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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22〕20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22-04-27【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47号)文件精神和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9次、第56次常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力量建设,提高乡镇应急救援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除穰东镇、构林镇、赵集镇三个重点镇外,全市21个乡镇按照标准建成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在建成的基础上,按要求配齐专职在编人员,根据职责开展相关工作(以下统称“一队一中心”)。

二、工作职责

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在市消防救援大队的指导下承担辖区内火灾扑救工作,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工作;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等工作。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专班,专班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张伟任组长,市政府一级主任科员张君傲、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李庚申任副组长,成员为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党组副书记杨宗方、市委编办副主任谢殿波、市财政局副局长赵纯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海彬、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谋龚迪、李可硕、任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张君傲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庚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推进全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任务分工、责任落实等问题。

办公室联络员龚迪,联系电话:13733119515

四、工作进度

根据南阳市政府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此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分批完成:

3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明确1名班子成员作为工作责任人报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

3月31日前,各乡镇完成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选址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队要积极对各相关乡镇选址工作进行指导;将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及日常运转经费由各乡镇政府纳入同级预算予以保障。

5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根据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的要求,从现有工作人员中调配或采用人事代理公开招聘方式解决人员问题。

5月31日前,罗庄镇、彭桥镇、林扒镇、龙堰乡、白牛镇、裴营镇、张村镇、刘集镇建成一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

6月30日前,桑庄镇、九龙镇、陶营镇、夏集镇建成二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

7月31日前,高集镇、都司镇建成二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

8月31日前,汲滩镇、文渠镇建成二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

9月30日前,张楼乡、腰店镇、十林镇建成二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

10月31日前,孟楼镇建成二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

11月30日前,小杨营镇建成二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

五、建设要求

(一)建设营房措施。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突出重点部位、便于响应出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闲置房屋,根据建设标准为专职消防救援队设置独立办公场所,完善配套设施,满足执勤、工作和生活需要。

(二)配备装备器材。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要按标准配齐消防车辆和灭火、抢险救援、个人防护等装备器材,建设与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动的接处警系统。

(三)完善制度机制。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成后要纳入市消防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市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由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标准进行验收。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要在市消防救援大队指导下结合职责,细化岗位设置和具体分工,建立组织生活、值班执勤、学习训练等制度。

六、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1名班子成员作为具体工作责任人,专门负责“一队一中心”建设工作联络推动,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计划,高质高效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财政保障。21个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所需配备的消防车辆由市财政统一采购配置;各乡镇政府负责专职消防救援队营房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各乡镇政府承担;专职消防救援队的日常运转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办公、水电、油料、维修等费用由各乡镇政府纳入同级预算予以保障。各乡镇政府要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及时申请验收。

(三)强化督导检查。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督查内容,各单位要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迅速对各自承担的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高质高效抓好落实。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到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强化结果运用。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薄学斌常务副市长、石秀田副市长在《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47号)文件批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不容拖延,不容懈怠。各责任部门要对照标准和全市建设、管理差距,列出任务、责任、时限清单,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专项真督实查,对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区,及时提醒,坚决问责。”市人民政府将成立联合督查组,跟踪督导“一队一中心”建设管理工作。对推进力度大、工作成效显著的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火灾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标准

2.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人员花名册

3.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进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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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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