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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8〕123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2018-2020年生态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8-10-09【打印该页】

邓政办〔2018〕123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邓州市2018-2020年生态扶贫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2018—2020年生态扶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9月30日


邓州市2018-2020年生态扶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和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采取超常规举措,通过实施生态建设、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创新生态扶贫方式等,切实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推动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员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主体多元。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生态扶贫工作,拓宽社会力量扶贫渠道,形成社会合力。充分调动贫困村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协调好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带入生态扶贫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处理好短期扶贫与长期发展的关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综合考虑自然资源禀赋、承载能力、地方特色、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生态扶贫工作思路,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绿色发展。

(三)坚持精准施策、提高实效。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贫困人口脱贫,加强脱贫政策衔接,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生态扶贫政策措施,确保生态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三、生态扶贫工作要点

(一)多渠道助力贫困人口脱贫。

1.积极推广脱贫攻坚林业生态建设专业合作社、村民自建等模式,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设立护林员公益工作岗位,让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贫困人口参加生态管护工作。

2.充分利用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特色林产业、特色种养业等生态产业,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

3.积极探索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参与生态建设、生态修复和发展生态产业扶贫机制,大力支持贫困村组建生态建设扶贫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使我市贫困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责任领导:绳应勇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扶贫办、农业局、财政局

(二)加快贫困地区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优先安排贫困村生态林、农田防护林、廊道绿化等工程,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等措施,加大森林经营力度,推进退化防护林修复。积极助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

责任领导:绳应勇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扶贫办

(三)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扶贫工程。

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在省级公益林调整增加面积时,优先把符合区划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所有的公益林列入补偿范围,增加贫困户收入。

责任领导:绳应勇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

(四)实施森林资源利用扶贫工程。

加快森林旅游业与康养服务业发展,创建一批省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开展森林康养示范创建活动,助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责任领导:绳应勇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扶贫办、旅游局、卫计委

(五)实施公益护林员精准扶贫工程。

按照“应聘尽聘”原则,根据实际优先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公益护林员。

责任领导:绳应勇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扶贫办

(六)加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入。

1.认真落实《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与项目建设方案》,积极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7-2020年实施方案》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

2.通过实施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2017-2020年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促进贫困地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3.大力支持在贫困村、贫困人口较多的地方充分利用南水北调分配给我市的6亿立方水资源扩种优质水稻,发展“稻渔混养”及加工、餐饮、采摘体验和生态旅游观光等涉水农业田园综合体等多业态模式带动群众致富。

责任领导:绳应勇

牵头单位:水利局

责任单位:扶贫办、农业局、特产办、旅游局

(七)完善生态扶贫载体和编制生态扶贫规划。

始终坚持把项目落实作为推动生态扶贫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在推动项目建设过程中保护生态环境,在项目投产达效后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积极推进生态扶贫规划编制工作,及早完成规划文本编制。

责任领导:贺迎

牵头单位:发改委

责任单位:政府办、扶贫办

(八)加强生态扶贫政策和资金支持。

1.通过争取中央、省资金支持、市县财政适度分担、社会资本有序进入等方式确保生态扶贫项目顺利实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多方式、多渠道的解决生态扶贫融资问题。

2.创新政府性资金投入方式,规范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撬动更多资源投向生态扶贫。

责任领导:贺迎

牵头单位:金融办

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

(九)发展特色种养业。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充分发挥各乡镇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林下中药材、特色经济作物、野生动植物繁(培)育利用、林下养殖、高产饲草种植、草食畜牧业、特色水产养殖业等产业,积极推进种养结合,促进循环发展。加快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种养业示范基地,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贫困户”的生产经营格局,积极引导贫困人员参与特色种养业发展。

责任领导:张振邦

牵头单位:特产办

责任单位:扶贫办、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各乡镇街区

四、强化部门责任和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一)层层落实责任。成立生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王兵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贺迎,市政府副市长绳应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副秘书长马艳霞任办公室主任,林业局长肖宗全、扶贫办主任李征为副主任,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与协作,统筹推进生态扶贫各项工作,形成共商共促生态扶贫工作合力。要把生态扶贫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形成生态扶贫责任体系。

(二)加大技术培训。积极组织技术专家深入贫困村开展帮扶活动,加大对生态产业经营大户、合作社和企业的技术指导,在贫困村培养一批活跃在贫困人员身边的“看得见、问得着、留得住”的乡土专家和技术能手。加大对基层生态扶贫工作人员和贫困户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生态扶贫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升贫困人员自我发展能力。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生态扶贫工作动态管理和监督制度,市扶贫办统筹做好组织实施、日常调度、跟踪检查工作,对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调度,将工作情况作为对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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