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邓政办〔2023〕2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互联网+促消费 稳增收 助振兴”年货节暨“追寻邓州”文化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23-01-06【打印该页】
分享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23年“互联网+促消费 稳增收 助振兴”年货节暨“追寻邓州”文化节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月6日

2023年“互联网+促消费 稳增收 助振兴”年货节暨“追寻邓州”文化节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消费和推动乡村振兴有关批示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6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蔬菜促销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2〕43号)要求,邓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邓州市2023年“互联网+促消费 稳增收 助振兴”年货节暨“追寻邓州”文化节活动。通过文化展演、产销对接、娱乐美食、线上线下销售等方式,为市民提供购物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化服务,在为广大市民提供便利的同时,提振邓州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激发邓州企业和三农产业市场竞争力,营造邓州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业就业氛围。

一、活动主题

2023年“互联网+促消费 稳增收 助振兴”年货节暨“追寻邓州”文化节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20日

地点:邓州市湍北四馆一中心

三、活动内容

为促进“双节”消费,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演出和年货商品展销活动,为广大市民提供娱乐、购物、文化体验等多方面服务,以河南商务领域产销对接联盟信息平台、邓州特产馆、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简称832平台)等平台上的脱贫地区农产品,开展2023年“互联网+促消费 稳增收 助振兴”年货节暨“追寻邓州”文化节专项活动,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和受疫情影响地区农产品,在满足广大消费者年货采购需求的同时,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拉动消费作出积极贡献,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1.设立八大专区:设立消费帮扶专区、年货特产专区、民俗特色专区、群众文化展演专区、邓州十宝专区、餐饮美食专区、潮玩游乐专区、直播电商专区等年货节特色专区。

2.组织专题活动:组织网红打卡专题活动、送春联专题活动、短视频创作比赛专题活动。

3.开展“消费帮扶”专项活动。邓州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利用邓州资源优势,组织本地特色年货产品和本地滞销蔬菜,在年货节设立消费帮扶专区。市总工会、机关事务中心发动机关单位、在邓企业开展“消费帮扶”专项活动,鼓励各单位和在邓企业,积极参加到消费帮扶专区采购年货,发放福利,助力乡村振兴。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2023年“互联网+促消费 稳增收 助振兴”年货节暨“追寻邓州”文化节活动筹办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

组  长:刘红梅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熊占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崔保国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魏新果  市政府副市长

刘正同  市政协副主席

刘连波  市政府党组成员

刘  奇  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宋红彩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  亚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李富龙  市商务局局长

程  晓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辛泽春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杨  林  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书记

孔合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玉晓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刘  斌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超  市城管局局长

邓光阁  市交通局局长

赵中玉  市卫健委主任

李新生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张  鹏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区)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李富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系列活动的联络、沟通和实施工作。

五、责任分工

1.政府办负责总体协调,通知各乡镇(街区)做好本辖区春节氛围营造,二十大主题宣传,群众文化展演等工作。

2.商务局负责“互联网+促消费 稳增收助振兴”年货节的产销对接和“追寻邓州”文化节组织工作。统筹组织“互联网+促消费 稳增收 助振兴”专项年货节的展销和产销对接工作,联系各单位、企业做好采购服务。联系本地企业和特色产品参加年货节的展销,组织电商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宣传推介活动。搭建产品线上销售平台,实现企业间的合作对接,为邓州网红主播和电商创业者搭建一个合作平台。组织好消费帮扶、年货特产销售、游乐美食展销、产品加工体验等工作。负责年货节期间的直播带货和线上推介,扩大邓州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

3.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荐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蔬菜种植户、农产品和深加工产品参加年货节的展销活动,并做好帮扶产品的宣传推广。

4.乡村振兴局推荐意向帮扶企业上线农产品,动员定点帮扶单位积极购买邓州名优产品和脱贫地区产品。

5.机关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当地市直机关食堂的采购对接。

6.总工会负责组织各级工会采购对接,将我市和脱贫地区的农副产品纳入慰问品和福利采购范围。在为每位会员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年度节日慰问品之后,可再按每人不超过800元的标准以实物形式,为会员采购发放我市和脱贫地区的优质农副产品或消费助农卡,各单位和在邓企业要根据需求积极对接采购,采购情况由总工会汇总后报市政府办公室进行考评。负责组织年货节期间三场工会文化演出。

7.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活动现场市场经营秩序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等工作。通知临街商户张灯结彩,做足过年氛围营造。

8.文广旅局组织年货节期间的群众文艺展演、非遗戏曲文化展演等活动实施。负责组织年货节期间三场文化演出。

9.应急管理局负责活动整体预案和规划,统筹应急力量指导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

10.公安局负责年货节周边的安保工作,沿线主干道路口车辆管控、活动期间交通秩序的维护等工作。

11.城管局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经营秩序、卫生环境、活动周边的经营秩序等工作,维持年货节周边秩序,禁止乱摆乱放行为。

12.交通局做好公交服务,主要是市区至湍北四馆一中心公交车路线及发车频次。

13.卫健委负责活动期间医疗保障、指导各活动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4.老干部局负责组织三场文化专场演出。

15.各乡镇(街区)、机关单位、在邓企业组织职工和群众到现场参与“互联网+促消费 稳增收 助振兴”采购活动。各单位和企业积极与活动组织方对接,通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形式,为群众置办年货提供便利。

六、有关要求

(一)强力组织推动。站在提振市场信心,服务邓州发展的高度,强力组织,积极推动,身体力行解决疫情期间企业和农产品的销售难问题。各乡镇(街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有关部门要运用网络媒体、微信推送、新闻头条、微博分享等方式,加强活动宣传和正面引导,强化消费帮扶的重要性,引导企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到消费帮扶行动中来。

(三)加强活动管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上线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要求,力争让参加年货节的广大群众放心、实惠、便捷。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主办: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电话:0377--62283198 email:dzsrmzfwz@126.com 网站地图
豫ICP备1401553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邓州政府网

邓州政务微信

手机版

外部统计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12/04 16: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