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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22〕39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 2022-09-28【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22〕31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宛政办〔2022〕33号)有关部署,充分利用我市饲草饲料资源丰富、气候环境适宜、区位优势明显和河南省奶业产业示范市的引领作用,紧紧围绕河南省养牛大县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肉牛奶牛产业高质量跨越发展,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发展肉牛奶牛产业作为乡村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以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产品绿色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科技支撑,突出龙头带动,着力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将肉牛奶牛产业打造成我市农业的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品牌产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牧循环。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过腹转化增值和养殖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坚持规模养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批养牛大户,夯实产业基础。

——坚持三链同构融合。深化以大带小协同发展机制,推进“户繁、企育、龙头带动”“规模养殖、集群发展”等产业模式,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构建“饲、养、加、农、工、贸”于一体的全产业链体系。

——坚持联农带农。千方百计让农民参与到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各环节、全链条,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留给农民,优先帮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坚持助力乡村振兴。支持鼓励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参与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加强用地支持,注重内部挖潜、盘活资源,以肉牛奶牛产业振兴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高效化、农民富裕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全市牛存栏数量达到26万头以上,肉牛奶牛一产产值达到28亿元,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20亿元。到2030年,肉牛奶牛现代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建立,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全省领先。

二、重点任务

(一)实现科学化区域化布局生产。因地制宜,全面统筹,科学谋划,在综合考虑土地承载能力、饲草饲料资源等地域优势的基础上,大力推广“企业引领、村集体建场、经营主体租赁、农户参与”“退村进场”等发展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牛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创建8个示范乡镇、60个示范村,180个示范户。力争到2025年,培养成10个存栏1万头以上的养牛重点乡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现代种业提质行动。落实好南阳肉牛冻精颗粒(细管)免费供应政策,市财政按照50%的比例对配种服务费予以补贴。严格将市级以上有关牛种业方面的扶持政策落实到位,支持国家级核心育种场、种公牛站发展。对进口肉牛、奶牛育种胚胎分别按照每枚不高于3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开展好肉牛奶牛品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等育种基础性工作;做好高产奶牛核心群组建,对繁育符合条件母犊的规模奶牛场按照每头不高于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科工信局,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

(三)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建立秸秆饲料化利用专业收储运体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优先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严格落实省财政的扶持补贴政策,对经营主体收贮全株青贮每吨补贴不高于60元,对新增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苜蓿种植基地,每亩一次性补贴不高于800元;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新增杂交构树种植基地,每亩一次性补贴不高于800元。强化种养结合示范引领,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自建优质饲草基地。力争到2025年,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全市优质饲草发展到8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

(四)大力发展母牛养殖。鼓励支持农户引进购买良种母牛,大力推广性控冻精、胚胎移植等先进繁育技术,不断扩大母牛存栏数量,鼓励规模育肥场与母牛养殖场(户、合作社)通过订单生产等方式,促进育繁一体化发展。每年按不低于10%的增速,力争到2025年,培育存栏肉牛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经营主体800个以上。落实好省级财政扶持政策,实施好肉牛基础母牛政策性保险,肉牛基础母牛保额8000元/头,费率4%,省、市财政和农户分别按省定比例承担相应的保费;对符合条件的肉牛基础母牛经营主体,按照每年每头投保基础母牛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

(五)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培育加工龙头企业,重点引导新增产能向加工龙头企业周边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就地加工增值,重点支持200头畜位以上的肉牛奶牛养殖场建设,推进养殖标准化。力争到2025年,全市肉牛、奶牛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35%、80%以上。落实好省级补贴政策,对新建标准化畜位肉牛500个、奶牛300个以上的养殖场进行奖励,按照每个畜位分别不高于10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场补贴不高于2000万元;落实好奶畜中小牧场升级改造项目,每场补贴15-20万元。市财政对新建标准化畜位肉牛200-499个、奶牛200-299个以内的养殖场进行奖励,按照每个畜位分别不高于10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时,对新建50头以上的肉牛、奶牛养殖场,给予土地租赁费50%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

