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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22〕35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22-09-08【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9月7日


邓州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利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河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2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21年项目实施情况,对原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高效种养业转型发展。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抓手,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建机制、创模式、拓市场、畅循环。

二、目标任务

以探索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抓手,力争通过项目实施,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养殖场(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种植主体等三方有机衔接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减少畜禽养殖污染,提高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全市每年开展粪肥还田面积不低于10万亩(播种面积),试点区域有机肥料施用耕地的化肥施用量减少10%以上,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有所提高。到十四五末,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区域、模式

以畜禽养殖密集区和小麦、玉米或花生等常年种植主要作物为主,实行以粪肥一体化全托管服务和养殖场(户)收集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粪肥还田服务两种模式,采用集中连片和分散施肥相结合。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

支持对象主要是可以提供粪污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的注册畜禽粪污处置企业、注册农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包括养殖企业),以及种植面积超过200亩的种植大户、土地托管等新型经营主体(以下统称社会化服务组织)。

施用环节依据粪肥特点,液态肥原则奖补50-80元/亩·季,固态肥原则奖补20-30元/亩·季,实施全链条管理服务的补助标准为60-150元/亩·季,由各参与方共同以服务耕地数量进行核算确定应得奖补资金。

补助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的实际生产地点和粪污来源均在邓州市内,依制肥方、使用方有效手续、监测资料给予生产企业一次性奖补,奖补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50元/吨,奖补资金总量不超过100万元/年,使用方不得重复享受施用环节补贴。

粪肥质量控制、效果监测评价、培训、现场指导等费用合理测算,不得高于100万元/年,该经费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基础工作经费不得重复。

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奖补资金,粪肥质量控制、效果监测评价、田间试验、培训、现场指导等费用结余部分可转移奖补给提供粪肥还田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主体确定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向所在地政府进行申报,进行申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当具备粪肥还田的设施、设备和能力,经乡镇审核把关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乡镇上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实施方案、还田施肥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实施主体。

(二)宣传培训

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好项目前期宣传发动工作,督促养殖场(户)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

(三)施肥时间和方式

每年麦收、秋收后集中施肥和平时施肥相结合,施用方式可采取施用底肥或苗期追加施肥两种方式。

(四)签订协议

乡镇统筹协调社会化服务组织、养殖场(户)、种植主体三方有效衔接,签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粪肥还田协议,在养殖密集区通过夏秋两季集中连片施肥,解决本辖区内部分畜禽养殖场(户)的粪肥消纳问题和污染隐患。另外,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养殖、种植)签订粪肥消纳、施用等有偿服务协议,在养殖场(户)周边分散施肥,解决养殖场(户)粪肥还田设施短缺和过度消纳等问题。

五、技术支持

(一)强化技术保障。试点项目开展试点试验和效果监测,试点试验机构按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试验方案》组织开展田间试验(田间试验不少于3个),推动高效适用的粪肥还田技术模式集成;试点效果监测机构按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效果监测方案》组织开展施肥效果监测,每种作物、每种技术模式至少布设三个监测点,监测点数不低于20个,为项目实施和考核提供数据支撑。

(二)强化服务保障。成立专家指导组,负责绿色种养项目实施过程的宣传、服务和指导,因地制宜开展粪肥科学还田和化肥减量等工作。

(三)强化安全保障。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做好安全生产预案和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六、实施监管

(一)效果监测。监测机构对粪肥、土壤进行抽样检测和施肥效果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二)施肥监管。按照粪肥来源明确,去向有据可查,监管不留死角的原则,乡镇作为监管主体要安排专人负责对社会化服务组织施用粪肥用量、施肥面积和施肥过程进行监管,督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做好工作台账。

(三)档案管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如实填写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作业台账,完善项目材料,经乡镇(办)审核后,装订成册提交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四)资金发放。年度施肥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验收,根据施肥面积兑现奖补资金。

附件:1.邓州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专家指导组名单

2.邓州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来源统计表

3.邓州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统计表


附件1

邓州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专家指导组名单

冀洪策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秦乃群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高敬伟  高级农艺师

孙立黎  高级农艺师

陈英侠  高级农艺师

赵海萍  高级农艺师

王群学  高级畜牧师

王姜飞  高级畜牧师

乔小玉  高级畜牧师

谢学武  高级畜牧师

鲁昊旻  兽医师

姚欲晓  兽医师

李新玉  兽医师

曾  楠  工程师

王玉贵  工程师

陈道森  技术员


附件2

邓州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来源统计表

社会化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序号

乡镇

养殖场名称

日期

种类(干粪、
沼液、全量)

数量(立方)

养殖场负责人签字

监管人员

签字

车数

立方数/车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附件3

邓州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统计表

 

乡镇(街区)政府(盖章):                            社会化服务组织(盖章):

序号

行政村

组别

种植
作物

施肥日期

施肥情况

施肥方式

亩  均
施用量
(m³)

施肥面积

村组监管人员签字

乡镇监管人员签字

乡镇主管领导签字

液态

固态

车数

(栓数)

亩数/车、栓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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