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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8〕134号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 2018-11-19【打印该页】

邓政办〔2018〕134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7日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11月开始,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政府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部门监管。相关部门依法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突出单位责任。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夯实基层基础。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五)从严问责追责。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10日前)。各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1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行业部门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对各乡镇(街、区)和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持续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养老院、施工现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和室内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问题。民政部门督促养老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巡查检查和冬季夜间值守。住建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教育部门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宿舍、食堂、教学楼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强化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频次。文化部门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防火巡查和重要节点期间值班驻守。卫生计生部门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组织开展医疗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商务部门督促商场、市场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

2.强化农村社区巡查检查。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各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电缆井、电表箱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3.强力推动博物馆和文物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文化、文物、消防部门对照前期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以及单位自查、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加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2018年11月底前,对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主管行业部门要跟踪推动隐患整改。

4.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验收。2018年11月中上旬,住建、商务、文化、安监、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核查专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对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

5.持续推进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结合年底工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2018年12月底前,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2019年1月底前,工商、质监、安监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热毯、电暖器、电炉等电热器具行为;各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商务、旅游、文化、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着力推进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场所安装电气火灾智能监控设备。

6.开展仓储、快递、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2018年11月至12月,邮政、交通、商务、供销等部门联合,组织对仓储、快递、物流行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人员违规留宿、违规用火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督促仓储、快递、物流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7.开展输变配电气设备火灾隐患治理。2019年1月至3月,电力公司组织对全市运变电站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自动消防设施缺设或故障、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电缆沟道防火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督促运变电站管理单位及时整改隐患问题,落实技防物防措施,提升运变电站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加强对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走进辖区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逐一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督促博物馆、文物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强化消防科普馆、消防队站开放,定期组织开展群众参观体验活动。

2.加强安全提示。在市级广播、电视、报刊设立消防专题专栏,常态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通过媒体发布季节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向党政机关干部和乡镇(街、区)、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加强道路和小区消防橱窗建设,督促沿街单位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高频次播发消防警示提示。

3.加强消防培训。2018年11月底前,组织开展行业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2018年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社区巡防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能力。督促社会单位组织对物业企业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三)优化消防救援能力。

1.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年度计划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收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全面落实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要求,配齐配强人员器材装备。加强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指导调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提升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和快速反应能力。

2.推进救援机制转型升级。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统筹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将民间救援组织纳入应急调派体系,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2018年底前,消防、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多力量参与、多队伍参加的应急联动实战演练。

3.全面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扎实开展消防水源建设、普查和维护保养工作,2018年11月底前,市政、供水等部门对市政消防水源全面维修保养一遍,并落实防寒保暖措施,确保完整好用。消防大队部署开展冬季训练工作,保持车辆器材完整好用,随时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1.严格管控重点区域。紧盯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省“两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突出要害单位、重点场所,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提前摸排组织的商业促销、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督促活动主办单位组织人员加强活动现场巡逻值守。

2.提升社会面防控等级。元旦、春节、元宵节、省“两会”全国“两会”等期间,公安、消防、商务、文化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3.前置应急力量。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交通枢纽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应急力量和装备实行驻守执勤、巡逻看护,加密布设前置执勤点,确保消防安全。

五、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各行业部门认真分析研判冬春季节火灾形势,部署开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二)开展约谈提示。对于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行业部门、乡镇(街、区)要提请市政府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实施清单治理。2018年11月底前,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有关行业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集中曝光督办。结合每月25日集中曝光制度,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各类严重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2018年底和2019年2月,全市统一组织市级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火灾隐患。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市政府要挂牌督办,督促隐患单位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改责任。

(五)依法依规监管。消防部门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安排部署,深入践行便民利民承诺,切实将服务理念贯穿于行政执法过程始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养老院、医院、博物馆、商场市场、建筑工地等高风险场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指导行业系统提升消防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各级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改制重组、职能调整、人员转隶的实际,出台具体措施保证火灾防控工作连续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承担日常工作。各行业部门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三)强化监管协作。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四)严格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行业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行业部门动员部署情况,于11月16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微15839910215),从12月起每月28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3月31日前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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