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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2012〕27号 关于加快推进政府网站群建设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2-12-06【打印该页】

邓政〔201227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政府网站群建设

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5月24日全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南阳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首先,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新要求。政府掌握的大量信息资源,对于企业和个人分析市场,科学安排生产、生活,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人民群众对这些信息的需求持续增长。其次,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和参与意识不断增强。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越来越强,对维护自身权益更为关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越来越高。第三,互联网技术发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带来机遇和挑战。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特别是微博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热点问题尤其是负面消息容易被聚焦放大,不实传言容易滋生蔓延,这对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提出了更高要求。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的本质要求。人民群众享有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重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政府信息公开为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提升行政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义深远,形势迫切。各乡镇办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实效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是基础和关键。各乡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继续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协调会议、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新闻发布会、信息澄清、年度报告、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等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一)统筹安排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要本着“以人为本、集约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思路,以“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统一标准、保障安全”为原则,在全市电子政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开展政府网站群建设工作,杜绝各自为政、分散建设、重复投资的现象发生。

(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各乡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一是抓紧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要依照《条例》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对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对公开内容和进度作出更为合理的安排部署,不断细化和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公开的操作性、全面性、有效性,以此加快公开步伐,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和信息量,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既及时、准确、全面,又规范、有序、稳妥。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细化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要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疑难问题的研究,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公开,依法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积极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新工作,要适应当前新形势和新要求,注重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总结交流各乡镇办和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社会舆情引导,制定应对预案,加强过程监控,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信息,公开前,要充分预判公开后的社会反映;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对易于引发炒作的情形,要及时发布正面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合规按程序取得政府公开的信息。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渠道建设。各乡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逐级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对财政预算决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信息,要集中展示,方便公众查阅。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信息公开栏、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等渠道的作用,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五)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会议制度。调整健全由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保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拆迁办、市交通局、市物价办、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为成员的协调会议制度。明确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组织协调和整体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突发事件等问题。

(六)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主动公开工作中,要健全完善保密审查制度,依照保密法规,特别是依据中央、国家机关同国家保密局联合下发的《国家秘密及其具体范围的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批,逐级把关。要将保密审查与公文办理、网上发布等程序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保密审查工作的可操作性,从源头上处理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保密审查工作的关系,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谁主管、谁把关,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单位主管领导,内部相关部门,并责任到人。对在主动公开工作中,不按《条例》规定,导致应当公开不公开的,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不依申请制度办理,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的,在社会上散布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等,不及时予以澄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在年度报告工作中,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的,一旦发现问题,当即追究行政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政府门户网站群子网站建设。门户网站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载体。我市的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个阶段为门户网站基础建设(2011年11月—2012年6月底基本完成),主要任务是门户网站改版升级、网络升级、应用系统开发建设。第二个阶段是子网站建设、服务器增容和为职能部门网站应用项目开发,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2012年6月—2012年8月底完成)。目前,我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第一阶段已经建设完毕,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已经完成,下步主要任务是把门户网站子站建设启动起来,完成门户网站建设的基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积极配合,扎实推进各乡镇街区、各单位子网站建设工作。未建设网站的单位要提供栏目规划,由市政府信息中心统一组织建设,在两个月内完成政府门户网站群子站建设;已建设网站的单位,与市政府信息中心进行协商,根据原有的栏目内容,使用统一的系统重新优化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两个规范”和“九项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是基础和关键。我市政府信息中心已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开展情况,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协调会议、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新闻发布会、年度报告、拟公开审查发布、考评办法等制度进行了完善。各乡镇街区、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并根据市“两个规范”科学规范编制本级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领域是信息公开的重点和难点。一是要积极探索财政预算决算的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特别是要扎实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做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公开工作。二是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要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一是要公开年度具体建设计划、建设进度的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地址、建设方式、建设规模、进度安排、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计划开竣工时间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和责任人等。二是要及时公开房源信息,按项目公开房源的位置、套数、套型等情况。三是要及时公开保障对象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轮候规则、轮候家庭的数量和名单。要及时公开分配程序和过程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评分排序、摇号、选房的全过程。要及时公开分配结果信息,包括保障户的姓名、保障房位置、套型面积等信息,对保障对象家庭住房、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核查并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公布核查结果。(市住建局牵头落实)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一是要准确可靠。政府信息是权威信息,准确、可靠是基本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对公众有实际的参考价值。二是要及时有效。对已经引起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必须快速响应,争取第一时间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三是做好日常的信息公开和宣传。适时发布政策法规、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科普知识等信息,使公众不断增强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四是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稳慎发布,增强信息公开的社会效果。特别是在发布食品安全重要敏感信息时,要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注意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不能简单的一讲了之。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中,面对公众和媒体的疑虑,更要态度诚恳,耐心解释,妥善回应。(市食安办组织落实)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准确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环评等行政许可、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等信息,让公众对环境信息有动态、纵深的了解。二是要设置环境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群众获取环境信息提供方便。(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5.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一是要建立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应全面公开,对不依法履行公开职责的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是要加强招投标有关信息公开。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有关政府信息,要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快推动全市范围内的招投标信息共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落实)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二是要提高各类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结合实施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公布公告重特大责任事故和非法违规单位名单,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市安监局牵头落实)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要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市国土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8.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定的涉及价格政策项目、标准的文件,经逐级审核后及时公开,全年公开的数量不低于形成公文总数的95%。二是将涉及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性价格进行公示,如水、电、燃气、暖气、出租车等项目的收费。收费标准调整时,要及时变更。三是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明码标价制度,严肃查处经营企业价格欺诈等不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为。将违法违规行为及其查处情况的公开工作与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的重点工作保持一致,以公开曝光推动行政执法。四是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如办事指南、会议通知、工作计划等,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公开。(市物价办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国务院、省、南阳市对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作出明确部署,各乡镇街区、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区、市直各单位一定要按照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安排专门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具体抓、负实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制定进度安排,落实到责任部门,落实到责任岗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前任务和长远需求,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配备专职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机构的稳定性,加强工作力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做好培训工作。市政府信息中心要把对公开专员的培训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全市98个单位和乡镇的信息公开专员培训工作。一是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二是创新培训方式,分批分层次,通过举办现场工作会、经验交流会、学习考察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和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懂政策、精业务、善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四)加强调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新的工作,新情况和新问题会不断涌现。我们必须要注重调查研究,要及时总结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优秀经验,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

(五)完善目标考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体系。制定考评细则,量化考核标准,提升分值及比重,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考评和社会评议相结合考评机制,既要加大政府系统内部的工作考核考评力度,也要扩大公众参与度,实行跟踪问效,确保稳妥推进。

(六)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信息中心要切实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指导推进、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工作。要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通过定期督查、适时通报、专项抽查等手段,对《条例》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乡镇街区、市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和深入稳步推进。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727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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