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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9〕30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9-05-28【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邓州市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5月22日


邓州市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

为全面高质量完成我市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各项目标任务,使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改革发展成果,根据《河南省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豫政办明电〔2019〕9号)及《2019年南阳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南阳市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宛办〔2019〕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市直各责任单位。

第二条 考核组织。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市发改委具体组织对市直各责任单位民生实事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条 考核指标。

市直各责任单位考核指标。由每件重点民生实事市直各主要责任单位牵头,会同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实际,落实好省政府、省直单位、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第四条 考核方式。

(一)督导督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重点民生实事纳入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民生实事按时序进度如期推进。市直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采取部门督查、联合督查等形式,指导督促所承担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

(二)月度通报。市直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对重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日常监测与调度管理,对工程类民生实事项目建立基层项目表,每月形成月度报告,于下月3日前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定期汇总进展情况,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通报。

(三)年底自查。年终考核时,市直各责任单位按照重点民生实事指标任务分解情况,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对自查结果负责。

(四)核查认定。市统计局负责对市直各责任单位重点民生实事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市统计局另行制定),认定结果报市发改委。

(五)年终考核。

1. 社会评议。通过网络对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进行群众评议。

2. 综合评定。根据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和社会评议结果,将市直各责任单位评为“完成”“未完成”两个档次。

第五条 考核结果与运用。

(一)根据考核结果,对年终考核结果为“完成”的市直责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重点民生实事指标任务的市直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将各责任单位民生实事完成情况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的约束性专项工作,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扣减相应分数。将各责任单位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纳入市直部门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在年终考核中予以体现。

第六条 凡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核资格,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被考核单位的责任。

(一)在民生实事推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挤占挪用民生实事项目资金的。

(三)因工作不当引发矛盾和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发改委承担。

附件:1.邓州市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指标任务分解表

2.邓州市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验收标准


附件1

邓州市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

指标任务

责任单位

相关责任

单位

责任人

分管领导

认定单位

1

新增城镇就业0.99万人

新增城镇就业0.99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0.14万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05万人。

人社局

教体局
发改委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民政局
财政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刘建科

贺迎

统计局

2

提高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实行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对全市80岁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其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

高  峰

贾理坚

实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不低于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不低于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不低于300元。

民政局

财政局

许平安


序号

项目

指标任务

责任单位

相关责任

单位

责任人

分管领导

认定单位

3

继续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完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机制

继续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2019年完成筛查2万人。

卫健委
妇  联

民政局
财政局

程传平
陈  亚

贾理坚

统计局

继续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进行免费产前诊断。

4

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对具有邓州市户籍或居住证、符合康复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全年救助不少于270人。

残  联

民政局
财政局
教体局
人社局
卫健委
医疗保障局
扶贫办

李绍锦

贾理坚

5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选择9个条件较好的行政村,用1年时间,高质量完成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改厕、畜禽粪便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任务。

农业农村局

住建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改委
财政局

刘祖万

绳应勇

全年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6万户。

6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全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9%。

环保局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改委
公安局
住建局
交通运输局
农业农村局
商务局
财政局

鲁启先

王新堂


序号

项目

指标任务

责任单位

相关责任

单位

责任人

分管领导

认定单位

7

进一步改善农村出行条件

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公路30公里。

交通运输局

发改委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财政局

秦  峰

丁心强

统计局

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

8

新建和改扩建城乡幼儿园4所

新建、改扩建城乡幼儿园4所。

教体局

发改委
住建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财政局

李  莉

董庸昌

新增学位650个。

9

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

完成42个电网薄弱行政村的电网改造。

供电公司

发改委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吴立中

张栓誉

10

加快中心医院提质升级

完成中心医院提质升级工作。

卫健委

发改委
人社局
财政局

程传平

贾理坚


附件2

邓州市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验收标准

序号

考核指标及工作目标

验收标准

1

新增城镇就业0.99万人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城镇新就业人数减去自然减员人数,以基于实名登记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实名统计数据为准。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是指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的曾有就业经历的失业人员,在报告期内实现重新就业的人数,以基于实名登记的城镇新就业人员中就业转失业人员再就业实名统计数据为准。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符合《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四十三条及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的困难人员。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以基于实名登记的城镇新就业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名统计数据为准。具体验收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新增就业实名登记统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0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

提高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实行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对全市80岁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其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1.出台全市“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的80岁以上老人,其政 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的政策文件。

2.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的80岁 以上老人,其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的直接结算。

实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

1.20195月底前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的文件及具体实施细则。

2.积极筹措落实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3.建立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及时准确报送月(季)报表和有关工作报告。

4.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和“最多只跑一次”的工作要求,在实施高龄津贴制度时,创新工作方法,借助互联网技术简化申请和定期认证审核程序,提高认证效率。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委托代办人或工作人员上门办理,坚决杜绝让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认证核查。

