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决定成立邓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暨根治拖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乡镇(街、区)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顾 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栓誉(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
绳应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
屈云霞(市政府副市长)
刘新明(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侯其锋(市政府办副主任)
刘建科(市人社局局长)
王文汉(市发改委主任)
杜新占(市住建局局长)
辛泽春(市房管中心主任)
魏丰刚(市公安局政委)
张朝阳(市信访局局长)
路 阳(市司法局局长)
杨春甫(市水利局局长)
熊成有(市财政局局长)
柳玉朝(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秦 峰(市交通局局长)
刘士兵(市国资办主任)
王云立(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杨 威(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庞 渝(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主任)
马文英(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 宇(原市卫计委党组副书记)
孙保勤(市教体局副局长)
刘国磊(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郑永奇(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明辉(市总工会副主席)
闵育鸿(人行邓州支行行长)
各乡镇(街、区)乡镇长(主任)
三、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建科同志兼任,郑英杰、李明洲、卢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