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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9〕23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9-05-27【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邓州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5月13日


邓州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认真落实2019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县域医疗中心建设任务的通知》(豫卫〔2019〕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通过建设邓州市区域医疗中心,优化整合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体系,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共享,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的新秩序,增强群众卫生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根据《河南省卫健委公布的50个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名单》,确定市中心医院为邓州市第一批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通过改善就医环境、更新诊疗设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特色专科、优化信息平台等举措,不断提升常见病、多发病、急诊急救、慢性病、较为复杂疑难危重病的诊疗水平,提高县域就诊率,争取在2020年达到“三级医院”的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单位要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以患者为中心的医院信息化流程再造,完善面向病人的便捷措施,提升医院管理信息化水平,逐步向智慧医疗迈进,特点是要重点加强门诊实名制就医、无纸化病历系统、手麻系统、供应室追溯系统、体检系统、移动办公系统、互联网+医疗护理等系统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与效率,充分利用“互联网+”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构建紧密型医共体。项目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技术优势,建立以项目单位为龙头的医共体,形成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机制,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促进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发展重点学科、专科和专病中心。项目单位要立足国家基层胸痛中心现有基础,进一步加强设备配置和人才建设,提升技术水平,积极申报建立标准版国家胸痛中心;要按照卒中中心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三级救治网络体系,提升卒中救治水平;要围绕建设标准化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目标,开展延伸服务、孕期保健、儿童保健、家庭护理等,减少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发病率;要着力加强创伤中心技能培训和大规模伤员救治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危重创伤病人的识别和救治水平,将邓州市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市。

2.推进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单位要按照《县域慢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认证标准》创建慢病管理中心,通过信息化和乡村一体化建设,对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卒中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以下简称“五病”)进行筛查、建档、健康宣教、规范诊治、跟踪随访和全生命周期的系统管理,稳步提高“五病”治疗率、控制率,降低并发症发生率和过早死亡率;通过对广大群众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减少人群慢病危险流行因素,提高人群健康血压、健康血糖、健康血脂、健康体重、健康呼吸比例。

3.推进血栓防治工作。项目单位要针对血栓疾病致残致死率、误诊率、漏诊率较高,尤其是静脉血栓栓塞症(VTE),发病隐匿,后果严重,医疗风险高的情况,逐步建立一套从筛查、预警、预防、诊断治疗的标准流程,组建多学科综合治疗团队,对急性和危重症VTE患者开设绿色通道,进行及时诊断与抢救;要定期召开培训会、研讨会、典型病例分析会以及加强与上级医院间的合作,提高对高危VTE患者的综合诊治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脑血管疾病发病和死亡的风险,引领全市VTE防控工作。

4.提高老年病医疗服务能力。项目单位要逐步建立老年病医疗服务体系,制定完善老年病医疗服务规范,加强老年病医护人员的培训管理,提升老年病医疗服务能力。同时要加快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护理服务,积极开设家庭病床,扩大老年护理服务供给,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

(四)完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单位要利用河南省远程诊疗加盟单位这一平台,着力培养技术人员,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建立覆盖全市的远程会诊系统。要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医共体成员单位临床科室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多学科网络会诊、实时音视频交互等远程诊断,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让患者不出乡镇社区就能够享受到国家、省、市专家的诊疗服务

(五)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项目单位要按照《邓州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邓政办〔2017〕156号),明确功能定位,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上转疑难复杂疾病,接受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和危重症稳定期患者。依据《邓州市双向转诊管理规范》和市乡两级疾病诊疗目录,与医保部门沟通,逐步建立“基层首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单位要利用“369人才培养工程”和医联体渠道,组织技术骨干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采用“派出去学、请进来教、引进来用”的方法,把长期进修和短期培训结合起来,把人才引进和能力提高结合起来;要按照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医疗中心建设发展储备技术力量;要依托南水北调京邓医疗卫生对口协作,加强与北京知名医院技术合作和人才培训利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七)增强医疗设备能力。项目单位要结合医疗中心发展需要和广大群众需求,按程序有计划的引进医疗设备,包括购置3.0T磁共振、大C臂、腹腔镜等;要强化医学检验、病理、消毒供应能力建设,协助医共体成员单位完善血液生化检查、放射、超声、心电等基础设施,进行设备应用培训,逐步实现结果互认,提高医疗设备应用效率,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技术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前,制定邓州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6月—2019年12月,按照本方案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工作内容,完成市项目单位的提质升级。

(三)评估提升阶段。2020年1月—2020年2月,对邓州市“医共体”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工作制度,迎接上级考评。

(四)深化发展阶段。2020年2月以后,对邓州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阶段评估,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健全相关配套政策,不断促进邓州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发展迈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县域医疗中心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是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为此,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邓州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有关工作。市卫健委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行业主导责任和监管职责,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督促指导有序推进此项工作。项目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各责任科室、各责任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制定具体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邓州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积极发挥主动性,增强协调配合意识,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合力解决医疗中心建设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共同推进邓州市区域医疗中心健康发展。市中心医院要建立实施台账,按照要求有序开展工作,并于每月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上报工作进度。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采取多种方法,对邓州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等进行广泛宣传,大力争取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为邓州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要加强对邓州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情况的督查考核,做到有考核、有奖惩、有提高;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如期实现项目各项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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