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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5〕158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邓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6-01-07【打印该页】

邓政办〔201515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1231

 

邓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考评办法

(试行)

 

按照《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为规范美丽乡村建设考评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城镇化引领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布局、村容整洁、创业增收、乡风文明的要求,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严格程序、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促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快速、健康、有序实施,确保试点达到“美丽邓州、整洁村镇”建设要求。

二、 基本要求

(一)科学规划布局。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科学编制好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引导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整治农村闲置住宅、废弃住宅、私搭乱建住宅。统筹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深入实施农村电气化、信息化等工程建设,使新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人口集聚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力明显增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发挥重要作用。

(二)村容整洁。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的要求,科学编制乡(镇)域总体生态环境整治规划,细化建设标准,拓展整治内涵,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服务功能,加大乡(镇)域范围内项目的集中连片综合整治力度。重点整治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等区域,村庄整治建设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中心镇区环境整洁,道路无破损、商业经营秩序好、无乱设摊现象。镇域内绿化水平明显提高,形成镇区道路景观树、道路河道景观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镇域绿化格局,全面建立村级综合保洁机制,完善外部监督机制,道路、河道保洁、绿化养护、垃圾收集、污水治理等工作措施完善到位,村庄保洁的集成效应充分显现,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理念深入人心,农村环境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道路、河道保洁实现全覆盖,开展有偿保洁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达到60%以上。

(三)创业增收。按照现代城镇生态农业建设的要求,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促进农业清洁化生产。有机肥使用量达到4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到80%以上,实行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膜和农药包装物收回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秸秆焚烧现象。镇域范围内有一个以上高标准粮田创建基地。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创建“农家乐”示范点1个以上,增强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奔小康的能力。

(四)乡风文明。按照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的要求,加强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积极引导村民追求科学、文明、健康、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开辟生态文明橱窗等阵地,运用村级文化教育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结合农村乡风文明评议,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生态消费、理性消费。有生态文化活动的档案记录,村民对生态环境的认识度和满意度高。深入开展文明村、民主法治村创建和廉政文化、生育新风进农村等活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农民幸福指数较高。

三、考核评分

(一)申报和考核验收程序

1.申报审核。各乡镇对照创建要求和考核标准每年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申报一个村,创建对象应在每年3月底前报市美丽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2.考核验收。从2016年起,将对各乡镇创建美丽乡村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按照周巡查、月排名、季度观摩、半年奖惩、年终总评的考核机制,实行重奖、重罚,力争每年推出1-2个整乡镇推进试点乡镇。

(二)计分域奖励办法

总分为单项得分之和,满分为100分。美丽乡村建设先进乡镇得分应在85分以上,85-89分为合格,90-94分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对通过市级考核验收的美丽乡村建设先进乡镇,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具体按考核得分、人口规模(含新居民)、区域范围综合考虑奖励额度。

本办法由市美丽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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