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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9〕37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9-06-28【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牧〔2019〕21号)精神,我市作为国家粮改饲试点项目县市。

为科学指导我市粮改饲试点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经研究制定了《邓州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6月21日


邓州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草牧业,促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按照《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牧〔2019〕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实施“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草企结合”发展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有效提高土地产出水平和农牧业综合效益为目标,以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和专业化青贮生产企业为主体,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豆类、构树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业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走出一条具有邓州特色的生态循环、优质安全、绿色高效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路子。

二、项目实施期限及任务

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由各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项目组织实施,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任务目标为扩大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豆类、构树等优质饲草料,进一步优化种植业结构,实现全市全株青贮饲料种植面积8万亩以上,全株青贮21万吨以上。

三、项目实施主体

试点项目实施主体为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或收贮优质青贮饲草料的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2019年粮改饲工作实行自愿申报,达到以下资质条件,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1、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奶牛存栏100头以上(含100头),肉牛年出栏100以上(含100头),羊出栏100只以上(含100头)、家兔存栏1000只以上、鹅年出栏5000只以上。

2、草食家畜养殖(企业)、养殖合作社须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合作社主体及成员须为草食家畜养殖(户)。具有永久性青贮窖(水泥抹面)全株青贮饲草在100立方米以上。

3、收贮优质青贮饲草料的专业收储企业(合作社)须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身要有一定的收贮、加工和销售能力,以及与之相关配套的设施。

四、补助原则、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一)补助原则。上级已拨付我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补助资金,按照“先收贮后补贴,以量定补”原则发放补助资金。对未实行项目申报、未签订全株玉米青贮协议书、未签订青贮玉米种植收购协议、未能提供相关收储材料(收储期间相片、收储台账明细、土地流转,青贮订购合同等)的场户均不予验收补助。苜蓿、燕麦、甜高粱、豆类、构树等优质饲草料有效种植面积,2019年6月30日前,已种植饲喂并测量验收的,暂按每亩1吨干草收贮计算;6月30日后,种植饲草以实际收贮量为准。

(二)补助标准。全市区域内全株青贮补贴每吨50元,对参于2019年畜牧产业扶贫的实施主体,帮扶额度在2万元以上的实施主体,补贴额度每吨不超过60元。

(三)补助方式。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额度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各乡镇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公示册提供给市财政局作为依据,市财政局兑现补贴资金,补助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兑付给实施主体。

五、项目管理、时间节点

(一)申报阶段(2019年7月15日—7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组织实施主体填报《2019年邓州市粮改饲项目申报表》。实施主体需提供如下材料:申报表、工商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种植面积佐证资料(自种流转土地合同,青贮玉米种植收购协议书)、青贮前青贮窖照片(人窖全景合照)。

(二)上报阶段(2019年7月21日—2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对实施主体的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及实施主体申报资料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签订合同阶段(2019年8月1日-2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与实施主体签订《邓州市2019年粮改饲全株玉米青贮协议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组织实施主体与种植村、户签订《2019年青贮玉米种植收购协议书》,落实青贮玉米种植面积(土地流转自种或与种植村、户签订收购协议)。

(四)青贮阶段(2019年8月26日-10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组织实施主体,按照《2019年青贮玉米种植收购协议》收贮种植村、户的青贮玉米。实施主体要建立粮改饲工作档案,包括:自有土地证明材料或土地流转合同、粮改饲全株玉米青贮协议书、青贮玉米种植收购协议书、收贮台账、付款凭证、青贮中青贮后青贮窖照片(人窖全景合照)。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11月1日-30日)。实施主体在收储完成后10月30日前,向所在乡镇(街区)书面提出申请验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负责组织检查验收(每立方米按0.8吨,每吨干苜蓿草折合3吨鲜全株青贮草料计算收储数量),验收结果由乡镇(街区)验收人员及实施主体、各乡镇(街区)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牵头负责(或聘请第三方)抽查评估,按照30%比例对每个乡镇(街区)上报情况进行考核,辖区内有一个实施主体验收不合格的,由本辖区人民政府重新进行全面验收。

