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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服务业发展意见》(试行)的起草说明及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  2018-08-31【打印该页】

关于《鼓励服务业发展意见》(试行)的起草说明

 

为大力发展服务业、繁荣现代服务业,按照邓州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起草了《鼓励服务业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起草的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意见》的必要性

目前,全省正全力投入到中部崛起的建设当中,我市在丹江口库区区域中心建设中占据重要位置,是中心城市之一。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服务业对我市调整经济结构、提升发展水平、增强发展后劲、建设丹江口库区区域中心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性导向作用,制定《意见》意义重大。

二、制定《意见》的及时性

全南阳市已制定或正在着手制定发展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等政策措施,我市近年来发展过程中,传统产业、支柱产业较为迅速,现代服务业也需要齐头并进,亟待开发。制定《意见》是市委、市政府推进“经济强市”的有力举措,恰在其时。

三、《意见》起草过程

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政策起草的基础性及后续性工作。先后到各乡镇(街、区)、兄弟县市调研,参考我省、市、县优良经验、做法,着眼未来发展规划,拟定初稿,其后,多次召开研讨会,反复修改,经常务会讨论,最终完成起草工作。

                              

关于《鼓励服务业发展意见》(试行)的依据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先后到省、市、县等多个地方考察、调研服务业发展情况,并参考我省、市、县优良经验、做法,结合我市服务业发展现状,着眼未来我市服务业发展规划,主要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4〕152号、南阳市起草的《南阳市促进物流业转型发展若干措施》、《南阳市促进商贸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南阳市关于鼓励金融机构进驻金融聚集区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精神,拟定了《鼓励服务业发展意见》初稿,其后,多次召开研讨会,反复修改,经政府常务会讨论,最终完成了该文件起草工作。

 

                                      邓州市商务局

                                 2018年8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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