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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8〕60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8-05-31【打印该页】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邓州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邓政办文〔2017〕69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市畜牧局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项目争取工作。

三、市畜牧局、环保局负责中小型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建设的监管和技术指导。

四、市农业局负责大型沼气项目建设的监管和技术指导。

五、市国土局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的协调服务。

六、市财政局负责配套资金的落实并监管项目资金运行。

七、市审计局负责项目实施的审计。

八、市纪委监察委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

九、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的统一管理。

十、相关乡镇办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

 

 

 

2018年5月23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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