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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9〕41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建设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9-06-28【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建设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6月27日


邓州市建设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的

实施方案

为深化县域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群众的健康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2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21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邓政办〔2017〕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健康邓州为主线,以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目标,创新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疗和有序就医新秩序,组建紧密型医共体,着力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以县域为重点,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安排医疗卫生单位组建紧密型医共体,紧密型医共体内原机构名称、性质、编制、法人资格、职责任务、政府投入、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利用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紧密型医共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

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三、主要目标

区域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2025年,所有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其余乡镇(街区)所在地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普遍具备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能力,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四、组建方式及功能定位

(一)调整医管委成员单位。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调整医管委内成员单位。医管委主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医保局、市场监管、卫健委等成员部门及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履行政府办医职能,统筹紧密型医共体的规划建设、财政投入和院长选聘等重大事项。医管委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负责规划准入、行业监管和政策指导,紧密型医共体内部机构设置审批、人员招聘使用、中层干部聘任与收入分配等运行管理相关工作,定期实施绩效考核和动态评价,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等挂钩。

(二)紧密型医共体的组建形式。在自愿选择的前提下,根据目前医疗资源分布,以中心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为牵头单位,分片成立紧密型医共体。

妇幼保健院、第三人民医院根据自身学科优势成立专科联盟,带动专科发展。专科联盟成员单位确定后交医管委领导小组审议批准。

鼓励民营医院积极参与紧密型医共体。

紧密型医共体内各单位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邓州市紧密型医共体XX医院XX分院”牌子。在运行过程中,结合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意见建议,经医管委研究,可对成员组成做适当调整。

(三)紧密型医共体的管理模式。

1.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单位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组建协议书,成立“邓州市XX医院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作为紧密型医共体的决策机构,负责紧密型医共体内总体规划、运营管理、财务预算分配、人才互动、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人力调配、理事长选聘需按组织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医管委办公室备案或审批。

2.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若干名,医疗服务实行医共体理事会领导下的分院院长负责制。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紧密型医共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理事会领导下的分院院长具体负责上下联动、双向转诊、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协调工作。

3.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下设办公室,专人专岗负责医共体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四)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负责联系紧密型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构建分工协作机制;制定紧密型医共体内章程、双向转诊实施细则、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紧密型医共体医疗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意见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紧密型医共体组织架构和运行制度,并具体推进落实。

2.牵头医院:负责组织制定体系内各项工作制度;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任务,承担对所有下一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结对基层医疗机构有效对接及辖区病人的接、转诊等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床位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确保医疗服务顺畅高效;有效做好医务人员的上下交流和出诊工作;承担紧密型医共体日常工作,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汇总等其他工作,及时向市卫健委报送。

3.乡镇卫生院:开展部分常规诊疗和康复、护理等治疗;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伤残及疾病康复,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生服务和慢性病治疗管理,居民健康签约服务等任务;完成市卫健委安排的中心工作和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4.村卫生室:承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门诊,康复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突发卫生应急处置,具体承担健康签约服务工作的落实,接受乡镇卫生院的监督与考核。

紧密型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在完成紧密型医共体内的职责任务的同时要统筹协调,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宣传及技术服务和卫生监督等工作。市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第三人民医院应根据本单位承担职能,与各医共体成员单位结合履行职责,确保国家赋予的行政职能不缺位。