5.对高龄津贴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在高龄津贴发放过程中不得存在漏发、错发、骗取津贴等情形,不得挤占挪用高龄津贴资金,不得出现因工作不当引发较为突出的干群矛盾且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形。

3

继续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完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机制

1.成立本地免费筛查民生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结合实际研宄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召幵会议,推动工作开展。

2.市财政足额安排拨付资金,根据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服务量据实结算。

3.免费筛查服务机构符合我市相关标准,人员须经过专项培训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合格证书。机构和人员资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4.宣传发动充分,“两癌”防治知识和孕产妇优生优育知识进一步普及。

5.完成免费“两癌”筛查任务,产前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50%,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

4

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1.按照《河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规定的救助内容和救助标准实施救助。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提高救助标准,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2.成立本地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3.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标准和服务规范等规定,并商有关部门,确定本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评估和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供服务保障。

5.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安排解决,在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资金结算由县级残联根据本地康复救助服务统计审核的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商同级财政部门明确具体结算办法。

6.完成细化分解到我市的指标任务,群众满意度高,社会反响好。

7.结合残疾儿童致残类别(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等)的需求,统筹实施康复救助。

5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选择9个条件较好的行政村,用1年的时间,高质量完成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改厕、畜禽粪便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任务。

1.高质量推进垃圾治理。以不少于村庄人口千分之三比例配足保洁人员,配齐环卫设施,长效保洁机制运转顺畅,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做到“扫干净、转运走、处理掉、保持住”。

2.高质量推进生活污水治理。临近污水处理厂村庄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管网处理;有条件的村庄,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居住较分散的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村庄坑塘、沟渠得到治理。消除黑臭水体。

3.高质量推进农村改厕。科学选择改厕模式,2019年年底前户用无害化卫生 厕所覆盖率达到85%以上。建立健全日常管护机制,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

4.高质量推进畜禽粪污等农村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内散养户实现“三退三进”(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岀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畜禽粪污利用率达到75%以上。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左右。

5.高质量提升村容村貌。村庄布局合理,村容村貌整洁。通村组道路、主要街道全部硬化,主干道和公共场所亮化,村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健身广场、标准化卫生室等设施齐全,村庄主干道、房前屋后、村内空闲地得到绿化.村规民约健全,群众良好卫生习惯基本养成。

全年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6万户

201912月底前,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95号)确定的2019年改造建设任务计划,完成我市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任务,建设质量符合《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一体式化粪池》(DB41/T1605-2018)等规定,建立农村户用厕所长效管护机制。

6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依据省监测中心自动监测设备统计分析后的数据,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进行计算,计算得到的结果与我市年度目标值进行比较,大于等于目标值的为合格,小于目标值的为不合格。

7

进一步改善农村出行条件

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公路30公里

统筹考虑村镇布局、产业发展、自然村人口数量、地形条件、生态环保 及资金筹措能力等,合理确定通村入组道路建设标准,路而宽度原则上不低于3 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路面宽度按照不低于4.5米,对占地多、拆迁难、地质复杂、工程艰巨、对环境影响大的特殊路段以及通至人口较少自然村的道路,路面 宽度可适当调减;路面类型采用水泥、沥青路面或其他硬化路面;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一般不小于15厘米。

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

统筹考虑组织领导、规划布局、基础设施、车辆运营组织、科技提升、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资金支持等,优化客运网络布局,公示不具备通客车条件 的行政村,完善站牌和营运车辆的统一标识,合理确定农村客运价格,建立统一的农村客运企业服务标准,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平台和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建立由政府主导,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未通客车的,实行一票否决。

8

新建和改扩建城乡幼儿园4

1.工程进度标准:201912月底,主体完工。

2.工程质量标准: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和《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基础施工完成60分,主体施工完成100分。此内容为单个幼儿园的完成得分标准。涉及多所项目幼儿园时,按照相应数量折算成百分比制,80分为合格,70分为基本合格。

3.资金支付。经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分批次支付相应工程款。

9

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

201912月底前,全部完成42个电网薄弱行政村的电网改造任务,改造后村庄内电网设备运行良好,能够满足居民生活用电需求且消除百姓用电“低电压”问题。

10

加快中心医院提质升级

1.市政府有支持县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机制,成立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底前制定印发推进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位,有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

2.按规定落实建设配套资金,年内完成。

3.各项目单位对照国家《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和《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通过采取多维度措施,提升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建立提质升级工作台账,持续整改完善。

4.各项目单位设备更新和信息化等建设年内完成。

5.原则上,11-12月,按照国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河南省医院评审办法(试行)》等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完成项目单位“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或复核评审。

6.各项目单位牵头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符合国家和我省考核要求,探索实行“七统一”管理,实现“四个共同体”目标。

7.各项目单位远程医疗系统接入河南省远程医疗中心交互平台,对下联通所有乡(镇)卫生院,开展远程诊疗、心电、影像等会诊服务,积极创造条件覆盖村卫生室。

8.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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