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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2012〕38号 邓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2-12-06【打印该页】

邓政〔201238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邓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邓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邓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12]3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方针和“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通过改革,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建立促进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的补偿机制;建立激发院长和医务人员活力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安全、有效、患者满意的新型医疗服务机制;建立专业、规范的医院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医院和医保约定共守的控费机制,为实现健康邓州提供可及性较强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市公立医院改革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市第一人民医院为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1.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研究制定我市公立医院的设置、规模、功能定位和大型设备配置标准,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重点加强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结核病防治医院的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品牌专家、品牌专科、品牌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力争建成三级甲等医院。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治、康复保健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院升格为三级中医院;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设立的“中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唐祖宣学术研究室”和“张仲景医学展览馆”为依托,打造“中医传统诊疗中心”。坚持中西医并举,力争使患者市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市。

2.开展多渠道技术合作。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国内外知名医院在业务管理、技术支持、人才培训、远程会诊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快速提升我市整体医疗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微创、传染、急救、职业病和结核病防治、心脑血管、骨损伤、胃病、精神卫生、慢性病、老年病、健康体检等专科建设;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围绕传统诊疗和“治未病”,突出周围血管病、心脑血管、妇科、针灸、按摩等中医特色专科建设。

4.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筛选一批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医技配置结构比较合理的乡镇卫生院,按照一级医院标准,重点扶持,促进达标升级;村村建立标准化卫生室;配合城市社区规划,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打造15分钟就医圈,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按照“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认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全民保健水平。

5.建立医疗机构协作机制。实行分级诊疗,推进双向转诊;发挥医保政策调节作用,引导一般医疗下沉基层,形成上下结合、纵向流动的医疗服务新格局;推进市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开展对口技术支援活动,帮助基层医疗机构提高管理和医疗技术水平。

(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成立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医管委)。医管委履行政府办医职能,是公立医院发展的决策和监管机构。根据国务院医改方案提出的“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与经营者的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精神,市医管委以出资人和资产所有人的身份负责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制订、章程拟订与修改、资产投入、基本建设投资、医疗设备购置、重大业务、财务预决算、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定、医院运行机制监管等,并履行其他按规定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职责,为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提供支撑保障。医管委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医管委决策执行和公立医院日常监管工作。

2.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医院管理人才队伍;公立医院院长由医管委聘用并实行医管委监管下的院长负责制;副院长由院长提名,报经医管委批准后,由院长聘用。聘用院长时,由医管委领导颁发聘书并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年度目标责任书;医管委负责拟定院长聘用办法、院长职责、任期工作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及考评标准、考评办法等,按年度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

3.加强医院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相互分工协作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4.实施医院内部民主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程序和有关组织章程,健全医院党的组织、纪检组织、工会组织、团组织、妇女组织;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与管理作用。落实院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1.合理确定编制员额。按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业务量、床位数,充分考虑业务量的增加,前瞻性地核定医院编制员额,探索医院编制备案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人员编制中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其中医护比例为1:2。市第一人民医院设置床位1200张,编制员额1560个。

2.坚持从业资格准入制。改革后,市公立医院按国家规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编制规模或备案编制内自主确定岗位,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公立医院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对医学类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和具有职业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可特事特办,直接办理上岗手续。

3.健全人才培养、使用机制。自2013年起,市公立医院要分期分批进行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选派技术骨干到国内外知名医院进行专科方向培训,重点培养中青年学术和临床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培养、引进重点学科带头人;探索建立首席专家制,充分发挥其在重点专科领域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试行高端人才特聘机制和激励分配机制。鼓励、引导市内外具有医师资质的在职或离退休专业人才到我市公立医院执业。

4.推行全员聘用制。以事定岗、以岗定人、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结合实际妥善安排未聘人员,推进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化。

5.创新绩效工资机制。探索适合医疗行业特点、法人治理特色,能够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发挥人才作用,并且医务人员认同的绩效分配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使医务人员总体收入合理增加;探索建立职称、学历、岗位技术含量、岗位风险程度、岗位工作量、岗位贡献率和患者满意度相结合的岗位考核、岗位工资、岗位奖励机制,创建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受鼓舞、公立医院快发展的收入分配模式。

(四)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改革后的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政府补助三个渠道变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市第一人民医院自2012年10月起,全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

1.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医疗服务合理成本的诊查、护理、手术、治疗、床位等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服务获得一定补偿。价格调整的总量确定在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的80%。医保部门将调整的服务收费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增加患者的实际医药费用负担;因价格调整造成基本医疗基金出现赤字的,由市财政予以保障。价格调整要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在实施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管理时,要充分考虑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造成的收入减少,合理确定基金预付额度。

2.建立政府补偿机制。围绕“保运转、保发展、促转型”,落实政府对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履行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等政府投入政策;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由财政承担;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的20%由财政予以补偿,省、市财政按6:4的比例承担;建立公立医院发展基金,支持公立医院发展;对公立医院的债务进行清算锁定,政府履行出资责任,保证公立医院在改革后按新机制良性运行。

3.发挥医保的补偿和控费作用。公立医院要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相适应的医药服务,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药服务。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规定,建立医保对医疗费用增长的控制机制,将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定额控制情况列入医院分级评价体系。推行总额预付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的付费方式。加强总额控制,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采取谈判方式确定医疗机构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等。鼓励使用中医药,提高中医药的使用率。

4.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按照省集中招标采购配送政策,由公立医院自主选用药品及耗材。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

(五)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

1.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健全公立医院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加强医疗质量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医疗质量意识,加大医疗质量评审和检查力度,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药物使用和植(介)入类医疗行为;建立集中消毒供应中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

2.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落实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质量评估监督;以应用临床路径为突破口,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施治;结合普及临床药物应用指南工作,开展处方点评,促进临床诊疗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3.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理念,转变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着力改善就医环境;推行预约挂号、“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方式,实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根据群众需求,开设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无假日门诊、日间病房、特需医疗服务等服务项目;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健全危重病人抢救联动机制。

4.推进优质护理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5.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建立以电子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电子计费、成本核算、绩效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推进数字化建设,创建远程医疗和协同医疗的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实行医保“一卡通”、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农村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实现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之间、医疗机构与医保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高效、便捷的医院信息平台。

6.畅通医疗投诉渠道。医院建立与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相结合的投诉管理责任制度,开辟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实行“首诉负责制”;健全投诉管理部门与临床、护理、医技和后勤等部门的沟通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建设平安医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改革工作,卫生、发改、财政、人社、编制、物价、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工作合力;确保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11月挂牌运行,并全面启动市第一人民医院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加强财力保障,强化资金管理。市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资金调度和经费保障,优化资金拨付流程,严格监督检查,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合理、有效。

(三)加强责任落实,确保社会稳定。市医管委、卫生局和综合改革医院要高度重视稳定工作,全程跟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不能因为改革影响医院工作秩序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分流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资金拨付不及时而引发不稳定,不能因为宣传导向失误而引发不稳定,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四)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环境。深入细致地做好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和思想工作,使广大医务人员增强改革自觉性和参与积极性,成为改革的主力军。广泛宣传和解读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措施、目标,争取社会理解、配合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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