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2012〕38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穰东镇等2个乡镇2个社区土地综合整治
试点项目规划方案的批复
穰东镇等2个乡镇人民政府:
《穰东镇等2个乡镇2个社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报告》和相关资料已收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根据《河南省千村整治(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豫土综治发〔2009〕1号)、《关于明确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申报审批程序的通知》(豫土综治办发〔2010〕1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备案和补助资金申请指南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2〕81号)要求,经过现场踏勘和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穰东镇等2个乡镇2个社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符合邓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符合邓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满足项目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条件,项目区新村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拆旧区复垦总面积为
二、批准“穰东镇等2个乡镇2个社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同意按照上报的试点项目规划方案组织实施。
三、邓州市穰东镇小寨新型社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批准建新区1个,规划社区建设用地共计
邓州市刘集镇中心社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批准建新区1个,规划社区建设用地共计
四、在项目规划通过省级备案后,涉及项目所在乡镇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综合整治、科学管理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资金投入以省分配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主,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项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支农部分等土地专项资金以及农村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等其他涉农资金,集中使用。
五、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邓州市2012年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审批表
附件:
邓州市2012年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审批表
单位:公顷、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规模 |
投资预算 |
拆旧区面积 |
建新区面积 |
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情况 |
建设年限 |
|||||
总投资 |
土地整理投资 |
复垦投资 |
新村建设投资 |
|||||||||
面积 |
比例% |
|||||||||||
1 |
邓州市穰东镇小寨新型社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
39.71 |
2453.87 |
0.00 |
213.34 |
2240.53 |
24.46 |
15.25 |
9.21 |
37.65% |
3 |
|
2 |
邓州市刘集镇中心社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
1507.25 |
6174.53 |
2305.96 |
555.75 |
3312.82 |
56.17 |
25.73 |
30.44 |
54.19% |
3 |
|
合计 |
1546.96 |
8628.40 |
2305.96 |
769.09 |
5553.35 |
80.63 |
40.98 |
39.65 |
49.18% |
|
注:1、新村建设投资指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包括农民建
房投资;
2、表内关系:4=5+6+7;10=8-9;11=(8-9)÷8×100/100。
抄送: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