(六)资金拨付阶段(2019年12月底前)。检查验收结束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按照检查验收结果,在各乡镇(街区)进行公开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申请拨付补助资金。

(七)建立专项管理台账。各乡镇(街区)办事处要核实补助对象的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面积、收贮数量,以及补助资金等有关资料、要将单据、合同、协议、相片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做到“纸质材料留档、电子文档管理”,档案管理资料应一式三份(补贴对象一份,乡镇、农业部门各一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由市政府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各乡镇(街区)分管同志为成员的邓州市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粮改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粮改饲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项目监管。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对虚报、多报全株青贮数量,套取补贴资金和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经查实后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收回补助资金。

(三)夯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区)要及时动员部署,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鼓励支持实施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签订青贮玉米种植收购协议,实行整村推进、集中连片种植青贮玉米。市农业农村局要做好青贮玉米田间管理的技术指导,确保粮改饲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技术保障。市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相关人员抓好青贮玉米“种植、管理、收割、青贮、饲喂”五个环节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做好全程技术服务,确保全面完成粮改饲工作任务。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粮改饲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总结推广开展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点带面,促进种养加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推进农牧业转型升级,为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将粮改饲工作纳入各乡镇(街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市农业农村局对粮改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按期高效完成任务。

(七)严格资金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使用的同步监管,对粮改饲资金及时拨付,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附件:1.2019年邓州市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乡镇任务分配表

3.2019年邓州市粮改饲试点项目申报表


附件1

2019年邓州市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长:绳应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艳霞(市政府副秘书长)

熊成有(市财政局局长)

刘祖万(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员:张绍年(原市畜牧局副局长)

 鑫(市公安局副局长)

常德伟(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学瑞(林扒镇人大副主席)

叶新朝(刘集镇副书记)

周建设(孟楼镇副镇长)

刘金鹏(杏山旅游管理区副主任)

 剑(桑庄镇副镇长)

许志强(文渠镇主任科员)

 磊(九龙镇副书记)

 震(彭桥镇副镇长)

赵传超(构林镇副镇长)

贾先文(罗庄镇副镇长)

霍士庆(龙堰乡副乡长)

丁彦芬(古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赵林奇(腰店镇武装部部长)

杜志强(赵集镇副镇长)

李燕华(湍河街道副主任)

白红信(陶营镇副镇长)

 栋(小杨营镇副镇长)

武圣波(穰东镇副镇长)

付立志(都司镇副镇长)

滕云飞(花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克玉(夏集镇副镇长)

杨地涛(汲滩镇副镇长)

时祥生(高集镇副镇长)

 豪(十林镇副镇长)

房志伟(裴营乡武装部部长)

 伟(白牛镇副镇长)

贾睿迪(张楼乡副乡长)

张才庆(张村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刘祖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实施等工作。


附件2

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乡镇任务分配表

乡镇办

全株青贮数量

(万吨)

乡镇办

全株青贮数量

(万吨)

  

1.5

  

1

  

1.5

  

1

  

0.05

  

1

  

0.05

  

1.5

  

0.2

  

0.5

  

2

  

0.05

  

1.5

  

1.5

  

0.05

  

0.5

  

0.05

  

1

  

0.05

  

0.5

  

1

  

1.5

  

1

  

0.5

  

1

  

0.5

附件3

2019年邓州市粮改饲试点项目申报表

实施主体(签章):                        申报日期:              

实施主体名称

地址

类型

是否贫困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商登记号

备案登记号

养殖种类及

规模

奶牛(头)

肉牛(头)

奶山羊(只)

肉羊(只)

其他

落实种植

青贮玉米

流转土地自种面积(亩)

订单种植面积(亩)

涉及贫困

户数

青贮窖及

收贮量

现有青贮窖数量(个)

现有青贮窖容积(m3

2019年计划收储量(吨)

镇政府意见

(签章)

农业农村局意见

(签章)

注:1.实施主体:是指工商注册登记或在农业农村局(原畜牧局)备案登记的名称,填写登记名称。2.类型:是指规模养殖场、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及专业收贮企业。3.工商登记号、备案登记号:4.提交附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自种土地流转合同;青贮玉米种植收购协议书;实施主体与青贮窖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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