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办文〔2018〕44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邓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及驻邓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我市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邓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研究拟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明确审查程序,推动工作不断完善;
(四)完成市政府交办有关公平竞争审查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发改委、商务局、工商局、物价办、编办、教体局、科技局、工信委、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规划中心、住建局、房管中心、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委、金融办、税务局、质监局、文广新局、食药监局、旅游局、银监办等2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邓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商务局、工商局、物价办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并报联席会议备案。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邓州市物价管理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日常工作联络和沟通,联席会议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事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它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市发改委要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商务局、工商局、物价办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证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邓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18年9月29日
附 件
邓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侯其锋 市政府办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王朝旭 市发展和改革委党组成员
马红建 市法制办科长
李成占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李庆元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 晔 市物价办副主任
成 员:王达欣 市编办副主任
孙保勤 市教体局副局长
李志全 市科技局副局长
王爱云 市工信委副主任
郭明星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 协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彦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 琪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周定克 市规划中心副主任
姚洪章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全省 市房管中心副主任
刘 冲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泽佩 市林业局副局长
周 浩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王守东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陈 伟 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迎新 市质监局副局长
贺 军 市文广新局主任
程晓东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李晓露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邓平 市粮食局副局长
李高文 市银监办主任
鲁 飞 市水利局法制科长
王建民 市农业局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