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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文〔2018〕14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2018-03-01【打印该页】

  

邓政文〔2018〕14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邓州市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重要部署,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中心,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为先导,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推进邓州向更高质量更好效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精神,确保该取消的取消到位、该承接的承接到位,实现无缝衔接。全面梳理检查了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出台了《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邓政办〔2017〕147号)和《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邓政办〔2017〕148号),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各部门严格取消,不得“明放暗不放”;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各部门积极落实和承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方便群众办事。制定《邓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标准明细表》,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对应的标准化流程,做到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承诺时限、收费项目标准化。

2.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扎根生效。一是全面动员部署。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在市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基础上,按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理流程,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含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编码管理、规范管理、统一管理和网上办理。制定并印发了《邓州市关于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实施方案》,对有关职权梳理和相关表格填报等具体工作进行明确规范。共梳理出322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同时,及时报录省政府网上服务平台,并对外公布。二是及时修改完善。制定印发《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已取消行政职权事项自查核实和对权责清单修改完善的通知》(邓政办〔2017〕72号),要求各部门认真对照文件,逐项核对目前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坚决杜绝取消不及时、明放暗不放、放权不到位和清单之外“乱用权”等现象。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邓州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邓政办〔2016〕35号),会同纪委、督查局加强权责清单运行的监督检查,采取不定期抽查与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实地检查与网上督查相结合、政府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等方式,建立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确保各部门按照公布的权责事项履职尽责。

3.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加强。一是在卫生计生领域实施了大部门制改革。出台了《关于整合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的通知》(邓编〔2017〕28号)和《关于印发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邓政办〔2016〕28号),将市卫生监督执法所与市计划生育执法监察大队合并,成立邓州市卫生计生监督局。配备执法车辆8部,手持执法终端16部,现场快速监测设备30余部,电脑58台,提高了行政执法的实际效能。二是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实现。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邓发〔2017〕13号)、《关于成立邓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邓文〔2017〕120号)、《关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邓编〔2017〕37号)等文件,对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的名称、机构设置和职能划转情况进行了整体明确,有力保障了专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4.价格改革全面推进。一是运用价格杠杆职能,强化价格监测调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价格监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着力开展了各项农产品成本常规及直报调查等专项调查,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为农民增收提供信息。二是履行价格监管职责,规范市场价费行为。重点加强了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及民生价格的监管;清理取消涉企收费项目11项,并向社会公开;全年为纪检、司法部门提供价格认证139余起,标的额达215万元;配合了公立医院的价格改革,并顺利完成任务;完成了农村综合水价改革、孟楼镇试点水价、经济适用房(盛世苑一期)价格成本监审工作,为价格决策提供依据。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三是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重点组织开展了涉农价格、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教育收费、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商品房价格明码标价、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检查,电力价格检查等专项检查,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86起,违价金额50余万元,并全部处理到位。

5.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2017年,我市以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为抓手,以生态市创建工作为载体,倾力保护生态环境,重拳治理环境污染,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乡镇、生态林业、生态工业及农村环境保护机制建设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压实县处级领导干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的通知》,成立了14个专项工作组,夯实责任,成功创建成为省级生态市。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完善。研究出台了《邓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邓政〔2018〕2号)和《邓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邓政办〔2018〕5号),这两个文件的制定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了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扎实推进。自2016年9月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以来,聘任的8名法律顾问共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102次。其中,提供法律建议45条,出具法律意见书10份,办理涉诉事务4件,审核协议合同23份,审核文件9份,办理其他法律事务11件。同时,启动了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各乡(镇、街、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6月1日,制发了《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邓政办〔2017〕53号),明确要求: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于12月底前完成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未设立政府法制机构的,于12月底前,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设置专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负责政府法治工作。11月2日,印发了《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邓政办明电〔2017〕49号),要求各乡镇街区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加快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已有16个乡镇、20个部门已经聘请了法律顾问。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紧扣“服务指导年”工作主题,研究出台了《邓州市推进2017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重点在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行政指导工作推进有力。2017年,邓州开展行政指导案卷评查、行政指导案例评选活动1次,并下发1期《邓州市行政指导案卷和案例评查评选情况的通报》,指导全市的行政指导工作。通过优秀行政指导案例评选、评查,总结了一定经验、规范了工作流程,为各部门的执法实际提供了经验。9月初,围绕推进和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组织42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负责人,先后对邓州市交通局公路执法所龙堰超限站和公安局高集镇派出所2个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对象进行了实地观摩。同时,围绕服务型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修订后的行政指导工作规范、《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河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684名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印发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经验和行政指导案例汇编》,为部门间的互相学习和交流搭建了一个良好平台,为推动我市行政指导工作迈上新台阶奠定了基础。

