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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土〔2022〕8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邓襄路西侧、丹江大道南侧等两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决定 
市政府办公室  2022-11-09【打印该页】

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复(豫政土〔2014〕423号文、豫政土〔2022〕519号文、豫政土〔2022〕677号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邓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DT〔2022〕38-39号)》经邓州市产业集聚区城建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研究同意:

1.对位于邓襄路西侧、丹江大道南侧的DT〔2022〕38号19155.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2.对位于东扶路西侧、丹江大道南侧的DT〔2022〕39号28148.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附件:邓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DT〔2022〕38号-39号)

2022年11月8日


附 件

邓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

(DT〔2022〕38号)

宗地名称

邓襄路西侧、丹江大道南侧拍卖出让工业用地

基本情况

位    置

邓襄路西侧、丹江大道南侧

面    积

19155.9㎡

(28.73亩)

出让年限

50年

用    途

工业用地

供地条件

三通

产业准入条    件

投资强度不小于3500万元/公顷,行业分类为纺织业,行业代码为17。

规划设计条    件

容 积 率

≥1.0

建筑系数

≥60%

绿 地 率

≤20%

竖向界限

-5m≤H≤24m

其它条件

该宗地按照“标准地”“3+N+1”控制性指标设置,投资强度≥234万元/亩、亩均税收10万元/亩,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

环境保护要    求

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建成后,需环保部门进行“三同时”验收。

地价评估审议结果

646.425万元(合22.5万元/亩)

出让条件

出让方式

拍卖

起始价

647万元

增价幅度

10万元

竞买保证金

647万元

备    注

成交总价款包括土地储备成本和代收税费,不包括契税。


邓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

(DT〔2022〕39号)

宗地名称

东扶路西侧、丹江大道南侧拍卖出让工业用地

基本情况

位    置

东扶路西侧、丹江大道南侧

面    积

28148.1㎡

(42.222亩)

出让年限

50年

用    途

工业用地

供地条件

三通

产业准入条    件

投资强度不小于3500万元/公顷,行业分类为专业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35。

规划设计条    件

容 积 率

≥1.0

建筑系数

≥60%

绿 地 率

≤20%

竖向界限

-5m≤H≤24m

其它条件

该宗地按照“标准地”“3+N+1”控制性指标设置,投资强度≥234万元/亩、亩均税收10万元/亩,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

环境保护要    求

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建成后,需环保部门进行“三同时”验收。

地价评估审议结果

949.995万元(合22.5万元/亩)

出让条件

出让方式

拍卖

起始价

950万元

增价幅度

15万元

竞买保证金

950万元

备    注

成交总价款包括土地储备成本和代收税费,不包括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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