(六)稳步推进牛交易中心建设。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投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加快推进肉牛、奶牛活畜交易市场建设,积极谋划建设集交易、住宿、餐饮、物流为一体的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肉牛、奶牛交易中心。对建立完善肉牛、奶牛活畜交易市场的单位,由市财政给予10-5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

(七)实施屠宰及奶业加工增效行动。逐步规范肉牛屠宰,落实“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管理制度。发展精深加工,优化升级产品结构,扩大调理牛排、牛肉干等牛肉制品和巴氏奶、酸奶等低温奶生产,开发奶酪、功能性乳制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抢占高端市场。由税源地财政对屠宰及奶业加工企业的银行贷款给予不超过2%的贴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科工信局、南阳银保监分局邓州监管组,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

(八)实施防控能力建设行动。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支持开展国家级、省级“两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净化场、净化示范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创建,提高生物安全水平。逐步完善和落实好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

(九)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积极申请创建省级以上以肉牛奶牛为主导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促进融合发展。对创建成功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由市财政给予500万元奖励性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工信局,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

(十)实施生态化绿色化发展。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养殖场通过土地流转、签订协议等方式,就地就近消纳粪污。引导养殖场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将符合条件的肉牛奶牛养殖粪污处理利用优先纳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项目支持范围。优先支持肉牛奶牛养殖场创建“河南省美丽牧场”和“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市财政对创建成功的养殖场分别给予1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

(十一)加大科技投入和支撑力度。坚持产学研相结合,依托国家、省级肉牛奶牛产业技术体系,积极推进肉牛奶牛产业技术服务创新团队建设,与省农科院、省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省畜牧技术推广站、南阳黄牛研究所、省奶牛产业技术创新团队等科研单位合作,积极开展良种选育、性控冻精应用、全日粮混合饲喂、标准化健康养殖等关键技术培训,不断提升肉牛奶牛单位产出水平和生成效率。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养殖场(户)提供繁育、饲喂、诊疗、防疫、粪污处理等全过程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把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成立市级层面的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和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将肉牛奶牛产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成立相应的专班,加大资金投入,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发展目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科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金融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局、南阳银保监分局邓州监管组,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

(二)财政支持保障。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的肉牛奶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统筹农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补助等涉农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综合运用补贴、担保、贴息等方式,加大肉牛奶牛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充分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鼓励各乡镇因地制宜将肉牛奶牛产业作为重点支持的特色产业,围绕脱贫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人口)稳定增收,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进产业加快发展。市财政建立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的肉牛奶牛产业风险补偿资金和应急续贷周转资金池,推广新型“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

(三)金融支持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圈舍和活体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保单贷款等信贷业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切实降低肉牛奶牛产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支持脱贫户、监测户运用小额信贷发展肉牛奶牛养殖。落实保险政策,积极开展基础母牛保险,将奶牛保额从8000元/头提高到10000元/头,费率根据承保理赔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探索将育肥牛、犊牛纳入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市财政积极投入资本金,参与南阳市产业投资集团发起设立的“两牛产业发展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肉牛奶牛产业。同时利用现有的现代农业发展基金、河南中垦乡村振兴基金等涉农引导基金,聚焦肉牛奶牛产业链上下游,开展产业布局和延链、补链型股权投资及产业并购,培育龙头企业,带动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南阳银保监分局邓州监管组,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

(四)用地支持保障。各乡镇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时,要明确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和用地结构,引导牛产业屠宰、加工项目在市域内统筹布局,向产业园区集聚。“十四五”期间要预留不低于1000亩用地规模。经批准可利用一般耕地、荒山荒坡、未利用地及低效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发展肉牛奶牛产业养殖设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

(五)监督管理保障。市农业农村、财政和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肉牛奶牛产业项目的监督检查并全面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自评工作,并将验收及评价结果报南阳市级备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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