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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20〕5号关于印发邓州市2020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20-03-20【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2020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39


邓州市2020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实施方案

产业扶贫是实现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重要保证,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坚实基础。根据《邓州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扎实推进全市产业扶贫工作,有效推动全市特色产业发展,切实增加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收入,激发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积极性,助力贫困群众早日实现稳定脱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意义

实施以奖代补推进特色产业扶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工作“六个精准”要求的一种有效途径,有利于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增强获得感;有利于聚焦贫困户精准发力,实现精准脱贫;有利于提高我市特色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形成推动特色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因地制宜、聚焦精准、全面覆盖、公开透明的原则,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坚持“两业”并举,实施“短中长”结合,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前全部如期稳定脱贫。

三、奖补对象

以奖代补实施对象为发展产业、享受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及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

四、奖补标准

奖补对象统一以户为单位。根据项目类型及贫困户产业收益情况确定扶贫奖补标准。在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户可根据实际情况、产业生产周期,一次或多次、分期分批申报产业项目奖补资金,每户每年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5000元。同一产业项目奖补资金不能重复申报(种植类项目,同一地块每年种植两季农作物或符合条件的套种、间种,视为两个项目;养殖类项目参照执行)。

各乡镇在实施以奖代补推进特色产业扶贫过程中,因地制宜新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可进行奖补纳入奖补范围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从无到有”,即贫困户以前没有产业,现在创新发展了产业,并达到相应产业对应的补助要求;二是“从小到大”,即贫困户以前有产业,但规模很小,通过发展扩大了产业规模,并达到相应产业对应的补助要求;三是“从弱到强”,即贫困户以前有产业,但产业链短,没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现在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达到相应产业对应的补助要求。

(一)种植业。

1.优质粮油。贫困户从事优质粮油作物种植达到要求标准的,对其投入的生产资料(种子、化肥、农药等)进行奖补。具体奖补标准为:优质小麦、水稻、玉米亩均收益700元以上的,每亩每年奖补200元;优质花生、芝麻、油菜、油牡丹等亩均收益800元以上的,每亩每年奖补400元。

2.瓜菜作物。贫困户从事瓜菜种植、且年收益亩均达2000元以上的,对其投入的生产资料进行奖补,每亩每年奖补1000元。

3.林果类。贫困户从事林果生产且年收益亩均达2000元以上的,对其投入的种苗、化肥、农药等进行奖补,每年每亩奖补1000元;新种植的林果按照行业标准,验收时成活率达到85%的,每年每亩奖补1000元。

4.食用菌。贫困户从事食用菌生产,具体奖补为每袋收益5元以上奖补1元。

5.中药材及经济作物。贫困户从事种植艾草、菊花、黄芪、白术、生地、瓜蒌等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且亩均效益达2000元以上的,对其投入的种苗、化肥、农药等进行奖补,每年每亩奖补1000元。

(二)养殖业。贫困户从事养殖牛达到六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对其投入的牛、饲料、牛舍等进行奖补,每头1000元;养羊达到出栏标准的,一次性对其投入的羊、饲料、羊舍等进行奖补,每只300元;养猪达到出栏标准的,一次性对其投入的猪、饲料、猪舍等进行奖补,每只500元以上项目次年养殖规模扩大的,只对扩大部分进行补助。对贫困户从事禽类养殖30只以上并达到出栏标准的,一次性对投入养殖的鸡、鸭、鹅等禽类和饲料、禽舍等进行奖补,每只10元。对贫困户从事水产养殖,每亩每年收益不低于4000元的,对其投入的种苗、饲料等进行奖补,每亩每年1000元。

(三)加工业。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产、藤编、服装、电子产品等,且年收益在5000元以上的,按年收益的20%进行奖补。

(四)服务业。对贫困户从事旅游、快递、餐饮等服务产业,且年收益在5000元以上的,按年收益的20%进行奖补。

五)其他。一是村集体或其他组织对贫困户提供生产资料、技术支持、销售渠道等帮扶方式,并建立深度合作关系,等同于贫困户自主经营项目。根据具体项目实施情况,贫困户独自享受产业奖补资金。二是鼓励整户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每亩年收益400--600元,奖补贫困户100元;土地流转每亩年收益600元以上,奖补贫困户200元。

已经通过各级帮扶单位、帮扶干部等争取到财政资金扶持的产业项目不予重复奖补。

五、资金来源

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整合的各类财政涉农资金以及社会帮扶资金等。

六、奖补流程

(一)计划申报。贫困户提出实施计划申请,填《邓州市产业扶贫以奖代补贫困户计划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通过民主评议、村支书、驻村第一书记签字后由村委会汇总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在5日内组织乡村干部、帮扶干部对实施计划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并签字,经过行政村、乡(镇)两级各公示10天无异议后,填《邓州市   乡(镇)

   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计划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奖补验收。贫困户计划实施的项目完成后,填写《邓州市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验收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2),经村支书、驻村第一书记和村责任组长现场核实后签字,由村委会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统计汇总各村的验收申请后,组织责任组长、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乡(镇)政府干部等人员对以奖代补实施内容验收签字,验收结果报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三)审核抽验。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特产办等单位对乡镇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扶贫办对申报的补助对象通过信息比对确保补助对象精准,确保上报资料正确无误。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不少于20%,项目抽有实物以实物为准,如抽检项目已实现收益,以乡镇验收资料和贫困户认可为准。抽查小组对抽查结果签字负责,并评出示范项目进行宣传推介,查出不合格项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奖补资格。

