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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文〔2024〕9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种植类及加工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24-05-21【打印该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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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种植类项目实施方案》和《邓州市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加工类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20日


邓州市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种植类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促进邓州市油料生产稳定发展,提高油料生产水平,增加食用植物油供给,促进邓州市现代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确保邓州市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种植类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特制订邓州市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种植类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确保粮食稳产增产的基础上,调整油料种植结构和区域布局,适当扩大油料种植面积,培育油料优势产业。推广优质新品种和先进技术等关键措施,提高单产和品质,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等,通过项目带动,促使先进实用技术快速转化为生产力,大幅度提升邓州市油料生产综合水平,带动邓州市油料产业发展,为国家油料安全做出新贡献。

二、项目建设规模、地点

项目申请补贴资金2711.2万元,项目拟建设优质花生示范基地50000亩,投资261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拟选择在我市各乡镇科技意识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且有种植意向的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花生收种机械购置81万元。100亩试验展示田,投资10万元。技术推广、项目验收、培训、交通等10.2万元。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目标。示范区通过选用良种、推广配方施肥、病虫草害防治等配套增产技术的推广应用,花生种植目标产量较全市平均单产提高5%以上。

(二)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在花生新品种引进上,以夏播品种为主(不挤占我市小麦种植面积),加快新品种引进和推广,推广育花018、邓花6号、邦农6号、豫研花168、豫花47、秋乐花177、豫研花188、商花5号、驻花7号、豫花22、郑农花9号、豫花99、农大花108号、宛花3号、濮科花20号、郑农花23号、远杂6号、远杂9102、三花7号、开农71、开农1760、百花3号等若干个高产高油花生新品种。

(三)新技术培训、推广。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在花生生长栽培管理关键期集中进行农民科学技术培训活动,使每个项目区实施区域有一个技术明白人。在选种、播种、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环节,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农民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和指导,使项目区科技普及率达到80%以上。

(四)主要技术措施。制约我市花生产量的主要因素除优良品种更新慢以外,还普遍存在着施肥播种不科学、耕作粗放、管理不到位、病虫草害防治不及时等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落实以下技术措施:

1.新品种引进和示范。在花生新品种引进上,以夏播品种为主,选用增产潜力大且品质好的花生新品种,加快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

2.花生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针对花生病虫害对我市花生影响,实行联防群治,生防与化防相结合、防病和治虫相结合、播种期防治与生长期防治相结合、花生田防治与其他虫源田防治相结合等办法。地下虫害采取拌种或土壤处理等措施,重点防治花生金针虫、蛴螬、蝼蛄等。病害重点防治根腐病、白绢病和叶斑病等病害。

3.探索推广花生起垄种植技术。花生起垄种植与平地种植相比,改变了耕作和种植方式,对土壤结构和花生生长都产生了较大影响,增产效果明显。根据种植试验,亩增产10%以上。整地起垄时应早起垄,垄顶细平沉实,一般垄距70-80厘米,垄面宽50~55厘米,垄高10~12厘米。

4.科学施肥。花生生长过程中需要吸收多种营养元素,包括氮、磷、钾、钙、镁、硫等大量、中量元素和硼、钼、铁、锌、锰、铜等微量元素。根据花生的生育特点和需肥规律,推广配方施肥。花生田施肥原则是以有机无机相结合,亩施农家肥2~3立方米和花生配方肥50公斤做基肥,及时配合叶面追肥。此外,钙是花生生长发育需要量较大的营养元素之一,需要及时补充施用。

5.适期早播,合理密植。夏播花生应在小麦或油菜等前茬作物收获后,及时抢墒播种。播前将带壳种子晒2~3天,剥壳后注意拌种或包衣,播种时土壤持水量要保证在70%以上。每垄2行,行距35厘米,株距15厘米,每穴播2粒,每亩12000~14000穴,播深3~4厘米。播种覆土后除草剂封闭除草。

6.旱浇涝排。花生生长中后期应注意抗旱浇水与排水防涝,花生开花下针期和结荚期需水较多,遇旱时要及时浇水;同时花生又是怕涝作物,多雨季节要注意排除积水。

7.适时化控,控制徒长。花生盛花后期,有徒长趋势的高产田,在株高达40厘米时,可用控旺药剂按照使用说明及时化控,多雨年份7~10天后可再喷1次,干旱年份减少用药量。从始花期开始每隔20天喷施一次叶面喷肥,有抗旱、营养双重作用。

8.适时收获。饱果指数60%~70%时收获。

四、资金概算

该项目申请补贴资金2711.2万元,花生良种补贴1725万元,肥料补贴885万元,100亩试验田10万元,技术推广、项目验收、培训、交通等10.2万元,花生收种机械购置81万元。

