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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2012〕42号 关于转发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2-12-06【打印该页】

邓政〔201242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九龙乡、文渠乡、腰店乡、桑庄镇、赵集镇、湍河街道、花洲街道、古城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的意见

(宛政〔201280号)

邓州市、新野县、镇平县、唐河县、社旗县、方城县、卧龙区、宛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是指总干渠分水口门到各供水目标之间的输水管线、提水泵站等,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沿线受水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具有重大意义。为切实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进度,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在我市共设8个分水口门,年均分配我市水量4.914亿立方米,规划向中心城区和邓州、新野、镇平、唐河、社旗、方城以及邓州移民安置区的17座水厂供水,输水线路总长180.65公里,工程总投资21.54亿元。根据国务院要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2013年建成,2014年汛后通水,配套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达效。配套工程征迁安置涉及34个乡镇(办事处),永久占地241亩,临时用地14823亩,需拆迁房屋12400平方米,搬迁安置人口148人,搬迁村组副业、企事业单位27家,迁建电力、通讯、管道等专业项目1111条(处)。

南阳既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地,也是主要受水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成后,中心城区和各受水县市区可有效利用南水北调分配水量,控制地下水严重超采,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调整经济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对于加快中原经济区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我市配套工程里程长、涉及面广、任务重,要如期完工,时间非常紧迫。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服务南水北调国家工程建设、促进南阳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配套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加快配套工程建设。

二、突出重点,抓好配套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一)优化规划设计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优化配套工程设计,完善建设方案,使规划设计和建设方案与城市发展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相衔接,达到既满足城市供水需要又节约投资的目的。同时,要积极配合设计单位,编制《配套工程征迁安置实施规划》,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切实做好配套工程征迁安置工作。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征迁安置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实行投资与任务包干的办法。各县市区要按照《配套工程征迁安置实施办法》,科学制订方案,搞好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阳光操作,切实做到征迁政策公开、兑付程序公开、补偿标准公开、实物指标及复核结果公开、兑付对象和兑付额度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政策,做到补偿标准不突不破,不折不扣,及时足额兑付征迁资金,保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不受影响。根据配套工程施工安排和用地计划,紧密结合农作物耕种、收获时间,科学安排临时用地征迁,合理掌握土地征用移交时机,实现土地利用最优化,既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又有效控制征迁投资。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落实停建令,切实做好配套工程线路保护工作。

(三)加强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全省配套工程项目法人是河南省南水北调建管局,南阳市配套工程由省南水北调建管局委托市南水北调建管局承建。按照省南水北调建管局的统一要求,一要做好配套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程序和行为,严肃招投标纪律,确保一流的队伍进驻工程建设领域,力争1115开工建设。二要加快配套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制订相关建设管理制度,组建建管队伍,制订总体建设方案和年度投资计划,充分做好各项准备,确保配套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三要加强配套工程管理。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合同管理和监督、监理制度,严把设备采购、施工等各个环节质量关,加强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科学合理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扎实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实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谐施工,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四)加大配套工程资金筹措和管理力度。配套工程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外,由省市财政、南水北调基金(资金)及银行贷款按4:4:2的比例筹措。根据省政府做好配套工程资金筹措工作要求,按照“谁受益、谁投资”原则,各有关县市区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财政资金筹集和南水北调基金征缴力度。对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区,差额部分由当地财力抵顶。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和征收标准,征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资金),并按月足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不得多收、少收、免收、缓收,或者隐瞒、截留、坐收坐支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资金)。市财政局要会同市南水北调办加强资金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工程建设需要。

(五)加快受水城市水厂和管网改造步伐。受水城市水厂及其配套管网是供水系统工程的组成部分,是发挥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的关键。各有关县市区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城市供配水工程规划和受水水厂新建、改扩建规划设计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快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步伐,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达效,按时承接南水北调分配水量。

三、加强领导,确保配套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配套工程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落实有关征迁安置政策,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营造良好建设环境,确保和谐稳定。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市南水北调办要做好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按要求完成配套工程建设任务;市发改委要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做好城市供配水规划,做好受水城市水厂及管网的立项、审批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市财政局要加大南水北调地方财政资金和南水北调基金(资金)征缴力度;市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做好配套工程用地报批工作;水利、住建、交通、公路部门要积极办理配套工程穿越河道、公路、城市道路等行政许可手续,做到特事特办,支持配套工程建设;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装强运、恶意阻工等违法行为,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电力、通讯、广电等单位要根据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需要,做好有关专项设施迁建工作;其它有关单位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力服务支持好配套工程建设。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对南水北调配套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南水北调办对配套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等情况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表先促后。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施工环境效能监察,对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111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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