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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22〕27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22-06-22【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1日


邓州市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豫发〔2019〕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11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宛政办〔2022〕32号)要求,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最严谨的标准抓食品安全生产,用最严格的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用最严厉的处罚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用最严肃的问责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全面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底线,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全面排查梳理全市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分析,对症施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瞄准攻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努力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坚持预防为主、产管并重。牢固树立风险隐患意识,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全面提高风险发现处置能力。坚持“产”“管”结合,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

——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和“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的要求,持续完善党政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带动。及时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手段,形成典型经验做法,持续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激励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标准宣传贯彻和风险监测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遵守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完善企业标准相关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强化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有害因素等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组织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与风险监测培训,提升风险监测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乡镇(街区)。列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成果运用,强化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切实落实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区))

(三)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农药减量增效、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药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全面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结合国家公布的淘汰高毒农药名录,及时更新禁限用药物清单,指导种植主体停用上述高毒农药。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区))

(四)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内容,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以及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各乡镇(街区))

(五)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黑作坊”“黑窝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局、供销社,各乡镇(街区))

(六)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餐饮服务规范年”活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规范后厨管理,提升后厨环境卫生水平。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改善就餐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民政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各乡镇(街区))

(七)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科学规划食用农产品市场布局,通过改造提升、调整关闭、新建等方式确保农产品市场硬件设施达标。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动态信息档案,实行公开承诺和自查评价报告制度,提升快检实验室检验能力。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手段,建立重点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全力打造“智慧菜市”。推行“检监联动”和合格证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区))

(八)实施“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加强“三小”(即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登记备案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三小”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三小”集约化、规范化转型升级。推进邓州特色、名优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地方特色食品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街区))

(九)实施网络食品“净网”行动。全面实施食品、特殊食品网络经营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备案管理,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清理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鼓励餐饮外卖行业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加强网络食品监督抽检、线上监测固证、线下调查处理,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保持网络食品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商务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乡镇(街区))

(十)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压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保证校园食品安全,防范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销售类食品经营单位做到监管全覆盖,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和健康营养进校园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和健康知识,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倡导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各乡镇(街区))

(十一)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粮食质量追溯提升、粮食机械装备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六大提升行动”,加强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推进粮食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增加优质粮食供给,提高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各乡镇(街区))

(十二)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督促食品进口商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组织开展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完善进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乡镇(街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区)、相关部门要把攻坚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各乡镇(街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抓好辖区内“攻坚行动”的实施;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和相关分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持续推进实施。

(二)加强调度指导,营造浓厚氛围。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加大对各级各相关部门的指导力度,及时了解掌握“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典型经验做法要定期通报、全面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定期研究解决措施,确保全市攻坚行动齐头并进;各乡镇(街区)、相关部门要深入总结攻坚行动中的亮点工作,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强化宣传报道,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三)加强执法办案,提升治理能力。各乡镇(街区)、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实施挂账督办,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标本兼治,探索创新治理方式手段,充分运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方式,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强跟踪评估,确保取得实效。市直各牵头部门要于2022年6月25日前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并于每年12月5日前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将“攻坚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全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内容,对进展情况开展跟踪评估,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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