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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文〔2019〕3号关于邓州市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验收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2019-01-28【打印该页】

邓政办文〔2019〕3号           签发人:张国涛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邓州市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验收报告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环文〔2012〕71号)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2018年12月3日至4日,邓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环保、财政、审计、住建、项目所在乡镇等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共7人组成项目验收组,对我市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五个乡镇20个村庄:彭桥镇严岗村、中楼村,杏山办韩营村,九龙镇半店村、后王村、同心号村、王坡村、王营村,张村镇高家村、冠军村、芦家村、上营村,十林镇凤杨村、贾寨村、魏寨村、景营村,赵集镇梨园郭村、小王集村、竹李村、桥湾村)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涉及五个乡镇:张楼乡、夏集镇、文渠镇、桑庄镇、腰店镇)分别进行了检查验收,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根据《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邓政办〔2017〕104号)文件(在河南省环保厅已备案)要求,邓州市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3个,项目资金计划1120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1. 生活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项目:九龙镇王坡村、后王村、半店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各一套(日处理30吨污水处理站一座及配套管网850米),张村镇上营村、冠军村、芦家村、十林镇贾寨村、魏寨村、凤杨村、赵集镇小王集村、竹李村、桥湾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各一套(日处理30吨污水处理站一座及配套管网580米),杏山区韩营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日处理90吨污水处理站一座及配套管网3500米)。

2. 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购置项目:勾臂式垃圾车19辆,不锈钢垃圾箱76个,240L垃圾桶950个。

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牌及交通警示牌购置与安装项目:界标牌及交通警示牌150个。

(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根据《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邓政办〔2017〕98号)文件要求,邓州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资金计划258万元,在张楼乡、夏集镇、文渠镇、腰店镇各建设一套日处理50吨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在桑庄镇配套管网300米。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邓州市政府委托环境保护局对所承担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进行设计,并通过公开招标,实施设备采购及工程建设。

招标结果:1. 九龙镇王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河南宏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九龙镇后王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新乡市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九龙镇半店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河南炳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张村镇上营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河南玉渊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张村镇冠军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邓州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张村镇芦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邓州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十林镇贾寨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河南宏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十林镇魏寨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河南亘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十林镇凤杨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邓州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赵集镇桥湾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赵集镇小王集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邓州市宏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赵集镇竹李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河南义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杏山区韩营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分别由河南省大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建。2. 勾臂式垃圾车19辆由河南凯达汽车有限公司承购;不锈钢垃圾箱76个由河南凯达汽车有限公司承购;240L垃圾桶950个由河南健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购。3. 界标牌及交通警示牌150个由河南得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购安装。

同时委托河南鼎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了监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项目公示制、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及管理等有关制度。

(二)2017年水污染防治项目。

邓州市政府委托环境保护局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进行设计,并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由南阳市宣溢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工程建设。张楼乡、夏集镇、文渠镇、腰店镇四套日处理50吨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桑庄镇配套管网300米全部建设完工,另根据实际情况,桑庄镇追加建设污水收集提灌设备一座。

同时委托唐河县宏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了监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项目公示制、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及管理等有关制度。

三、项目验收意见

验收组在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后,对照已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部门提供的监理报告等,实地察看了工程建设情况,审查了相关资料,对工程的质量、技术等要求进行了综合评定,我市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严格执行了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达到了设计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项目资产移交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设施、设备的管理以及日常运营、维护等工作,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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