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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9〕42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2019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9-07-25【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2019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6月28日


邓州市2019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稻谷补贴的实施意见》(财建〔2018〕405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贸〔2018〕1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稻谷补贴,是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是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保护农民种粮利益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加快形成优质优价价格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质量兴农,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河南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灵活性和弹性,更加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施稻谷补贴政策,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适应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实施内容

邓州市是国家粮食核心主产区,全国50个商品粮基地县(市)和河南省10个超级产粮大县之一,素有豫西南“粮仓”之称。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按照上级“旱改水”项目有关要求,在部分乡镇积极扩大稻谷种植面积,加快种植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但由于粮食“高产量、高粮价、高库存”及我市连续四年所储存粮食未出库,现有仓容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售粮需求。同时,按照稻谷“优质优价、专储专存”规定,我市稻谷专储仓容严重不足,现拟在水资源丰富的林扒、高集建设现代化稻谷专储仓房2座、仓容1万吨。

(一)补贴资金。2018年省财政厅拨付我市稻谷补贴资金250万元。

(二)补贴对象。林扒粮油有限责任公司、高集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三)补贴标准。该项目共投资500万元。其中补贴林扒粮油有限责任公司125万元、高集粮油有限责任公司125万元,共计250万元。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实施稻谷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防止出现“卖粮难”。加强配合,建立财政、发展改革、农业、粮食等部门之间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监督管理。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和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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