五、工作重点

(一)推行一体化管理,完善运行机制。根据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整合规范紧密型医共体内部相关职能,推进“七统一管理”;一是统一行政管理。在现行管理体制下,由牵头医院负责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日常行政管理。二是统一人力资源管理。按照“关系不变、双向流动、县管乡用、能进能出、上下互动”的原则,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之间人才流动,由牵头医院根据所在地情况选派。在全市建立人才编制“周转池”制度,形成有利于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人才流动机制和规范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医务人员在紧密型医共体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三是统一医疗业务管理。牵头医院派驻专家定期不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健康知识讲座,免费培训等,派出各医技科室专家下驻乡镇卫生院,定期到乡镇、村开展专家坐诊、查房带教和手术会诊等服务。四是统一财务管理。推行紧密型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统一核算。各成员单位帐目分设,独立核算,统一报医共体财务中心。五是统一绩效管理。建立员工绩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紧密型医共体内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以公益为导向,突出职责履行、功能落实、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偿付、薪酬总量等挂钩。六是统一药械耗材采购管理。实行医共体内设备、药品、耗材等联合采购和统一配送,形成处方流动、药品耗材共享与配送机制。医共体对成员单位实行后勤服务统一管理,对成员单位药品、耗材等,实行市乡村三级统一目录、统一议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并做到互联互通。七是统一信息建设管理。全面优化整合全市医疗卫生信息资源,设立医疗健康数据中心(总平台),统一采集和储存全市居民医疗健康服务和管理数据,推行一中心、一专网、一卡通。以紧密型医共体为单位,医共体内实现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

(二)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市妇幼保健院、第三人民医院两个专科医院医保资金实行预算单列。除专科医院外,医保基金对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打包支付,打包支付范围包含在市域内、外所有就诊产生的报销费用(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重大疾病;市内就诊费用;市外转诊就诊费用;市外居住备案就诊费用等),建立“总额控制、分块结算,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定期考核、分期预拨,适当控制、奖惩并重”的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医保协议管理,科学核定和合理安排医保预算总额,加快推动商业医疗健康保险发展,患者在紧密型医共体之间和专科医院之间交叉就诊、双向转诊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紧密型医共体和专科医院按照政策结算。

(三)实施紧密型医共体内医师多点执业。紧密型医共体内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各自医共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乡镇卫生院作为多点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服务。

(四)建立业务指导工作机制。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内基层医院医务人员到上级或牵头医院进修和培训机制。市级医院有计划地对基层医院的医务人员安排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每年举办1-2期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常见病诊断、鉴别诊断与临床治疗技能培训班,对村医要举办1-2期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班;市级医院要定期委派骨干医生到基层成员单位进行技术指导或者兼任学科带头人,针对基层医疗机构收治能力短板进行帮扶,为基层医院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医护人员,不断提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水平。

(五)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做优健康服务。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专科医师提供技术支持的签约服务团队,向居民提供长期连续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优化签约服务内涵,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促进基层首诊。健全以标准化工作量为基础的绩效考核体系。可引导居民或家庭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签约居民可在签约组合内任意选择一家医疗机构就诊,若到组合外就诊须由家庭医生转诊,引导居民改变就医习惯,形成合理就医秩序。

(六)发挥中医药服务优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推行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广泛推广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在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体现中医药技术劳务价值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中医按病种支付标准。对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满足人民群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创新中医诊疗模式。

(七)大力推进便民惠民服务。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环境,统筹安排预约、检查、诊疗、转诊、支付结算等环节,推进互联网预约分诊、移动支付、诊间结算、结果查询等应用。健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放大优质资源辐射作用,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就医。利用移动客户端、物联网等技术,搭建医患双方交流平台,为健康咨询、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推进居民电子健康卡,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加强信息衔接、互联互通,推动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一体化的电子健康服务。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科学安排各专业出诊医师数量,保证医师有足够的诊查时间,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市医管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深入研究,明确责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解决紧密型医共体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共同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市卫健委牵头负责紧密型医共体组建工作,负责准入标准、行业监管和政策指导等,定期实施绩效考核和动态评估;市财政局负责紧密型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和投入政策的落实;市编办负责紧密型医共体内必要的编制调整;市人社局负责配合做好紧密型医共体内所需人员的聘用和流动管理的落实;市医保局完善医保基金对紧密型医共体和专科医院的支付方式改革;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做好“三无病人”等特困群众的救治经费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好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其他政府各组成部门也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起以“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模式,引导参保城乡居民就医模式的转变,促进医疗资源合理使用,逐步实现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

(二)深入营造氛围。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县域综合医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平稳实施紧密型医共体组建工作,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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