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邓政〔2021〕16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邓州市大力发展涉水农业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 2021-06-04【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每年分配给邓州市6亿立方米农业用水,用好用活优质的水资源,有效途径是发展涉水农业。为了促进涉水农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涉水农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给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激活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市场要素,围绕水资源做水农业大文章,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二、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我市6亿立方米引丹灌溉农业用水综合利用,经过3—5年的努力,促使以水稻种植、水产养殖及稻渔综合种养为主的涉水农业成为邓州农业的特色产业,力争发展水稻种植10万亩,水产养殖3万亩。在水源充足,基础条件有保障的区域,建成若干个有一定规模的稻渔综合养殖示范基地,形成涉水农业产业集群,倡导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养殖、加工、餐饮、采摘体验、旅游观光等多种业态并存,打造一批“丹水”特色知名品牌特色产品、知名品牌。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要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宜稻则稻、宜养则养,做好涉水农业发展详细规划。在适宜区域地块,提倡建设适度规模的涉水农业示范区。在经营过程中,力求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稻田及坑塘,配套科学合理、生态环保的供排水系统,小型化、精细化设计经营单元。以引丹灌区乡镇为重点,充分利用水源充足、水利设施完备的优势,实行稻渔综合种养,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引丹灌区内各乡镇要立足本地实际,结合全市农业特色产业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打造水稻种植、水产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涉水农业主体功能区。每个乡镇至少规划出一个1000亩以上的涉水农业生态示范区,集水稻种植、水产养殖、稻渔综合种养于一体,兼具加工、餐饮、采摘体验、旅游观光等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逐步形成涉水农业“田园综合体”。

(二)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引丹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要积极争取各级涉农项目资金,重点投向涉水农业产业规划区域。整合高标准农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小农水等项目资金,在涉水农业规划区域配套完善相关路网、渠系等田间工程。鼓励支持经营主体投资水利设施和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力求解决引水灌溉“卡脖子”工程,打通群众“最后一公里”,抓好末级渠系建设。要认真澄底,围绕引水蓄水、坑塘利用、长藤结瓜,水系连通、渠系配套等工程,编制近期、中期、长期建设规划,有序、分步实施。在冬春季节,持续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竞赛活动,把稻田规范化建设、坑塘整治及开挖、渠系配套等工程建设列为主要内容。

(三)着力完善服务体系。要围绕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配方肥料及生产各环节管理,开展技术服务。探索建立技术支撑单位与涉水农业经营主体的对接机制,形成以专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为依托,龙头企业、种养殖协会为载体,上下衔接配套的社会化服务网络。要加强与水产养殖专家及技术人才的合作,依托院士合作站,为我市发展涉水农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技术服务。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涉水农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都要安排计划,招录充实人才队伍,对特殊急需人才,开辟绿色通道予以引进、安排岗位。鼓励龙头企业加大投入,聘请有经验的涉水种植养殖专家,开展点对点的精准技术服务。要引导建立水稻种植、水产养殖行业协会,搭建涉水农业发展开放合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行业自律。

(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办法,引进龙头企业,培育本土种养大户及经营主体从事涉水农业,重点是水稻种植、水产养殖及稻渔综合种养,延伸至涉水特色农产品加工、采摘体验、旅游观光等产业环节,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倡实行稻渔共作、轮作,适当种植林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之路。避免盲目上马、粗放经营、种植养殖割裂、产业单一、污染环境等不良倾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有关乡镇要积极协调,为涉水农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探索土地“三权分置”新途径,提倡统一经营,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用于涉水农业产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种养大户规模化、标准化经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扶持。市政府对发展涉水农业贡献突出的经营主体和乡村组织在用地、信贷方面予以政策扶持,对脱贫村优先考虑。支持涉水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鼓励特色涉水农产品商标注册,打响有机、绿色、无公害品牌,每争创成功一个品牌分别奖励3万元、3万元和5千元奖励,申报地理标志性产品成功的奖励10万元。对100亩以上的涉水农业经营主体申请银行贷款,各相关银行优先保障,市财政按照当年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适当予以贴息。对乡镇组织涉水农业绩效突出的,每年年终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用于工作经费。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邓州市涉水农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各乡镇及市直相关部门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订相应的涉水农业发展方案、措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专业队伍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定期听取涉水农业生产发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注重宣传引导。由旱作农业转向涉水农业,是我市农业生产方式的一次变革,各级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我市发展涉水农业的重要性、紧迫性,动员广大干群克服保守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发展涉水农业责任感、主动性。市电视台、《今日邓州》等主要媒体要开辟涉水农业专栏,报道涉水农业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在全市营造涉水农业的浓厚舆论氛围,坚定广大干群发展涉水农业的信心和决心。

(四)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把涉水农业纳入年度考评目标,制定涉水农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年终根据工作职责、政策落实、资金投入、建设进度、综合效益等,对各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实施综合考评,兑现奖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建立以涉水农业发展优劣为衡量乡镇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的正确导向。

2021年6月3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主办: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电话:0377--62283198 email:dzsrmzfwz@126.com 网站地图
豫ICP备1401553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邓州政府网

邓州政务微信

手机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25 19: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