2.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有效。加强组织领导,对邓州市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做进一步调整充实;加强队伍建设,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均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邓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加强阵地建设,全市已有25个部门设立了行政调解室或工作室,并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分层次进行行政调解知识培训,分两批先后对全市所有部门的法制科长、各执法大队长、中队长和一线执法人员就《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和《行政调解文书使用说明》进行集体学习和集中解读,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的认识,较好解决了执法队伍建设中普遍存在的“怎样开展行政调解”、“如何使用行政调解文书”等疑问和难题。

3.“互联网+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进。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充分利用邓州市“四化双评”平台,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持续拓展服务渠道,全力推进各部门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其中,邓州市公安局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实现了对民警整个办案过程有效实时监督,网上执法巡查实现了及时发现问题的目标,有效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并对现有执法办案模式、执法体制和民警的执法理念产生了重要影响,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环保局积极适应环保执法改革需要,加强网络执法平台建设,全面推行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做到规范执法、执法留痕,推动了执法证据的固化,减少了执法干扰,进一步提高了监察效能;食药局通过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让监管融入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将“人为防控”变为“技术防控”,将“事后防控”变为“时时防控”,实现了同步监管和社会共治。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邓州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印发了《邓州市2017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邓法政办〔2017〕1号),提出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重点,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了抓好落实的有关要求。

1.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召开了各乡(镇、街、区)主管副职、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主管副职及法制科长参加的会议,明确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年度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同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2.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运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参照省主管部门制定、修订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根据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规范运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市政府法制办通过抽查行政执法案卷、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笔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事先(听证)告知书、决定书等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认定均体现了规范运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内容。

3.行政执法规范持续完善。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学习并复制印发了《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河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规范及标准进行立卷。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推选了一批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和示范性的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供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参考。开展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集中评选,两份案卷于10月份呈送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4.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建设效果明显。我市选取了公安局、工商局、文广新局等部门作为首批培育对象,市政府法制办指导并扶持3个单位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创新发展,并通过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2017年9月底,确定了市公安局为推荐对象;11月16日,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了验收。

5.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加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一律不授予执法资格,严禁从事执法活动。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各行政执法机关对本部门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范围的案件,均到法制办进行备案。2017年,共收到54件备案报告,经法制办审核后,均通过备案。对食药局、卫计委、环保局、公安局等10余个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部门进行了监督检查,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在7月份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告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情况。

6.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严格。加强与监察局的沟通协作,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巡查等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及时移送至纪委监察局,坚决依法进行责任追究。今年来,共问责行政执法人员28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8人,降低岗位等级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6人,行政记过7人,警告1人,拟记过1人。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1.多渠道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宣传。通过电视台、今日邓州、自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宣传工具,引导各级各部门从维护社会公平和维护宪法、法律法规严肃性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保证每个备案文件都是“精品”。

2.大力度加强规范性文件信息化建设。所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在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内容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方便公众查询。

3.严标准制定规范性文件。一是出台了《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邓政办〔2016〕116号),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政策解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策解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等工作。二是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一并报送解读材料,把解读材料作为正文附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同步公示,提供起草说明、法律依据,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提出法律修改意见后再进入一般公文签发程序。在政府发文签发单上设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审核意见栏,没有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市政府领导不予签发,做到了每个规范性文件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今年来,共报备9件,审核通过率为100%。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明显增强。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全市财政部门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制订了《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实施方案》(邓财〔2017〕57号)、《邓州市财政局关于成立内部控制工作机构的通知》(邓财〔2017〕58号)和《关于印发邓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邓财〔2017〕60号),编制了《邓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邓财〔2017〕59号),在基本制度之下编制了法律风险控制、政策制定风险控制、预算编制风险控制、预算执行风险控制、公共关系风险控制、机关运转风险控制、信息系统管理风险控制、岗位利益冲突风险控制等8个子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台极大加强了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2.专门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一是财税审计实现精细化。在预算执行审计中,紧扣预算执行这条主线,始终把财政审计工作当龙头,把掌管资金多的单位作为重点审计对象,查深查透。及时发现预算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先后查出隐瞒预算收入、虚列支出等违规资金5000余万元,并依据有关法规分别进行了处理。二是经责审计实现全覆盖。出台了《关于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干部监督工作的通知》(邓组通〔2017〕25号),切实关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实事实效,分层分级对5个市直单位一把手、9个乡镇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审计建议133条、被采纳119条。三是民生和专项资金审计实现精准化。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摸清了我市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情况,发现了未及时拨付资金1467.48万元等问题。开展了民生领域项目审计,发现了孟楼镇项目没有制定详细的考评方案和考评机制等问题。四是投资审计实现立体化。创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台账,整合相关单位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审计力量,建立立体监督机制,不断推进政府投资高效、规范、有序运转。全年完成了盛世苑经适房项目、湍河后李湾至东丁段河道治理工程、2015—2016年县乡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公路改建工程、77个学校项目审计,累计审定造价1.04亿元,审计核减200万元,审定造价1.02亿元。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细化工作部署,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变动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完善了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印发了《邓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邓政公开〔2017〕1号),细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规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并通过落实领导批示、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技能培训、编发《督查通报》等形式,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重要政策措施解读、社会关切热点回应等工作。今年以来,共编发政务公开相关《督查通报》3期,培训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专干350余人。

