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复(豫政土〔2014〕423号文、豫政土〔2022〕519号文、豫政土〔2022〕677号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邓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DT〔2022〕38-39号)》经邓州市产业集聚区城建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研究同意:
1.对位于邓襄路西侧、丹江大道南侧的DT〔2022〕38号19155.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2.对位于东扶路西侧、丹江大道南侧的DT〔2022〕39号28148.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附件:邓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DT〔2022〕38号-39号)
2022年11月8日
附 件
邓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
(DT〔2022〕38号)
宗地名称 |
邓襄路西侧、丹江大道南侧拍卖出让工业用地 | ||||||
基本情况 |
位 置 |
邓襄路西侧、丹江大道南侧 | |||||
面 积 |
19155.9㎡ (28.73亩) |
出让年限 |
50年 | ||||
用 途 |
工业用地 |
供地条件 |
三通 | ||||
产业准入条 件 |
投资强度不小于3500万元/公顷,行业分类为纺织业,行业代码为17。 | ||||||
规划设计条 件 |
容 积 率 |
≥1.0 |
建筑系数 |
≥60% | |||
绿 地 率 |
≤20% |
竖向界限 |
-5m≤H≤24m | ||||
其它条件 |
该宗地按照“标准地”“3+N+1”控制性指标设置,投资强度≥234万元/亩、亩均税收10万元/亩,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 | ||||||
环境保护要 求 |
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建成后,需环保部门进行“三同时”验收。 | ||||||
地价评估审议结果 |
646.425万元(合22.5万元/亩) | ||||||
出让条件 |
出让方式 |
拍卖 |
起始价 |
647万元 | |||
增价幅度 |
10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647万元 | ||||
备 注 |
成交总价款包括土地储备成本和代收税费,不包括契税。 | ||||||
邓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
(DT〔2022〕39号)
宗地名称 |
东扶路西侧、丹江大道南侧拍卖出让工业用地 | ||||||
基本情况 |
位 置 |
东扶路西侧、丹江大道南侧 | |||||
面 积 |
28148.1㎡ (42.222亩) |
出让年限 |
50年 | ||||
用 途 |
工业用地 |
供地条件 |
三通 | ||||
产业准入条 件 |
投资强度不小于3500万元/公顷,行业分类为专业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35。 | ||||||
规划设计条 件 |
容 积 率 |
≥1.0 |
建筑系数 |
≥60% | |||
绿 地 率 |
≤20% |
竖向界限 |
-5m≤H≤24m | ||||
其它条件 |
该宗地按照“标准地”“3+N+1”控制性指标设置,投资强度≥234万元/亩、亩均税收10万元/亩,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 | ||||||
环境保护要 求 |
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建成后,需环保部门进行“三同时”验收。 | ||||||
地价评估审议结果 |
949.995万元(合22.5万元/亩) | ||||||
出让条件 |
出让方式 |
拍卖 |
起始价 |
950万元 | |||
增价幅度 |
15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950万元 | ||||
备 注 |
成交总价款包括土地储备成本和代收税费,不包括契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