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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5〕157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邓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6-01-06【打印该页】

邓政办〔201515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1231


 

邓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幸福邓州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豫财农改〔2015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村容整洁、创业增收、乡风文明”的要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 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探索建设幸福和谐邓州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成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特色乡村,努力打造安居乐业的美丽邓州。

(一)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快速发展,果园变公园,精致高效农业更加突出。

(二)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三)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人口集聚、子女就读、医疗卫生、交通条件、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农民增收渠道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四)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特色产业规划相衔接,有序推进,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结合,凸现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三)坚持保护为重。结合各村实际,突出重点,注重挖掘传统农耕、人居等文化丰富的生态理念,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建设,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特色,高标准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

(四)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农业生态特色,围绕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打造美丽宜居邓州。

(五)坚持整合力量。建设美丽乡村与幸福村居工程、发展乡村旅游、农民住房改造、社会建设等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带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

(六)坚持整体推进。认真分析,结合各村的特点,各乡镇抓好2个以上示范点建设,合理确定各村建设目标,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提升景观。

四、建设内容

(一)推进“生态人居”工程。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的要求,一是改造旧村。对村庄的危旧房要连片拆除,对空心村和居住分散的人群要动员搬迁,尽量撤并自然村,安排集中居住,做到统一规划,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新型农村。二是改造危旧房。结合扶贫工作,加强农户建房规划引导,提高农户建房的标准,做到安全、实用、美观,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洁,改善视觉效果。三是改造林网。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优化、美化森林景观,特别是公路沿线沿河两侧的绿化景观带改造,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四是改造设施。完善村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达到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饮用自来水符合国家用水卫生标准,入户率达100%。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到95%以上,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交通干道以及村镇主要出入口,开展既鲜明又朴素自然、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的整体风貌设计塑造,突出中原风貌和地域特色。

(二)推进“生态环境”工程。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广告清理等项目整治。

1.整治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推进“户集、村收、镇运”垃圾集中处理的模式,合理设置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做到户有垃圾桶,自然村有垃圾收集池,行政村负责垃圾收集,镇有垃圾填埋场,确保乡村清洁。

2.整治乡村生活污水。清除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整治和规范生活污水排放,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每村至少要建造一座以上卫生公厕;大力推广农村用户沼气建设,利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人工湿地等方式,通过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提高水体自我净化能力。

3.整治农村畜禽污染。根据村庄特点,合理规划,整治农村死畜禽乱丢到溪河现象,动员群众填埋、拆除污染猪舍、牛栏等,村庄内畜禽养殖户实行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畜禽养殖场全面配套建立沼气工程,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4.整治广告、路牌。按照“规范、安全、美观”的要求,对公路、河道及村庄公共视野范围内的广告牌、路牌进行清理,坚决拆除有碍景观、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完备的广告牌。制定广告布点控制性规划,规范各种交通警示标志、旅游标识标志、宣传牌等。

5.整治违章搭建。按照“谁建造、谁所有、谁清理”的原则,坚决拆除违章、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对废弃场所进行整治,整治农村供电、网络、电话、电话线路乱拉乱接问题,规范网络、线路的布局,促进村庄规范、整治、美观。

(三)推进“生态经济”工程。按照“创业增收”要求,编制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农业特色产业生态化、精致高效化工程。发展乡村旅游业,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

1.发展乡村生态农业。深入推进现代农业,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突出培养具体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推进“一村一品”的生态农业,致力打造一批生态农业专业村,增强主导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2.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利用农村自然景观、田园风光、文化古迹和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努力做到“镇镇有特色,村村有美景”。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打造旅游休闲目的地。拥有光荣历史的革命老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要发展红色旅游,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特色;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的村庄,要增强自然休闲特色发展生态旅游,将传统的农耕逐步引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特色农庄、农情民舍等附加值高的乡村旅游发展。

3.发展乡村低耗、低排放工业。按照生态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格保护水源。推动制鞋制衣、电子信息企业到市产业集聚区落地,严格执行污染排放标准,集中治理污染。推动“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和“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调整乡村工业产业结构,不断壮大村域经济实力。

(四)推进“生态文化”工程。按照“乡风文明”的要求,以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为目标,增强村民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1.培育特色文化村。编制农村特色文化村落建设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特别要挖掘传统农耕文化、自然景观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把特色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

2.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重要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和形式,利用一切文化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生态文明、生育文化知识宣传,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3.转变生活方式。结合农村乡风文明评议,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倡导生态殡葬文化,公路沿线100米视野范围内采取就地深填或绿化覆盖等措施进行整治改造,恢复公路和村庄周围自然生态景观。

4.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乡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建立工作机构,抓好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动,整合项目,合力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村委会要切实履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的生态功能定位,明确垃圾、污水、改厕、绿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间与要求。

(四)加大资金投入。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合理运用好财政政策,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动员社会资金投入,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五)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规划公示、专家听证、项目共建等途径,广泛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家、海外侨胞、爱心人士等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探索中心村组织机构设置新模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支两委班子,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七)考核与奖惩。对各乡镇创建美丽乡村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按照周巡查、月排名、季度观摩、半年奖惩、年终总评的考核机制实行重奖、重罚,并纳入考核范围,力争每年推出1-2个整乡推进试点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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