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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7〕20号关于印发邓州市乡镇周转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7-04-07【打印该页】

 

 

邓政办〔2017〕20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邓州市乡镇周转房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邓州市乡镇周转房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3月8日

 

邓州市乡镇周转房建设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市乡镇机关干部、教师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干部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充分调动基层干部教师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规模

25个乡镇、办事处筹建周转房4043套,21万㎡,占地326.5亩,每套建筑面积为50㎡至56㎡,建设期22个月。户型规划设计2个户型: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一室一厨一卫。

二、资金来源及拨付

市乡镇周转房建设资金由市政府采取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管理采取按工程进度由市周转房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拨付。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各乡镇政府组织力量深入调查,全面了解乡镇周转房的详细情况,充分掌握项目的占地面积、建筑套数、面积、选择户型、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前现状图(照片)等详细情况。为解决乡镇干部、教师住房困难提供准确依据。

(二)成立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对乡镇周转房建设的领导,成立市乡镇周转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梅传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鲁新顺,联系电话:15936145790,电子邮箱:80959692@qq.com。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领导。

(三)组织实施。乡镇周转房建设由市乡镇周转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各乡镇政府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抓好落实。发改、审计、财政、房管、住建、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乡镇周转房属于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市相关部门负责立项、审批、招投标和监管等具体工作。

(四)检查验收。本着“落实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由市乡镇周转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小组对乡镇周转房建设进行验收。验收中要全面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达标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同时,还将实行工程实体质量的第三方检测,在混凝土工程验收前,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结构实体进行抽样抽测,在施工过程中,还要对卫生间进行带水检验,减少交付后出现渗漏问题。除了建设单位自身的验收和把关,还将实行政府进行的监督抽样检测制度,住建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随机监督抽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项目,将责令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另外入住后开发商还需设保修队,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保修。最后待住建部门进行综合验收合格后交付。乡镇周转房产权归国有,房管中心为业主单位,代为管理。

四、项目推进计划

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并逐一对任务进行量化和分解,具体落实到时间节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

第一阶段:土地征收、规划设计、项目预算、招投标、项目包装融资等前期工作(2017年3月1日-2017年6月30日)。

第二阶段:主体工程施工建设(2017年7月1日-2018年2月28日)。

第三阶段:基础设施施工(2018年3月1日-2018年7月31日)

第四阶段:小区外网施工(外联道路施工,上下排水工程,电网施工)(2018年8月1日-2018年10月31日)。

第五阶段:工程总验收投入使用(2018年1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作。各乡镇政府和市相关部门要把乡镇周转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帮助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责任。市乡镇周转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周转房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乡镇周转房建设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要求,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督查及验收,及时通报全市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市财政局要保证资金及时安排到位;市发改委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批;市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简化办事手续,减免相关费用;市审计局要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严格管理。乡镇周转房建设工作市房管中心统筹组织协调、乡镇政府为主体,相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共建,责任到人,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决不允许出现半拉子工程、豆腐渣工程和腐败工程,不允许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对因工作不力、要求不严造成工作被动或引发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制定周转房管理办法,明确周转房的分配条件、分配方法、房屋维修办法和人员调离后限期退房的规定等管理细则。

(四)加强督查。为切实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这项工作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乡镇周转房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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