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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2021〕14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 2021-06-01【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指导意见,坚定不移地按照市委“一抓三突破”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为落脚点,着力优化产品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和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四优四化”为重点,调优种养结构、调强加工能力、调大经营规模、调长产业链条,着力促进产业化和品牌化深度融合,做大做强农业品牌,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努力走出一条转型追赶、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农业发展基础更加牢固,优势更加突出,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农业发展质量显著提高。

产品质量高。重要农产品保障供应,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28亿斤以上。优质农产品供给数量大幅提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达到30个以上。

产业效益高。农业比较效益明显提高,产业链条不断完善,业态更加多元,增值空间不断拓展,农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左右。

生产效率高。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持稳定,耕地质量有所提升。现代农业科技装备和先进技术广泛应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率达到94.8%以上,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6%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8%。

经营者素质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普遍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培育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1万人以上。

市场竞争力高。“邓农”“渠首”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产品认可度明显提高,品牌价值显著提升,省级以上农业品牌发展到10个以上。

农民收入高。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1:1以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三、发展方向

(一)布局区域化。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制度,完善种植目标作物政策,引导粮食、油料生产向两区集中,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巩固国家超级产粮大县和省级产油大县地位。根据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布局专用小麦、花生、红薯、草畜、林果、蔬菜、中药材、水产、烟叶、小杂粮等优势特色农业,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与北京农林科学院持续深化合作,在腰店、十林、都司等乡镇尽快建成集科研、研发、育种为一体的杂交小麦研发中心和0.5万亩的杂交小麦育种基地。重点打造四大功能区。东南部高效种养循环农业区,以迎宾大道为主线辐射带动沿线发展高效种养循环农业,打造集种养加工、农事体验、产品展销、电子商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园。东北部高效粮油种植区,围绕花生、芝麻、油菜、红薯、小杂粮等种植和加工,形成集种、养、加为一体的高效粮油种植区。西南部水生态产业融合区,围绕稻虾(蟹)混养、水产养殖、冷链物流、加工、仓储等产业,拉长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打造水生态产业融合区。西北部三产融合产业区,主要围绕中药材、黄酒、小磨油、艾草、生猪养殖、猕猴桃等产业,形成集种、养、加工、乡村旅游为一体的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

(二)生产标准化。完善标准体系,制定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农业基础设施标准和农业机械化标准。加快标准推广应用,全面推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推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到2025年,市级以上地方标准达到15个以上,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10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经营规模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土地托管和流转,开展小麦、花生、玉米等重要农作物和高粱、水稻等特色农作物单品种集中连片种植,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到2025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发展规模化养殖,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发展畜禽养殖合作组织,到2025年,畜禽规模化养殖率达到80%以上。根据不同种养品种、技术水平和生产方式,合理确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在引导土地资源适度集聚的同时,通过农民合作与联合、开展社会化服务、发展订单农业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发展,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

(四)发展产业化。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推动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有机结合,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加快农业产业化主体培育,重点培育一批影响力大、带动力强、发展势头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12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工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方式绿色化。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大力发展节水、节肥、节药、节地农业。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等资源化利用。探索农业绿色发展机制,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制度。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六)产品品牌化。大力培育农业品牌,加强农产品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培育,把产品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加强品牌保护,建立健全农业品牌监管机制,严格监测抽检和执法检查,加大对套牌和滥用品牌行为的惩处力度。积极宣传农业品牌,讲好品牌故事,塑造品牌形象,全面提升全市农业产业整体知名度,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达到4个以上,农业知名品牌达到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发展举措

(一)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行动。加强耕地保护,守牢耕地红线,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谋划实施“十四五”期间新建和提质6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条件。到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80万亩以上。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加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持续提高耕地地力,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利用工作,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深入实施“四水同治”,加快域内灌区、河道现代化改造。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巩固超级产粮大县成果。加快推进粮食种植规模化、生产机械化、服务社会化,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总产量。大力发展专用小麦、订单小麦、有机小麦、小麦加工等,打造邓州小麦品牌,提高粮食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到2025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330万亩(次)以上,总产稳定在28亿斤以上。积极做好应对草地贪夜蛾、小麦条锈病、赤霉病和各种自然灾害防治。积极推广农作物良种良法和农机新技术新装备,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率达到94.8%以上,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6%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总站、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工信局、商务局)

(二)实施高效种养业发展行动。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调结构,增特色,不断优化种养结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优质高产高效为目标,聚焦“涉水农业、优质花生、优质林果和优质蔬菜”四大产业,着重调整种植业结构,努力把品种调新,品质调优,效益调高。发展现代畜牧业,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做强生猪产业,做大牛羊产业,做优家禽产业,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确保2025年前生猪年出栏量完成省下达的稳产保供任务。建设优质专用小麦、花生、红薯、草畜、林果、蔬菜、中药材、水产、烟叶、小杂粮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支持通威集团发展有机稻虾综合种养。到2025年,发展涉水农业6万亩,优质花生110万亩,优质林果8万亩,优质蔬菜50万亩(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农科所、特产办、科工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务局)

