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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文〔2010〕107号 关于2010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2-02-18【打印该页】

邓政文〔2010〕107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0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

签发人:刘树华

南阳市人民政府:

依据年初与南阳市政府签订的《2010年环保目标责任书》和《南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0年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的函》(宛环函[2010]112号)的有关目标任务,邓州市人民政府就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报告如下:

一、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和提高

一是加强对我市辖区内排污企业的环境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依据南阳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通报,我市刁河刁河堂断面和湍河汲滩断面COD浓度、氨氮浓度平均达标率为80%以上。

二是加强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清理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并开展后督察工作,使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到位

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境内未出现一起未批先建、建非所批或不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

二是完成全部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任务,污水处理厂进、出水质水量稳定达到减排要求。

三、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一是加大对辖区内所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实现了污染物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我市2010年未下达限期治理企业。

三是在全市对“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严禁反弹,目前我市境内尚未发现一起“十五小”、“新五小”项目。

四是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完成了张沟水库地表水一级保护区界标设置工作,完善了饮用水源的各项制度。

五是水泥、医疗和化工行业专项整治任务已完成。

六是在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沿线、国道省道两侧、风景名胜区及周边等敏感区域,对无污染防治设施和烟尘排放达不到环保标准的燃煤锅炉采取了集中整治措施,现已基本达标。

四、农村环保稳步推进

一是我市的张村镇朱营村,十林镇贾寨村、魏寨村,罗庄镇冯坡村,穰东镇穰西村、葛营村,白牛乡邵营村等7个行政村11月10日一次全部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省级生态村创建验收,省级生态村创建任务圆满完成。同时,认真落实“以奖促治”机制,制定了《邓州市“以奖促治”加快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和“以奖代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以邓政办[2010]21号文在4月2日的全市环保会议上下发。

二是畜禽养殖规划委托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南阳市局已审查通过,邓州市人民政府已经以邓政[2010]36号文下发实施。

三是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筑市、乡、村、组四级联动网络,抽调千名干部开展“千人包村秸秆禁烧行动”,下派28个驻乡工作队,设立8个联合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巡回督察,我市未发现一起大面积的焚烧秸秆的现象。

四是我市无矿山、旅游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五是把金星啤酒集团南阳啤酒有限公司、邓州市老廷实业有限公司和邓州市花州水泥清洁生产纳入目标管理,并按照宛环文[2010]60号文件要求,于4月16日对三家企业的排污情况全部进行了公示,三家企业的清洁生产方案已由南阳市清洁生产审核中心编制完成。

五、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邓州汲滩、穰东、十林等三个水质自动站已于2009年11月建设完毕,2010年7月16日通过了河南省环保厅的预验收,现处于试运行阶段。

二是我市空气自动站已于2008年建成并于同年9月26日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二是按期完成了辖区内花州水泥、老廷公司和污水处理厂等三家在产企业的自动监控基站的更新改造和联网,联网上传率100%,自动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正常,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三是按要求落实了我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控站及污水处理厂监控基站的建设配套资金和运行费用。

四是按要求落实我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的建设和运行资金。

六、环保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

一是我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已于2009年11月通过省环保厅的验收,达到中部地区二级标准。

二是环境监测的机构和人员结构配备、工资及业务费财政供给额度、配套仪器设备基本达到国家中部地区三级站标准,于2009年10月通过省环保厅标准化验收,2010年2月22日省环保厅以豫环文[2010]44号文《关于授予邓州市环境监测站等八个单位为河南省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的通知》对此给予确认,并颁发了标准化建设单位铜牌。三是辐射环境机构健全,人员编制、能力建设均达到国家标准化要求。

四是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到位率达95%以上,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排污费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七、环境信访能力全面增强

接待群众人访180余人次,信访、人访及上级环保部门批转案件67起,查处及回复环境信访案件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通过以上自查,我们认为,邓州市已圆满完成了2010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境保护  目标运行  自查报告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30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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