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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2013〕3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3-07-08【打印该页】

邓政〔2013〕31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1]89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宛政[2012]44号)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结合邓州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邓州市位于地震活动较为强烈的华北地震带南部,属于郧西(湖北)--邓州地震带,西南涉及到华南地震带的长江中游地震带,西北涉及到汾渭地震带一小部分,西靠丹江库区,有多条断裂带通过本区。自公元元年至今共记录M≥4.7级地震18次,地震活动在空间分布上具有不均匀性。

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GB18306-2001),邓州市北部为烈度六度区,城区和南部为七度区。丹江库区大坝加高后,水位由原来的157米提高至170米,新增库容116亿立方米,达到290.5亿立方米。中强地震的复发和水库诱发地震都可能给我市的各类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新的威胁。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使我市防震减灾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对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起到了有力保障作用。但是,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与面临的地震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之间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社会重视和认知程度不够,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仍较薄弱,城乡之间的震灾预防能力很不平衡,地震科普宣传、地震应急指挥、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体系不够完善,市、乡地震工作人才机构和经费支出还十分薄弱等,这些问题亟待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因此,务必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开创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宗旨,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社会建设一起抓。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奋力推进我市丹江口库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为建设开放富裕魅力和谐新邓州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思路和奋斗目标是:按照“强基固本、提能增效、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致力民生安全,构建防灾体系,发挥项目作用,完善体制机制,综合防震减灾,实现事业新跨越,促进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明显提升,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防震减灾体制机制。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地震监测台为主,涵盖地下水位、水温、气象三要素及地电监测等方面的地震综合观测系统,提高地震监测能力,使地震预测预报整体能力得到提升。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逐步提高,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建立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成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完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广泛开展地震科普宣传和应急演练工作,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到2020年,全市城区和各乡镇具备综合抗御当地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

(一)坚持不懈,着力提升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1.进一步增强地震监测能力。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制定我市地震台网建设规划,构建涵盖测震、地下水位、气象三要素、地电监测等和各类群测群防点的多学科、多手段的地震监测网络。要加快地震台站的规划建设,尽快并网投入运行,筹建市地震数据接收处理中心,科学论证、制定电磁波、形变等监测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到2015年,形成以市地震数据接收处理中心为枢纽,覆盖全市的测震、前兆、强震动和烈度速报综合监测台网。加强台网运行维护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保障台网正常运转和数据采集传输的连续准确。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

2.加强地震预测预报。积极联系高校、科研院所等方面,多学科、多途径探索完善地震预测信息会商机制。推进地震预测预报新方法、新技术研究、应用,探索地震预报新方法和预测预警新模式,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预测预报模型。加强地震预测预报意见社会管理,依法规范地震预测行为,建立开放合作的地震预测预报工作机制。

3.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完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各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要明确一名防震减灾助理员,设立一处宏观观测点,配备一名宏观观测员;各行政村(居委会)要明确一名地震灾情速报员。积极推进群测群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群测群防科技水平。开展群测群防示范乡镇建设,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以防为主,切实提高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

1.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发改、住建、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会议纪要》(邓政纪[2011]52号)精神,把地震部门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作为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的依据和必备内容,并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要求和抗震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把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桥梁、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水库大坝、化工厂、油气库站等建设工程,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地震和住建、交通、铁路、水利、电力、能源等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抗震设防要求和行业抗震强制性标准贯彻情况检查,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达标,杜绝地震安全隐患。

确保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工程抗震安全。新建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2.深入推进农村地震安全工作。市、乡两级政府及市财政、住建、民政、地震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居民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研究制定优惠鼓励政策,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抗震农居的积极性,引导农民在建房时采取科学的抗震措施。住建、地震等部门要编制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民居建设图集,组织开展建筑工匠培训,健全技术服务网络,普及建筑抗震知识,推广抗震技术标准。全市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均要依托村镇服务中心(或规划所),设立农村地震安全服务站,为农村民居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持。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移民新村建设和倒房重建等工程,每个乡镇、办事处均要选择一个点积极开展地震安全农居示范点建设,扩大示范覆盖面,到2015年,全市挂牌的安全农居示范点至少要达到10个以上。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和统一规划的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集镇规划区、新型农村社区、村镇公用设施、基础设施要经市、乡两级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并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

3.开展建筑物抗震加固工作。结合新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颁布实施,大范围提高邓州抗震设防标准,要组织开展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开展抗震加固和改造工作。对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和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优先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加固工作。要结合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等,加强抗震设防管理,逐步消除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存在抗震安全隐患的建筑。

