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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9〕54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2019年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城市困难居民家庭贫困大学生资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9-08-28【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2019年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城市困难居民家庭贫困大学生资助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8月14日


邓州市2019年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城市困难居民家庭贫困大学生资助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关注贫困家庭青年群体,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对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城市困难居民家庭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脱贫攻坚是十三五规划中的头等大事,是解决发展不均衡的第一民生工程,是统揽全局的重中之重”和“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工作优先对接,扶贫措施优先落实”等具体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通过开展贫困大学生资助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倡导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良好道德风尚,努力营造奉献爱心、助学解困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弱势群体,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改变人生命运,努力成为国家栋梁之才,为加快建设新时代丹江口库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功立业。

二、活动实施

(一)活动时间。2019年8月15日—8月23日。

(二)资助对象及要件。本次活动原则上以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城市困难居民家庭2019年被大学本科及专科院校录取的大学生为对象。凡在本次活动开展之前已接受社会单位和个人资助的贫困大学生,不在本次资助范围。

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助学资助须提供以下材料:⑴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⑵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⑶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贫困户明白卡、城市困难居民提供困难职工、居民档案表(复印件);⑷领款实名制表。以上材料由资助单位或资助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于8月31日前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人:周航,电话:13949377789)

(三)资助原则和目标。本次助学活动坚持“限定范围、突出重点、利于筹资、放大效应”的原则,以各级工会和团委的助学带动全社会关爱贫困大学生,力争实现“三个结合”的目标,即:专项助学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结对帮扶助学与动员社会力量扶贫相结合,一次性重点助学与日常帮扶工作相结合。

(四)资助方式和标准。

1.资助方式:实施党政企事业单位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结对资助的方式,根据资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党政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实行归口结对资助(附件)。城市困难居民家庭的大学生,由市总工会筹集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助。

已被爱心企业定向救助、对本次活动不承担募捐任务的乡镇,可发动公教人员对本乡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中学生进行资助。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要求,今年的贫困大学生资助要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进行。先有贫困家庭大学生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提交申请,然后由资助单位和贫困大学生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进行资金对接(市脱贫攻坚办联系人:黄志勇,电话18567150706)。

2.资助标准:原则上按每名学生5000元的标准实施资助。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自行增加资助年限,提高资助标准,鼓励对资助对象连续资助至学业完成为止。

(五)资助款的筹集。本次活动采取以个人自愿捐款为主、以单位资助辅助的方式,力求助学方式多元化。

1.爱心募捐: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不设定统一捐款标准,各党政企事业单位组织员工进行助学款专项募捐。

2.单位资助:个人捐款不足的,可由单位补充资助。

3.社会助学:各民营企业家、社会知名人士、收入水平较高的公民个人、个体私营业主等都可以参与本次助学活动,既可以直接捐款至帮扶账户,也可以由市总工会、团市委作中介进行“一对一”帮扶。邓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扶账户全称为“邓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户银行为市邮政储蓄银行,账号为941008010015269999。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督查。市总工会、团市委要对活动实施进行专项督查,对各责任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贫困大学生的受助金额等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和督查问责。活动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责任单位资助情况进行通报。

(二)强化资金监管。要加强对助学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造假助学、人情助学、关系助学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宣传报道。要做好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联系各新闻媒体,全方位报道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各单位对于助学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要及时报送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已列入本次活动资助,但被举报造假的学生,经市总工会、团市委查实后,取消其资助资格,追回助学款,必要时可延伸到录取学校,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曝光。本次活动设立公开监督电话:0377—62287177、62287263,受理社会咨询、投诉、举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活动阳光透明、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邓州市2019年结对资助贫困户大学生情况一览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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