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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州市土地储备暨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市政府办公室  2019-09-09【打印该页】

近年来,上级部门先后下发了《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土地储备暂行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为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征求各部门意见后,修订了《邓州市土地储备暨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新修订的《办法》内容包括:总则、债券资金、前期开发、储备土地的管护、资金管理、职责分工等7个部分,共22条。《办法》特别明确了土地储备实行名录制管理,深化和健全土地储备全流程管理,推进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和融资方式调整,要求构建多部门联合的监管体系。

新的《办法》对土地储备业务全流程管理作了四方面规定。

一、加强土地储备管理,明确土地储备机构和流程。

二、明晰土地储备和债券资金的范围。

三、细化了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的具体规定。

四、明确储备土地管护的方式和内容。

新《办法》的修订,将更加规范我市土地储备流程管理,推进土地储备债券资金的使用和范围,为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保障。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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