2.推进“五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对全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公开。今年以来,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48个单位网站为子站的政府网站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09条,接受并处理网上依申请公开4件。二是建立完善舆情收集、反馈回应机制。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板块、微博、微信和手机版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网站“民意征集”“市长信箱”等栏目,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互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今年以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民意征集27期,多期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三是对重要舆情、社会热点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分类,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和部门,力争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今年以来,市政府网站共接收网民留言2230件,已办结1900件,正在办理330件,办结率95%。四是举行在线访谈和新闻发布会,对市政府重要政策、重大决策进行权威解读,确保广大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全年共推出不动产登记等为主题的在线访谈3期,举行扶贫政策、全地形车锦标赛等方面新闻发布会4次。

(八)加强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1.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一是畅通受理渠道。在“四化双评”平台开通了行政复议申请系统;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开设了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在信访局、市长信箱设置行政复议热线电话;通过发放宣传单、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行政复议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免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多措并举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二是规范复议流程。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制定并公示了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行政复议指南,对行政复议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努力解决“送达难”的问题。合理运用直接、留置、邮寄、公告等送达方式,依法、及时、准确送达行政复议法律文书。三是健全工作制度。落实《河南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规定》,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并纳入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围。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案件主办人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每一起案件都指定一名主办人员和协办人员,在采取书面审查、走访调查、现场勘测、公开听证的基础上,均召开集体会议进行讨论,确保案件审理的规范性、公平性,力争让每一起案件都能成为“铁案”。四是创新审理方式。按照“三调联动”工作部署,坚持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复议阶段,充分运用调节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提升行政复议效果。不盲目增加案件数量。截止目前,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结案34件,其中维持16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6件,责令限期履行法定职责3件,终止2件,驳回7件。纠错率为27%,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100%。接到省政府的复议案件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了回复。

2.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一是依法积极应诉。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支持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按时提交证据、配合调查取证、积极化解纠纷。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工作,提高出庭应诉工作质量。截至目前,今年一审和二审的案件共39件,主要涉及不服市政府颁发土地证、不服政府复议决定、要求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政府胜诉12件,原告撤回起诉2件,败诉2件,发回原法院重审2件,责令限期作出行政行为2件,其余案件还在审理当中。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完善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印发了《2017年度市政府领导干部集中学法计划》(邓依法行政领办〔2017〕1号)。不断拓展常务会议学法的内容和范围,市政府领导干部在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已成为工作常态。召开了全市服务型执法观摩交流及培训会。9月15日就服务型行政执法理论与实践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讲解,各执法部门负责服务型执法和执法责任制等工作的参训人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10月10日举办了市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市法制办就什么是法治政府及怎样建设法治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对《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作了深入解读。

(十)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方面,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机构的推动作用,将原邓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邓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充实了人员组成,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各成员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合力。另一方面,政府常务会议全年听取2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项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2016年的依法行政报告在呈报省政府的同时,也及时报送邓州市委和人大常委会,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

2017年,虽然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进展不平衡。个别部门和单位认识不到位,推进力度不大。二是系统性不强。个别乡镇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缺乏主动性、系统性,什么事情急就先干什么事情,工作统筹性、系统性不强。三是程序意识不强。行政执法活动中重实体、轻程序,重罚轻管、以罚代管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基层法治力量薄弱,主要是专业人员偏少,与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下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邓州市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开拓创新,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方法,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严格按照全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强化协调,周密安排,统筹推进,确保到2018年年底,法治政府建设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防范,推进社会自治,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升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健全政府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内部流程管控制度。注重社会舆论监督,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完善政务公开与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五是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将法治学习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党校教学计划。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2018年2月5日

 

 

 

 

 

 


 

 

 

 

 

 

 

 

 

 

 

 

 

 

 

 

 

 

 

 抄送: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中共邓州市委、邓州市人
大常委会。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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