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办〔2017〕3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邓州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7年邓州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月5日
2017年邓州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生态邓州、美丽邓州建设步伐,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豫政〔2013〕42号)、《邓州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邓政〔2013〕45号)以及《邓州市“十三五”林业生态建设规划》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邓州、美丽邓州为目标,以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途径,大力推进现代林业发展模式,全面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林业在经济建设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为邓州生态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建设任务及重点
2017年全市安排新造林任务5万余亩,重点突出生态廊道绿化、平原林网、乡土树种用材林基地和湍河湿地公园建设等。同时,鼓励和引导各种造林实体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和花卉苗木产业。
(一)继续完善农田林网建设,2017年全市农田林网种植面积1万亩。土地整理、农综开发等项目新区,要严格按照每个网格小于300亩的要求,高规格栽植,高标准绿化,大力推进乡土树种进林网,水杉、国槐、楝树、楸树等高大乔木苗木高度不小于4米,地径不小于3.5cm,不提倡常青树、灌木、各类小规格苗木进林网;老项目区要查漏补缺,消灭空档。全市2016年营造的林网,保存率达到85%以上的,享受省、邓州市两级的造林补助;保存率达不到85%的,要进行补植补造,纳入2017年造林面积,经验收合格的可以享受2017年省、市两级造林补助。
(二)生态廊道绿化造林0.8万亩。内邓高速公路沿线乡镇要按照原有规划要求填空补缺,扫清遗留,彻底完成绿化任务;二广高速特别是构林、黄牛场、小杨营、刘集段要完成补植补造任务;南邓公路、内邓公路、S248线、207国道和湍河防护林带要拿出专项规划方案,高标准绿化,其中南邓路每侧宽度不低于50米。内邓公路每侧绿化宽带不低于40米,S248线、 207国道绿化宽度20米以上,湍河外侧南北两岸各向外延伸130米。桑白路、战备路及进乡进村主要道路要在2017年全部实现绿化。
(三)稳步发展经济林。各乡镇办结合本地实际,引导大户、公司、合作社重点发展优质桃、梨、石榴、李等鲜果和核桃等干果及其他木本油料,形成特色林果产业。每个乡镇至少发展两处200亩以上规模的特色经济林基地。同时,与扶贫工作紧密结合,拉长林业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走出一条“公司+基地+贫困户”的林业产业扶贫道路。
(四)依托国家储备林项目,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用材林基地3万亩。要依托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空心村治理和荒山荒滩荒坡绿化,着力建设乡土树种育苗基地和乡土树种用材林基地。2017年,每个乡镇办至少发展2处100亩以上的乡土树种育苗基地和2-3处300-5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乡土树种用材林基地。通过3-5年的努力,全市发展乡土树种用材林达到20万亩以上,恢复和形成邓州独特的乡土风貌。
(五)湿地公园造林2500亩。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湍河湿地公园防护林体系建设。在湍河湿地公园规划区外侧,营造100米宽的生态防护林带,2017年首先在S248线湍河大桥以西至湍河橡胶一坝间,结合义务植树活动,高标准营造生态防护林1000亩。同时,在S248线湍河大桥以西湍河北岸许营安庄村附近新造一处1500亩以上的植物园,把湍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成为一张供人们观光学习、休闲健身娱乐为一体的豫西南靓丽的风景名片。
三、时间要求
2017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当年林业生态建设营造林任务,7月份以后进行检查验收。
第一阶段:2016年11月20日至2016年12月30日。
工作内容:各乡(镇、办、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并按照市分配的任务搞好规划。
第二阶段: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31日。
工作内容:流转土地,与市林业经营发展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落实造林主体。
第三阶段:2017年1月31日至3月31日。
工作内容: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高标准全部完成造林任务。
其中3月6日左右组织市“四大家”领导、各乡镇办、市直各单位在湍河湿地公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在造林环节,要严格造林技术规程,坚持大穴、大苗、大水、高封土。栽植时乡村两级要把好苗木关、品种关,杜绝劣质苗木造林。林木栽植后,要落实涂白、复水、封土等各项抚育和管护措施,确保当年新栽幼树的成保率达95%以上。林业部门要组织技术骨干巡回全市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指导造林业主加强新植幼树抚育工作,提高造林成效,确保造林成果。
第四阶段:2017年4月中旬、7月上旬、10月上旬。
工作内容:加强抚育管理,确保苗木成活。
1.根据天气和苗木生长状况,加强抚育管理,适时浇水、封土、补植补造,严禁人畜和机械损坏。
2.组织技术人员采取普查的方法,以乡(镇、办、区)为单位进行全面验收。4月中旬验收成活率、7月上旬验收保存率。10月份复查面积及保存率,验收结果作为奖励和补助依据。
