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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2013〕41号 关于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通知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3-09-10【打印该页】

邓政〔2013〕41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战略部署和争先进位的要求,奋力推动经济社会在直管县中率先突破发展,确保完成年初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年初已在市委工作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安排部署,完成这些目标任务,实现在全省直管县经济社会考评排名中争先进位,是坚持稳中求进、推动突破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丹江口库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实现省直管宏伟蓝图的重要保证;是体现干部能力、评价干部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各级各部门务必站在促进邓州跨越发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高度,切实提高对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分析研究完成本单位承担责任目标的方法措施,坚持率先突破、能快尽快的发展方针,进一步增强抓好今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信心和决心,以更加明晰的工作思路、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力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力抓好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面对今年极为严峻的发展形势,市委、市政府决定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对承担省政府考评目标任务的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和区域经济社会考评指标运行监控工作,加大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力度,确保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在全省直管县考评排名中争先进位。

(一)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已经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市政府对承担省区域经济社会考评目标任务的各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抓好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拿在手上,迅速召开领导班子会、全体干部职工会等会议,对完成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逐项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夯实目标责任,做到目标、任务、人员、责任、标准、时限“六明确”,形成人人担责任、个个有压力、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强化分析调度。市政府每月召开经济社会考评指标运行监控例会,及时沟通信息,掌握各项指标动态,分析位次变化原因,研究应对措施,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订短板指标的发展措施。各责任单位也要要健全本单位、本行业经济运行的监测、会商机制,逐月分析承担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对短板弱势的指标要深层次剖析根源,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赶上进度要求。不仅要把握自己承担指标进度,也要了解其他县市、直管县位次情况,密切关注承担指标的位次。

(三)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由于考评指标涉及面广,涵盖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各环节,承担考评指标任务的有30多个单位,指标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哪一方面有短板,都可能影响全市整体排位结果。因此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本行业进度数据的同时,要与同级统计部门衔接,争取上报数据的认定,确保各项指标数据认可度和统计口径的一致性,确保客观、准确地反映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

(四)进一步强化研究学习。所有承担目标任务的部门要吃透省区域经济社会考评指标考评体系及考评办法,对考评目的及导向、指标概念及含义、权重大小及变动,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要巩固强项指标,拉长弹性指标,提高弱势指标,力争所承担指标在全省位次取得前移,促进全市整体排名升位。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承担的各项经济社会指标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专责、全力抓,责任人员负直接责任、具体抓的抓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分工负责制、包抓责任制和联席会议制,狠抓目标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带头实干,深入一线抓调研、破难题,抓协调、聚合力,抓督导、促进度,确保在抓落实上见成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和经济社会考评指标运行监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和跟踪问效,特别是对事关大局的短板指标,要坚持第一时间跟踪,第一时间督查,第一时间反馈,力促各项指标平稳健康运行。对干劲不足、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承担指标完成情况差的乡镇和部门,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经督办或限期整改后,仍不能完成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影响全市在省区域经济社会考评位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建立和推行目标工作检查、统计、报告长效机制,提高抓落实能力和成效。

(三)加强考核奖惩。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坚持定期通报、评比观摩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评挂钩,及时兑现奖惩措施,以考核激发工作活力,推动目标任务落实。

2013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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