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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解读 
市政府办公室  2020-04-10【打印该页】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招商引资政策,在工作中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随着招商引资形势的不断变化,原有政策优势已经不够明显,为落实我市2019年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推动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我市建设丹江口库区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我们结合当前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借鉴周边县市的成功经验,经过和相关部门多次讨论,最终经市政府2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3月17日正式印发《邓州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和《邓州市招商引资实施办法(试行)》。

二、项目引进原则

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坚持“两要两不要”(要税收富乡富市的、要就业富民安民的,不要圈占资源的、不要破坏环境的)的原则,同时,入驻我市招商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保要求,产业布局、投资强度等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三、政策适用范围

此次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适用于注册地在我市的新引进工业项目(含原有企业技改扩规项目),对投资强度大、税收贡献能力强的重点工业项目和战略新兴产业项目以及符合我市产业规划的一、三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参照本优惠政策经集体研究确定其他扶持政策,落户乡镇的项目可参照此政策由乡镇具体实施。

涉及科技和工业战线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1.关于高端装备应用。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应用智能技术与装备,设备先进、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在项目建成投产后,经工信部门审核认定,按其先进设备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获得国家、省产业发展扶持的,分别按照补助金额的100%、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300万元、100万元。

2.科技创新奖励:对认定的国家级(科技部认定)、省级(河南省科技厅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经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研发基地并开展研发工作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企业当年新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5万元、3万元;企业当年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当年新获得国内实用型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每件奖励5000元。

关于厂房建设奖励、厂房租金减免优惠政策

一、关于第九款厂房建设奖励问题

政策规定:“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给予厂房建设支持,企业自建1000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厂房的,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需说明的有3点:

第一:奖励对象需满足3个条件:1、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以上项目;2、单独供地的项目;3、自建自用的厂房建筑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

第二:奖励时间:项目竣工投产后,经过评估达到合同约定的建设规模、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符合合同约定的规划建设条件的方可进行奖励。

第三:奖励资金由财政负责兑现。

二、关于第十一款厂房租金减免优惠问题

政策规定:“凡入驻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固定资产投资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第一年全额免除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元收取,当税收强度达到每年每平方米100—200元的(不含200元),租金优惠50%;当税收强度达到每年每平方米200—300元的(不含300元),租金优惠80%;当税收强度达到每年每平方米300元的,租金全免。”需说明的有4点:

第一:这款优惠政策特指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孵化园等标准化厂房的项目。

第二:这三年房租的优惠减免,第一年是按项目投资额度来考核减免;由于不同产业、不同行业,投资强度差异较大,因此对不同项目,投资强度由投资合同来约定;第二、三年,无论什么行业的项目,均按统一标准的税收贡献,来进行考核减免。

第三:厂房一律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一年一交,先交后减免。减免标准按照企业投入、产出指标进行核查评估后,落实兑现减免优惠政策。

第四:由于目前政府投资建设的标准化厂房资源有限,一些项目需租用园区现有企业的闲置厂房,这个房租高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厂房租金价格。对此,我们除了比照孵化园租金奖励标准外,政府再按每3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定额补贴。

关于财政贡献奖励的政策解读

一是单独供地项目。新引进单独供地工业企业,年亩均税收5-10万元的,投产之日起,其年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市级财政贡献部分,前三年按100%的标准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在足额缴纳当年土地使用税的情况下,按企业当年上缴土地使用税市级财政贡献部分50%的标准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年亩均税收10万元以上的单独供地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其年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市级财政贡献部分,前三年按100%的标准、第四年和第五年按50%的标准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在足额缴纳当年土地使用税的情况下,按企业当年上缴土地使用税市级财政贡献部分70%的标准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

二是租用现有厂房项目。入驻标准化厂房工业企业,从投产之日起,当税收强度达到每年每平方米100—200元的(不含200元),前三年按企业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市级财政贡献部分50%的标准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当税收强度达到每年每平方米200—300元的(不含300元),前三年按企业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市级财政贡献部分80%的标准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当税收强度达到每年每平方米300元的,前三年按企业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市级财政贡献部分100%的标准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

