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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6-09-27【打印该页】

一、行政处罚类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

3、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按《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细则》构成听证条件的。

二、行政强制类

1、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及其有关材料可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货值金额超过一万元的;

2、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三、行政许可类

1、生产许可证的颁发;

2、面积超过1000平米的超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

3、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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