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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2012〕14号 关于建设邓州市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区的意见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2-12-06【打印该页】

邓政〔201214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邓州市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区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12]25号)和《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科技农业示范园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邓政纪 [2011]15号)文件精神,为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通过建设邓州市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区,首先是对促进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具有引领引导作用;其次是对提高全市农民农业科技水平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其三是通过发展高效农业,可促进加快转变我市农业发展方式,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其四是对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示范园区总体规划

邓州市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总规划面积2万亩,位于南邓高速引线以南、207国道以东区域,涉及湍河办事处、腰店乡、桑庄镇辖区的12个行政村,由南阳新合作万客来商贸连锁有限公司为龙头承租建设、经营,分三期实施。

2012年规划建设3000亩。其中:1000亩设施蔬菜生产(100座日光温室,每座占地2亩;800栋镀锌钢管大棚,每栋占地1亩);2000亩露地蔬菜生产。建设地点位于湍河办事处大李庄村,腰店乡黄营村和夏楼村。

2013年规划建设7000亩。主要建设中小棚和露地蔬菜、果树、花卉种植园区。地点位于腰店乡赵楼村、丁营村、土楼村、燕店村。

2014年规划建设10000亩(其中花卉3000亩)。主要发展露地蔬菜、果树、花卉生产。地点位于腰店乡房营村,桑庄镇官路营村、桑庄村、西鲁营村、东鲁营村、田营村。

三、扶持措施

1.承租方享有邓州市招商引资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

2.市政府负责规划搞好示范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园区四通,即路通、水通、电通、沟通,并根据园区发展需要,建设节水灌溉设施。

3.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做好全方位服务工作。农业局要协助做好示范园区的规划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发改委、农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电业局、林业局要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支持示范园区建设;国土局、规划局要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建设等工作;财政、金融部门要做好信贷等资金服务工作,在园区一期大棚建成之后,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助。

4.湍河办事处、腰店乡政府、桑庄镇政府及示范园区建设所涉及的村组,要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确保按期提供示范园区建设所需的土地。同时,根据示范园区发展需要,及时做好劳务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

5.根据国家信贷政策,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向承租方提供最优惠贷款,支持示范园区建设。

6.已建成的两座智能温室由承租方使用,承租方要结合邓州实际,科学安排生产经营,充分发挥智能温室的作用,使之成为全市乃至全省高科技农业发展的亮点。同时承租方要精心管理和维护好两座智能温室。

四、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为促进邓州市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顺利实施,成立以刘树华市长为组长、赵文林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陈达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办为成员单位的邓州市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刘建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专场协调会、现场办公会,及时研究和解决示范园区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强力推进示范园区顺利建设。办公室负责和协调示范园区建设的全面工作和各项服务工作。湍河办事处、腰店乡政府、桑庄镇政府及示范园区所在村组,要及时协调好示范园区内村民关系,保证承租方正常生产经营,为示范园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农业 高科技示范园区△ 意见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58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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