关于用地保障的优惠政策

一是注重规划引领。以“三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乡镇专业园区为项目重点落地的载体和平台,提升完善功能,增强承载能力、辐射带动力,围绕区域的规划定位和发展重点承接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或战略新兴产业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原则上通过招拍挂方式在“三区”依法取得项目单独用地。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需要单独供地的优质项目,入驻在产业集聚区设立的返乡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或乡镇专业园区。

二是降低用地成本。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企业实际需要也可实行弹性出让办法,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差异化供地方式,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上述供地方式在办理项目核准、规划、建设、抵押融资等手续方面,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50年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具有同等权能。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的,土地使用者在使用租赁土地达到合同约定转为出让土地的条件后,经出租人同意,可将承租的全部或部分土地按协议方式办理出让手续。

三是基础设施补助。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到1亿元(含1亿元)、1亿元到3亿元(含3亿元)、3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在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完成约定投资后,分别按照每亩12万元、16万元、22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四是做好用地保障。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全市各类招商引资项目用地;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开辟项目用地 “绿色通道”,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益。

关于企业上市奖励、融资支持、政府主导的产业发展基金扶持等政策解读

企业上市奖励。对投资企业在主板上市的给予300万元奖励,在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给予20万元奖励。

政策解读:企业上市能够获得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来源,有利于企业实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是现代企业做大做强、提升产业层次、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市政府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大力支持优质企业挂牌上市,并召开专题会议解决拟上市企业在融资、环境卫生、土地等各方面的经营难题。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意见》(邓政〔2018〕48号),对主板、创业板、中小板、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版、展示板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200万、200万、100万、30万、8万元的资金奖励。今年这次最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把企业在2019年7月份国家新推出的科创板上市也加入奖补政策中来,有利于提高创业型科技企业的上市积极性。

目前,我市已有13家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成功挂牌,为企业落实了专项奖补资金104万元;邓州市雪阳坯衫有限公司在新三板上市,驰诚驾校、邓农食品(原黄志牧业)、好想鹅、康硕智能制造已经分别列入了省级和南阳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进行重点辅导培育。今年我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培育,目标是:1家企业完成股改进入上市辅导,2家完成中介机构进驻,新增3家以上中原股权交易所挂牌企业。

融资支持。政府设立市场化担保基金和过桥基金,提高工业贷款余额和占比,为工业企业争取更多市场化融资。进一步畅通银政企对接,通过提高商业银行对公存款额度的办法,鼓励银行提高对工业企业的授信额度。

政策解读:我市金融工作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重点,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目前社会上的“过桥”资金成本过高,利息难以承受,企业运营风险飙升,为了解决目前企业的发展困境,降低企业风险和运行成本,确保邓州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今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我市将在现有的担保、过桥资金的基础上,设立市场化运行的政府担保基金和过桥基金,提高工业贷款余额和占比,争取为中小企业实现市场化融资30亿元以上。

我市将继续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多措并举加强政府、银行、企业合作,组织相关部门、银行和中小微企业召开“政银企”融资对接专题会议,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政府主导的产业发展基金扶持。设立政府主导的产业发展基金,实施资本招商,灵活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重点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且辐射带动强的重大产业支撑项目提供扶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政策解读:我市将设立政府主导的产业发展基金,促使产业基金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发挥积极作用,以资本为纽带引进更多优质项目落地邓州。在工业方面,今年将探索建立邓州市先进制造业政府引导基金,依托专业基金管理团队,按照市场化规则支持基金发展,促进基金健康高效规范运用。

我市将加大财政对于产业基金的支持力度,引导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积极与省内产业基金管理机构合作,开展基金投资,吸引各类机构和资本扶持我市优秀的产业项目,通过基金投资带动重大产业落地,提升产业竞争力,培育壮大工业企业,也为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我市企业上市打开通道。同时我市也将高度重视省级产业基金运用,强化项目的包装对接,争取省级基金支持我市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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