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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文〔2018〕57号 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府办公室 2018-12-29【打印该页】

邓政办文〔2018〕57号          签发人:张国涛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216号提案的答复

刘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中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政府工作报告》是指导一个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实事求是进行总结,客观中肯评价政府工作,找准存在问题不足,结合市情提出操作性强、具有指导意义的意见,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极为重要。

市政府高度重视《报告》的起草工作。历年来的《报告》都是在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进行起草的。在起草过程中,政府办成立专门写作班子,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要求,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材料仔细阅读和讨论,对市情中的新变化、新趋势、新需求深入调研,反复征求政府领导意见,反复修改、补充完善,形成报告基本框架。初稿形成后,我们广泛征求了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离退休老干部等各方意见,充分吸纳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整个起草过程,是一个集民智、聚民意、凝民心的过程,体现了科学、严谨、务实要求。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及排版要求,文中小标题可采用3号黑体字。而黑体字的特点是强调整齐划一,转折处极少有变化,笔画方头齐尾、全无装饰,故而造成黑体排版下的标点也方头齐尾、过于方正,易让人误解为不规范标点。贵委员提出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标点不规范问题,均系黑体排版造成。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创造、保存、传播文化的基本工具,它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直接影响着文化传承与文化产品质量。2016年,我市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志着我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也对全市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政府办公室承担着市政府系统综合文稿起草工作,以及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文件的把关工作。在历来工作中,非常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运用,出台有《政府系统公文起草规范》,并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通过普通话考试。贵委员提出的“政府出台文件、讲话等,先由市语委办把关”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政府办高度重视,已与市语委办多次对接,制订了详细的方案。在今后工作中,我办将加强与市语委办的合作、联动,切实增强办公室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应用能力和行动自觉,为推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迈进,发挥办公室的示范带动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

再次向贵委员的意见建议表示深深的谢意。

2018年12月17日

联系单位: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杨翔宇 6228700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3份),市政府办公室(政务监督室)

1份),委员所在单位(各1份)。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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