第五阶段:2018年春,市林业经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合格造林全部进行收购。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宣传,落实任务。2017年是河南省5年期生态建设提升工程最后一年,我市前期完成任务少,今年遗留任务大,必须下大决心,背水一战,才能全面完成全市生态建设提升工程任务。一是要以湍河湿地公园义务植树活动为载体,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市乡镇办两级都要组织广大干群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通过亲力亲为,使人们切身感受植树造林的伟大意义和作用。二是要层层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解决造林前期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集中宣传生态市建设的政治意义和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宣传会议精神,营造浓厚的生态建设舆论氛围。三是分解任务流转好土地,落实好规划和造林主体。流转土地、落实造林规划和造林主体,既是一次广泛深入的造林大动员、大宣传活动,也是完成造林工作的前提。各乡镇办要按照市下达的2017年度林业生态建设任务,要不折不扣分解落实到村组、地块,做到造林有时间,植树有空间,落实有主体。
(二)严格质量,提高补助。要严格造林质量标准,对2017年农田林网新造林,经验收合格,造林主体除享受省林业生态工程项目资金补助外,市政府每亩再补助300元。对南邓路绿化工程,沿线乡镇办要按照设计要求,高标准栽植,经验收合格后,市政府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元。内邓路、S248线、207国道城区段、湍河防护林带生态林以及二广高速、内邓高速补植补造任务,由市政府统一出资,统一组织,由市林业经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造林并管理。湍河防护林带经济林,市政府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元。依托国家储备林项目,对今春集中连片新造的乡土树种用材林基地,由乡镇政府统一调地,按照收购办法要求,找公司、大户种植。待种植结束后,经林业局、财政局等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评估,交市林业经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并管理。继续鼓励农户、公司、合作社造林,仍然享受省每亩400元补助。对经过验收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办,每个乡镇办奖补现金5-10万元;市林业经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每收购一亩合格林,奖补乡村组100元,补助资金纳入市政府当年财政预算。油用牡丹、葡萄、猕猴桃、金银花四个品种不享受省补助。
(三)拓展空间,培育亮点。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四旁”、围村及一般农田,进一步拓展造林空间,集中连片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用材林和名优经济林。主要通道及村镇周围等重点绿化部位,要协调相关部门调整土地性质进行绿化美化。林业、农业、水利、交通、土地、金融等部门要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大力支持造林主体培育发展林业亮点,逐步形成规模效益。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强力推进。一是调整充实邓州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指挥部成员,由市委书记吴刚任政委,市长罗岩涛任指挥长,市“四大家”相关领导任副指挥长,市直单位和各乡(镇、办、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二是要建立政府目标考评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户、落实到造林主体。市“四大家”领导分包乡镇办,副乡级以上领导每人分包一个行政村,一般干部每人分包一个造林主体,造册建档,跟踪检查和追责。市林业局副局长包片,技术骨干包乡镇,从土地流转、规划、到造林一包到底。三是市政府成立督察组,在土地流转、规划、造林等各个阶段对各乡镇办进度及质量及时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上报市“四大家”领导。特别是在造林阶段还要组织多次观摩评比,每次观摩结果在市电视台进行排序,通报全市。四是要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理林业案件,进一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无论是以项目建设名义进行较大规模乱砍滥伐,违法占地,还是以蚕食的方式小规模的滥伐盗伐林木,都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
附件:1.2017年邓州市营造林计划表
2.2017-2022年邓州市乡土树种用材林基地收购办法(试行)
附件1
2017年邓州市营造林计划表
单位:亩
单位 |
合计 |
片林及农田防护林工程 |
片林及特色经济林 |
南邓路经济林 |
内邓路防护林 |
207国道防护林 |
湿地防护林 |
S248线防护林 |
二广高速补植补造 |
内邓高速补植补造 |
进习营村路防护林 |
邓州市 |
50000 |
17650 |
23890 |
800 |
1400 |
300 |
1100 |
460 |
2090 |
1760 |
300 |
罗庄 |
1700 |
600 |
1100 |
|
|
|
|
|
|
|
|
张村 |
2300 |
800 |
900 |
|
400 |
|
|
|
|
|
200 |
十林 |
1800 |
600 |
900 |
|
200 |
|
|
|
|
|
100 |
赵集 |
1700 |
700 |
1000 |
|
|
|
|
|
|
|
|
九龙 |
1800 |
600 |
1200 |
|
|
|
|
|
|
|
|
文渠 |
2700 |
800 |
1300 |
|
600 |
|
|
|
|