(三)实施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行动。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加快推进企业升级、延链增值、绿色发展、品牌培育、质量标准等重点工作,做优面制品,做强肉制品,做精油脂制品,做大乳制品,做特果蔬制品,推进绿色食品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支持服务黄志牧业与茅台集团合作,建立“茅台猪”生产基地;支持服务荣冠集团与茅台集团合作,重点打造茅台酒用小麦原料种植基地。依托产油大县优势,与国内大型粮油加工企业深度对接合作,争取在邓州建立油料生产基地和深加工项目。鼓励引导我市小麦加工企业与想念面业深度合作,优化面粉产品结构,提升专用面粉加工能力。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动黄志牧业和建国农副产品等2个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升级。到2025年,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增值率达到3.2∶1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统计局、科工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务局)

(四)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行动。发挥区域特色资源优势,推进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打造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升级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分布”转型为“集群发展”,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支持小麦、花生、红薯、草畜、林果、蔬菜、中药材、水产、烟叶、小杂粮等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集中连片种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到2025年,培育水产、花生、红薯、小杂粮、中药材等5个市级以上产业集群,培育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2家以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科工信局、发展改革委)

(五)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行动。立足乡村产业,按照主导产业突出、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要求,大力发展“一乡一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以规模种养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重点,以科技集成为动力,以品牌营销为牵引,推进“生产+加工+科技+品牌”一体化,构建国家、省、市三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体系,打造高起点、高标准的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区。到2025年,争创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科工信局、发展改革委、三产融合试验区)

(六)实施农业产业强镇培育行动。以镇(乡)为载体,聚焦农业主导产业,聚集资源要素,争创和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核心,强化创新引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产业链条深度融合。推动业态模式融合、产村产城一体,打造主业强、百业兴、宜居宜业的乡村产业发展高地,培育乡村产业增长极,示范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十林镇省级产业强镇项目资金统筹,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资,集中用于扶持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引领城乡融合发展。到2025年,积极争创10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强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三产融合试验区)

(七)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强化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检测能力建设,推行“双随机”抽样,扩大检测覆盖面。加强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以蔬菜、林果、肉蛋奶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有序扩大农产品追溯管理范围。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管理模式,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销售监督检查,加大农兽药残留整治力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落实“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到2025年,创建1个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培育省级知名农业品牌10个以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总量达到30个以上,80%以上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农产品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工信局、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实施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行动。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章程制度,合理分配收益,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工作。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到80家以上。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引导家庭农场开展联合与合作,推进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到2025年,培育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

(九)实施农业科技支撑行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集成。扎实推进农技推广体系和信息化体系建设,服务好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发挥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和农技人员等创业引领作用,建立专门政策机制,完善培训制度,强化培育体系,通过培训提高一批、吸引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人才知识更新,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推广服务能力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加强农业技术服务体系专题调研,探索通过绿色通道、公开招录、在岗学历教育、创新职称评定、推荐和评选拔尖人才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类人才投身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业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加快粮食作物品种更新步伐,培育推广一批稳产优质、附加值高、适宜机械作业及肥水高效利用的粮食作物新品种。探索总结粮食机械化生产模式、机具配套方案和社会化服务运行机制,集成推广精量播种、高效节水、精准施肥、科学施药、绿色简化高效栽培等粮食生产技术,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粮食丰收。依托河南农业大学技术力量,加强小麦绿色高产创建,通过精品田和高产示范方建设,完善一套适合我市小麦生产,且可复制、可推广、群众易接受的集成技术模式,促进我市小麦生产从中产向高产、稳产迈进。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农产品流通等大数据平台。发展智慧农业,推广精准化作业。加强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培训,引导社会资金和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大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中的投入,鼓励涉农电子商务企业与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企业等线下资源对接,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及时发布农产品信息,促进产销衔接。到2025年,争取纳入省级以上数字农业试点县和数字乡村示范县并实施创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总站、商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发展改革委、科工信局、教体局、人社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统筹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各部门要主动担责,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加强工作协调,强化指导服务,做好衔接配合。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形成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组织有力、推动有序、效果明显。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集中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有序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引导鼓励工商资本加大投入,投身农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品牌建设,建设高产示范基地等。创新农村金融支持政策,创新农业信贷产品,增加农业信贷规模。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作用,稳步扩大政策性业务规模。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完善风险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在确保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前提下,积极保障用地需求。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供电公司、金融服务中心、银监办、人行邓州支行、相关保险公司)

(三)健全服务体系。以涉农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为基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满编充实农业技术队伍,实现人财物配套,保障区域农技站正常运行。立足服务农业生产全过程,大力发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流通和销售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支持肥料、农兽药、饲料、疫苗等农资生产企业向生产服务一体化方向转型发展,培育一批农业科技服务企业、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

(四)深化农村改革。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提升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拓宽增收渠道,助力脱贫攻坚。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大力培育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供销社)

(五)扩大开放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豫沪合作等农业合作,持续扩大业务规模。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深化农业合作,建设合作平台。突出招大引强,积极引进国内外科研机构和高端农业人才以及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企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工信局)

(六)强化风险防范。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升灾害治理、灾后恢复能力,推进科学防灾减灾,加大救灾支持,努力减轻灾害损失。配齐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等,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疫情测报和病虫害防治。加强市场风险应对能力建设,健全农产品市场风险监测分析预警机制。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县,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高农业气象预警能力。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提高防范自然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气象局、银监办、相关保险公司)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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