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一)物化补贴。项目建设总面积50000亩。种子补贴345元/亩,花生肥料补贴177元/亩,每亩合计补贴522元;共需补贴资金2610万元。100亩试验田需补贴资金10万元。

(二)技术推广与培训。技术推广与培训费10.2万元,主要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资料印刷费、培训费、项目验收、专家讲课费,交通费、试验示范费等。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技术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财政局局长、农业农村局局长、项目区乡镇长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局李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张鹏、海庆德为副主任,刘志坚、冀洪策、张光先、张成震为成员,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监督、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技术指导小组由海庆德任组长,刘志坚、冀洪策、张光先、王红献任副组长,成员有梅学渊、马宏伟、庞顺兴等,主要负责技术培训及现场技术指导等工作,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乡镇职责。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本乡镇各方面的关系,处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组织召开项目实施工作会议,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质量和实施进度,做好种子、肥料等农资的发放工作。

3.负责乡镇新型经营主体计划申报和落实情况。项目落实地点及面积准确、清楚、真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所在乡镇无虚报冒领,倒卖农资等违法行为,不优亲厚友。对于虚报冒领的,根据情况逐级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项目管理。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种植类花生项目实施单位为邓州市种子管理站,主要负责项目方案实施、技术指导、验收、项目总结等工作。

遵守财务制度,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流失,足额及时到位,安全运行。

项目物资发放原则上按照花生每亩化肥50公斤、种子20公斤等一套。根据政府物资采购情况,可以少发或单发,不超过以上标准。

(四)健全工作机制。邓州市种子管理站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真正把新品种、新技术尽快传授给农民,使项目区农民的科技意识得到增强,科技水平得到提高。

(五)严格招标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种子、配方肥等物资供应严格实行招标制,由项目实施单位及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招标。

附件:邓州市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种植类项目实施明细表

附  件

邓州市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种植类项目实施

明  细  表

项目名称

项目

内容

项目所在

乡村

推广优良品种

年度全县油料发展规划

示范方种植面积(亩)

补助标准(元/亩)

补助

金额

(万元)

面积

(万亩)

总产量

(万公斤)

合计

种子

肥料

农药

合计

2711.2

一、花生小计

50000

522

345

177

0

2610

示范方

花生

乡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点50000亩

50000

522

345

177

0

2610

二、芝麻小计

三、油菜小计

四、油料收种机械购置等补助(≤10%)

81

五、试验田

花生

100亩

试验田

10

六、技术推广与培训支出(≤5%)

花生

10.2


邓州市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

加工类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要求,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加工类项目补贴资金677.8万元。为促进我市油料生产稳定发展,提高油料生产加工水平,保障我市油料的有效供给,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加工类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牢牢抓住扶持油料产业发展这条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政策、科技、人才和体制为支撑,以优质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走油料产业现代化的发展新路,提质增效,推进产业化经营,加快品牌培育,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油料产业,提高我市油料加工业质量效益和区域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以财政资金为辅,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充分调动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二)多方参与、协同推进。在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积极参与,引导行业协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做好市场开拓和技术服务工作,形成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合力。

(三)创新融资模式、联农带农。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把以优势特色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让农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

三、实施目标

遵循多方参与、补齐短板原则,发挥企业、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合理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优先发展优质油料种植,扩大油料种植面积,重点发展油料作物加工,提升我市油料加工水平,促进我市油料加工业快速发展。

四、支持方向

(一)支持对象

结合邓州实际,重点支持从事花生、芝麻、油菜等油料加工的经营主体,需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注册1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业务范围包含农产品(油料)加工;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誉良好、无失信记录;需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证明。

3.无偷税漏税行为;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无偷税漏税证明。

4.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证明。

(二)支持范围

重点对油料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扩大生产建设生产加工车间、购置加工设备、化验检测设备、建设油料仓储设施等领域进行奖励补助。

(三)支持标准

1.对2024年新建的油料生产加工车间、加工设备、仓储设施、检测设备等进行奖补,奖补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

2.实施项目不得与其他财政补助项目重合,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助。

五、组织实施

1.组织申报。邓州市农业农村局在官网发布通知,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按照先申报后实施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以书面形式向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提供项目实施方案。

2.专家评审。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主体相关条件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和补助金额。对确定的项目实施单位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3.项目实施。项目实施采用“先建后补”,即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自主实施,并完善保留各环节的档案资料。

4.项目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后,经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或审计机构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达到项目建设标准及投资额度后,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出具验收报告。

5.资金支付。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财政奖补资金拨付程序,申请拨款。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财政局局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李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

2.抓好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要定期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

3.严格资金管理。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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