流业发展“提质增效”。这也与国家政策相吻合,并且在今后我们还要提升车辆检测技术和水平,逐步将现在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安全性能检测合并,减少环节,但不包括危险品货运车辆检测。

三、关于“对新增、外挂车辆回归和外地籍车辆入户本市运输企业的,对运输企业实行财政奖励和优惠政策”

近年来,我市货运企业车辆更新速度平缓,本市籍货车在外地入户经营较多,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我市运输业经济量提速。为了鼓励运输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外地入户车辆“回籍”为家乡运输业发展“增砖添瓦”,我们制定了“本市籍新增货运车辆,以车辆价格的3%予以奖励;外挂回归货运车辆免收两年车辆年检费、上线检测费,企业管理费减半”的财政奖励和优惠政策。特别是外地籍货运车辆的财政奖励更加倾斜,真诚欢迎外省市县运输企业和有志之士加入我市运输 “团队”实现共赢。

四、关于入驻物流园区经营的政策支持

目前我市正在加紧建设中心城区物流园和铁路物流基地,推进公路货运和的铁路货运之间有效衔接,提升运输经济发展空间。2018年我市将首先启用万里物流园,运用“互联网+”车货匹配、车辆租赁、车队管理、共同配送、专线整合等运营新模式,为车货承运提供全方位的安全快捷优质服务。对入驻“园区”经营业户,我们根据税务部门相关政策,制定不同的奖励比例,以此带动我市交通运输物流业稳步发展,使我市交通运输物流业保持良好发展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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