(四)公告公示。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在市乡村三级进行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内容包括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奖补金额、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对于公告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各级分别组织调查核实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五)资金兑现。对验收合格并经公告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填写《邓州市   乡(镇)   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申请兑现汇总表》(详见附件5)上报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单位对乡镇上报的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申请兑现汇总表复核汇总。市财政局根据奖补名单及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将奖补资金通过农户一折(卡)通发放给奖补对象。

七、时间安排

     奖补资金发放全年分二批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计划申报。各乡镇按照项目入库程序一次性申报全年计划,项目确定后相关资料,于每年3月底前将计划申报材料报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奖补验收。奖补验收工作全年不限时进行,贫困户计划申报项目实施完成后,由贫困户或帮扶责任人及时向村委会申请,由村委会核实后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验收材料由乡镇负责归纳整理,并在每年的5月下旬、9月上旬前报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公示公告。公示公告由乡镇和村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公示公告相关资料由乡镇归纳整理后,连同奖补验收资料一并上报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项目抽检。项目抽检在每年的6月上旬、9月中旬实施。

(五)资金兑现。奖补资金在每年的6月、9月底前分批发放完毕。

、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以奖代补产业项目,包括计划申报、报批、审核、组织实施、验收等各项工作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产业扶贫市农业农村局、科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特产办等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以奖代补补助对象相关材料并抽查验收

(二)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宣传栏等多种类型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产业扶贫以奖代补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将此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及时公开奖补程序、奖补对象、奖补项目、奖补标准等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完善管理服务。各乡镇要建立以奖代补项目管理服务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项目点进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生产发展等关键难题,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加强奖补项目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签订订单合同、产品包销合同,解决奖补项目产品的销路问题。

(四)强化监督指导。市审计、财政、农业、扶贫等部门要对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的审核、验收、资金拨付等进行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规定严肃查处。各乡(镇)要成立以奖代补项目领导监督小组,对奖补资金的审批、实施、验收进行监督,并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情况纳入监督范围。

(五)严格规范程序。各乡镇要认真落实产业奖补政策。在产业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申报程序、审批要求和奖补标准严格把关。

(六)严肃执纪问责。严格按照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有关要求,奖补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记入市级相关部门诚信黑名单,给予相应惩戒。市、乡两级相关人员在实施以奖代补项目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瞒报虚报、套取国家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严惩。在实施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过程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依规进行处理。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执行不到位,造成以奖代补项目推进不力或特色产业覆盖贫困户比例达不到年度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分数,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邓州市产业扶贫以奖代补贫困户计划申请审批表

2.邓州市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验收申请审批表

3.     乡(镇)     行政村以奖代补补助公示

4.邓州市   乡(镇)   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实施

计划申报汇总表

5.邓州市   乡(镇)   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

资金申请兑现汇总表

6.产业扶贫以奖代补流程图


附件1

邓州市产业扶贫以奖代补贫困户计划申请审批表

        乡(镇)        

申  请  书

    申请人:          (贫困户姓名),身份证号                  ,现计划从事产业扶贫                 项目,保证在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实施中对实施的项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为,愿意接受相应惩戒并上交补助资金。现申请实施以奖代补项目,请审核批准。
                                       申请人签名:

                                                            

村委意见

责任组长驻村第一书记签字意见

乡镇审核意见

村支书签名:

村委会盖章:

 

 

驻村第一书记签字:

责任组长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乡镇政府盖章:

 

 

附件2

邓州市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验收申请审批表

乡(镇):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申请人姓名

指印

乡镇、村

         乡(镇)       村       组

发展产业

品种

申请奖补金额()

累计已奖补金额

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和村责任组长意见

1.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  )

2.产业发展情况是否属实:是(  )

3.申请奖补金额是否符合奖补标准,累计金额是否不超过限额:是(  )

村支部书记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责任组长签字:            驻村第一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审验意见

1.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  )  2. 产业发展情况是否属实:是(  )

3.申请奖补金额是否符合奖补标准,累计金额是否不超过限额:是(  )

验收组成员签字:                  验收组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审核意见

经工作人员审核以奖代补补助对象精准,上报资料齐全,并于                    日至         日在邓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符合奖补标准,达到补助要求。

    

主抓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项目实施照片粘贴到此表背面,乡村以及责任组长在实施以奖代补项目过程中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执行不到位、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3

     乡(镇)     行政村以奖代补项目

公   

我村2020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经过贫困户申请、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现将项目补助的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      日—      

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乡(镇)扶贫办反映。

电话:           

附: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公示名单

       村委会(盖章)

2020      

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公示名单

序号

户主

姓名

家庭

人数

所在

行政村

实施

内容

财政补助

资金


附件4

邓州市     乡(镇)      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计划实施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乡(镇)

奖补对象姓名

家庭人数

对象类别

实施地点

实施类型

实施内容

实施规模(只、头、亩、元等)

计划完成时间(2020年 X

联系电话

奖补金额(元)          

备注

         

负责人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电话:


附件5

邓州市     乡(镇)      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申请兑现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乡(镇)

奖补对象姓名

家庭人数

身份证号码

项目  实施  地点

项目

类型

奖补  金额(元)

本年度 兑现  金额(元)

一卡通账号

联系电话         

备注

       

负责人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电话:

附件6

产业扶贫以奖代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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