|
|
裴营 |
2700 |
900 |
980 |
|
|
|
500 |
320 |
|
|
|
夏集 |
1800 |
620 |
860 |
|
|
180 |
|
140 |
|
|
|
穰东 |
2400 |
800 |
1100 |
500 |
|
|
|
|
|
|
|
白牛 |
1900 |
800 |
900 |
200 |
|
|
|
|
|
|
|
张楼 |
1500 |
550 |
700 |
100 |
|
150 |
|
|
|
|
|
腰店 |
1600 |
580 |
1000 |
|
|
20 |
|
|
|
|
|
汲滩 |
1600 |
600 |
1000 |
|
|
|
|
|
|
|
|
桑庄 |
2000 |
1000 |
660 |
|
|
|
|
|
340 |
|
|
小杨营 |
1500 |
600 |
850 |
|
|
|
|
|
50 |
|
|
刘集 |
2100 |
600 |
800 |
|
|
|
|
|
700 |
|
|
湍河 |
1800 |
170 |
700 |
|
200 |
130 |
600 |
|
|
|
|
龙堰 |
1800 |
730 |
700 |
|
|
70 |
|
|
|
300 |
|
构林 |
2100 |
600 |
500 |
|
|
|
|
|
1000 |
|
|
陶营 |
2000 |
600 |
540 |
|
|
|
|
|
|
860 |
|
都司 |
2000 |
1000 |
1000 |
|
|
|
|
|
|
|
|
林扒 |
2000 |
1000 |
1000 |
|
|
|
|
|
|
|
|
孟楼 |
1500 |
500 |
1000 |
|
|
|
|
|
|
|
|
高集 |
2100 |
800 |
850 |
|
|
|
|
|
|
450 |
|
杏山 |
1400 |
100 |
1300 |
|
|
|
|
|
|
|
|
彭桥 |
2200 |
1000 |
1050 |
|
|
|
|
|
|
150 |
|
附件2
2017-2022年邓州市乡土树种用材林基地收购办法
(试 行)
为加快生态邓州、美丽邓州建设步伐,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增强木材自给能力,维护邓州生态安全和林木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邓州、美丽邓州为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托国家储备林项目,集中连片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用材林,全面提升邓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林业在经济建设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为邓州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建设任务及要求
依托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空心村治理和荒山荒滩荒坡绿化,着力建设乡土树种育苗基地和乡土树种用材林防护基地,加速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从2017年开始,今后5年,全市每年以4万亩以上的速度积极推进。每个乡镇办至少发展2-3处300-5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乡土树种用材林基地。通过3-5年的努力,全市新发展乡土树种用材林达到20万亩以上,总投资达到20亿元以上,恢复和形成邓州独特的乡土风貌。具体要求为:
(一)面积要求:造林地块要求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100亩。
(二)树种要求:大力推广种植乡土树种,树种以臭椿、香椿、国槐、楝树、榆树、楸树、水杉等高大乔木为主,苗木高度不小于4米,米径不小于3cm。
(三)种植密度:依据不同立地条件确定初植密度,原则上控制在56-83株/亩。立地条件较好地块适当稀植,立地条件较差的地块适当密植。
三、方法措施
(一)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流转土地,集中连片,做到流转面积准确、四至边界清晰。待土地流转完成后,由市林业经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市政府与乡镇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在完成土地流转、合同签定的基础上由乡镇办落实造林主体,并由造林主体按要求完成造林任务。造林主体要选择有造林实际经验、造林技术过硬的公司或合作社。造林树种、造林模式和造林面积必须符合市政府的规划要求。杨树、花卉苗圃和经济林以及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片林不予收购。
(二)冬春集中连片新造的乡土树种用材林基地,地租、苗木、栽植、管护费用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土地合同签订后,公司先付乡镇地租50%。树木栽植完毕后,地租全部付清。树木生长一年后,即到下一年春,面积集中连片在100亩以上,成保率达到85%以上,树种及规格符合要求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林业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验收评估,验收合格后结清全部造林费用,由市林业经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并管理。
(三)市林业经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后,公司下派专人进行常年管护,并聘请当地群众协助管护。公司管护费用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市财政评审后纳入当年财政预算。聘请的协管人员务工补助,每年依据管护成效,在公司原有管护费用的基础上,按每株再增加2元标准对协管人员进行补助。为鼓励乡、村、组造林积极性,公司每收购一亩合格林,奖补乡、村、组100元。公司收购的奖补资金和协管人员的务工补助资金也同时纳入市政府当年财政预算。
(四)鼓励当地群众、贫困户积极参与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抚育管理,增加群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