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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林业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县级自查验收方案》的通知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09-05-04【打印该页】

邓政办〔2009〕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邓州市林业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县级自查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紧落实。

二○○九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林业  重点工程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4日印发  

      (共印70份)  

邓州市林业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县级自查

验  收  方  案

根据《2009年度邓州市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邓政[2008]84号、《邓州林业生态市建设工作督查与奖惩办法》邓办[2008]78号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为全面掌握全市去冬今春植树造林任务完成情况,为南阳市复查、省核查做准备,决定对各乡镇办2008、2009年度林业生态市建设造林工作进行复查验收。现依据省、南阳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安排和《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方法

由林业技术人员组成八个验收小组,逐乡镇办验收。

二、验收时间

5月4日开始至5月14日结束。每乡镇办2-3天。

三、验收内容

1、2008年度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自查上报面积的保存情况;

2、2009年度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面积、成活率核查。

四、验收办法

1、实行全面验收,对各乡镇办2008、2009年度造林的保存、成活面积,逐村、逐地块、逐路(沟、渠)段进行验收。

2、验收以村为单位,分水源涵养林、农田林网、廊道、环城等工程造林类型进行。以1:50000军用地形图为底图,采用GPS定位,逐地块进行核实上图,密度、成活率、保存率现场抽样确定,面积采取实地测量和现场地图勾绘、内业计算确定,按照现有成活、保存情况折算统计面积,2008年度造林株数保存率在80%以上为合格,2009年度造林成活率在85%以上的为合格。

3、村镇绿化工程中的围村林、道路、游园验收,方法同第2条,村宅绿化以户为单位,分树种统计实际造林株数。

4、对2008、2009年度造林重复的地块、路(沟、渠)段,要调查补植比例,并在图表上注明。

五、纪律要求

1、验收人员要切实负责,注意界清乡界村界,要逐村、逐地块、逐路(沟、渠)段进行验收,做到查清、查透、查实,避免漏查、重查。

2、要认真核对填写图、表,做到图、表、实地一致;图、表、实地不符的,要重新验收,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验收原始档案要妥善保管,以便核对。

3、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讲求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

1、2008年度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核查表

2、2009年度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验收表

3、2009年度村镇绿化工程村宅造林验收表

4、生态工程检查分组一览表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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