4.积极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围绕我市丹江口库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积极开展城市地震小区划、活断层探测等项工作。市、乡两级政府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必须依据由地震部门提供的地震参数区划图、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小区划等技术资料,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逐步建立我市地震基础数据信息库,为有针对性采取抗震措施,提高综合抗震能力提供技术保障。鼓励和加强抗震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和推广应用,提高建筑物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2020年前完成全部城区的地震活断层探测或地震小区划工作。

5.全面提升交通、电力、通讯、水利、油气管线等基础设施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严格执行交通基础设施抗震设防标准,重大交通建设工程要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加快对危险路段、桥梁的整治改造。适当提高电力工程抗震标准,进一步优化电源布局、电网结构,推广使用电力防灾新技术。对重要电力设施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抗震加固。督促重要用户保安电源的配套和管理,保障震后快速恢复通信网络、广播电视信号和电力供应。进一步落实病险水库(尾矿库)、重点河流堤防除险加固措施,完善水利设施抗震抢险和应急修复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油气库(站)等管理和维护,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

(三)未雨绸缪,落实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要切实加强防震抗震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建设。地震部门承担本级政府防震抗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准备、应急检查、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地震应急指挥机制。防震减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自身职能,搞好协同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要加快建设市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到2015年,要建成具有应急基础数据库,具备灾害快速评估、灾情实时获取、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等功能的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与全省、全国地震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

2.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做好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健全预案的备案、督查、评估和演练制度,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结合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在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等重要纪念日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发改、民政、安监、地震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督促检查,提高整体应急救援和处置水平。

3.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加强我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在抗震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提升跨区域、跨行业的机动和多点救援作业能力。加强以公安消防为主的综合应急救援队和各级卫生、民政、交通、电力、通信等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地震救援救助和抢险保通能力。积极推进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整体应急水平。

4.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市地震、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平灾结合原则,利用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人防疏散基地和学校等公共设施,依法规划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需的供水、供电、排污、物资储备等设施设备。按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的规定标准,2015年前完成一个标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任务。学校、医院、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完善地震应急避难设施和救生避险设备,并确保功能完善、运转正常。

5.提高地震应急救援保障水平。市乡两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准备和快速拨付机制,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整合资源,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救灾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市政府应急管理和地震、公安、消防、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要配备应急通讯和应急供电设备,确保应急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

(四)营造氛围,深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1.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市乡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社会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各类学校的教学内容,定期进行应急避险救助演练。发挥社会力量,大力推进我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和地震安全社区建设。2015年前,我市至少在高中、初中、小学各建设1所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8所南阳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个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和3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各乡镇(街区)至少要有一所学校通过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验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防灾减灾日和唐山大地震等重要纪念日,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和现代信息传播手段,主动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积极鼓励制作富有时代特色、通俗易懂的地震科普作品。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活动,逐步使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常态化。

2.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地震信息报道工作的领导。市地震、文广新、教体、通信、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适时发布防震减灾信息,增加防震减灾信息透明度。建立完善地震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地震谣传应对机制,及时进行社会舆情收集、分析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有效处置震情、灾情和地震谣传,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各级各部门必须把防震减灾作为公共安全和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市防震抗震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本部门防震减灾各项职责,形成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快速反应、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地震部门要做好本职工作,并在防震救灾工作中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发改、财政、住建、国土、规划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支持防震减灾项目建设和增加事业经费;民政、卫生、消防、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努力做好防震抗震及应急救灾各项工作。

(二)制定规划,争取项目。按照《邓州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确定的目标,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抓紧开展重点项目立项工作,地震部门要精心组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争取各级项目资金,以项目实施带动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市政府要根据上级防震减灾规划和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实行防震减灾规划评估制度,发改、地震部门要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针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并向市政府报告,适时向社会公布。

(三)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要将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防震减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市政府根据上级要求,将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把防震减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防震减灾工作机制体制不健全、防震减灾措施不落实、不认真履行防震减灾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监督,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根据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加强政策研究,健全配套措施,推动各有关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规范、有效地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强化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地震应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促进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五)完善机构,优化队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地震部门机构建设,根据防震减灾工作需要,不断充实优化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地震系统队伍素质,切实增强防震减灾科学普及、社会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为防震减灾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六)增加投入,保障需要。市乡两级政府要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比例逐年提高,确保防震减灾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要依法安排防震减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群测群防、活动断层探测、震害预测、地震小区划、农居示范工程建设、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地震工作,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促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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