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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22〕28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22-07-07【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22年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交给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233件、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提案)275件。为认真做好2022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责任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利,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国家事务的具体形式,也是畅通民主渠道、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手段。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是各级各部门的法定职责,对于改进政府工作作风、促进政府工作落实、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市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办理;对一般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确定一名副职具体分管办理工作,指定具体部门及专办人员;所有建议和提案的复文要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

二、创新工作方式,务求办理实效

一要注重实效。要把办理工作着眼点放在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上,把办理工作的切入点放在提高办理质量上,采取公开办理、调研办理、现场办理、沟通办理等方式,重点问题重点办,热点问题迅速办,一般问题热心办,注重质量,务求实效。二要坚持“三沟通”。办理前沟通,了解代表和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确切意图和要求;办理过程沟通,邀请代表和委员共同参与,全面了解办理情况,取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支持;办理后沟通,积极征求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建议。三要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办理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凡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应予解决而又具备解决条件的,要认真加以解决,抓紧落实;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后,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答复中承诺的事项逐项抓好落实。

三、强化协作意识,及时完成任务

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汇总有关意见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将本单位意见于收到建议、提案1个月内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的,要协商一致后再予答复。各承办单位务必于1031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要力争早答复、早落实,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理。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掌握办理工作进度,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提出表扬,对无故延误期限或办理效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严格答复格式,规范办理程序

各承办单位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复文要严格按照市人大和市政协有关部门规定的格式办理(见附件12)。复文要根据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结果(标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复文须附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3)。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反馈意见,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严肃对待。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原承办单位要重新办理,并于1个月内办结。

附件:1.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点击下载]

2.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文格式[点击下载]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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