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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5〕143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邓州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5-12-04【打印该页】

邓政办〔201514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1124

邓州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豫人社明电〔201540号)精神,为认真做好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邓州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职责分工

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清楚、责任主体明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因劳动合同履行、工资标准、工资结算支付等争议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优先受理、优先开庭,简化程序,及时依法处理。因拖欠工程款或者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支付等纠纷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处理(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房管中心负责开发企业,交通局负责公路交通项目,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项目,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整理项目,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督发放工资。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项目所在地政府负责牵头解决。

二、专项检查时间、对象

201511242016年春节前。

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各类用人单位,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三、检查内容

检查重点主要是:

(一)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

(二)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逸的情况。

(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

(四)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企业经营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

四、宣传发动阶段(2015112320151130

(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公安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工会联合发布《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告》,在市电视台公告一星期,并在全市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工单位广为张贴,公布举报投诉电话:0377-62287233

(二)在市人社局门前设立咨询台,制作劳动者维权须知,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五、执法检查阶段(201511232016春节)

(一)用人单位自查阶段,由各乡镇人社所对辖区内用工单位登记造册,并发出报送务工人员基本情况花名册和工资支付情况的书面通知,要求各用工单位对其20151月以来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到人社所和市专项检查办公室。存在拖欠、克扣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涉及人员及人员构成情况、拖欠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出切实具体的整改计划。

(二)执法检查阶段。由市人社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国资局、公安局、工商局、总工会抽调人员组成七个检查组,配合乡人社所对所辖范围内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要求不漏一厂一矿。检查组要深入用人单位工地,直接和务工人员见面,详细询问工资发放与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情况。

(三)从重从快处理。按照“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的原则,对查出的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行为要坚决整改,严肃处理,对拒不改正的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各单位于2016年元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附件:邓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邓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长:杨新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李明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姚洪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小邓(市公安局副局长)

雷新宇(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宏岑(水利局副局长)

刘师兵(市国有资产委员会主任)

李庆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虹雨(市总工会纪检组长)

  员:马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科长

刘全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科科长)

李新生(市公安局治安队队长)

杜林峰(交通局工程科科长)

杨兴万(水利工程建设科科长)

  涛(市国有资产办公室副主任)

  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科科长)

郭会倜(市总工会社会保障工作部部长)

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 系 人:张庆军、张艺帆

联系电话:0377-6228723362287556

    真:0377-6702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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