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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文〔2018〕84号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第6批序号2信访举报件的查处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2018-06-20【打印该页】

  

邓政文〔2018〕84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第6批序号2信访

举报件的查处报告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6批序号2信访举报材料,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70020,反映环保局职工工资待遇的信访举报件后,邓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财政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对该问题进行核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访人提出:“邓州市环保局未执行全额工资发放(发放工资全额的88%);且2018年后工资停止发放,长达5个月以来未发放一分钱工资。”

市环保局现有工作人员216人,行政编制16人,事业全供编制44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11人,无编人员45人。行政编制和事业全供编制工作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发放,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和无编工作人员根据收支情况发放。多年来,受我市企业发展限制,排污费的征收额度有限,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按市套改工资的百分比发放。目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全额工资的88%发放工资。

2018年1月1日实行环保税以来,已停止征收排污费,环保局无资金来源,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发放困难。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长罗岩涛作出批示,由常务副市长贺迎、宣传部长丁心强牵头研究具体办法。5月17日,常务副市长贺迎、宣传部长丁心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环保局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待遇问题,决定先拨款200万元,发放5个月工资。6月5日,环保局所有自收自支人员2018年1-5月份的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信访人提出:“我局养老保险当月扣除后,并未上缴社保中心,已拖欠两年,300万资金不知挪为何用”。

环保局欠缴社保中心2015、2016年两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基本属实。根据豫政〔2015〕68号文件,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缴费比例由5%调至12%,实际执行改革时间较晚,邓州市各机关事业单位都有两年的核算期,等待养老保险处拿出具体实施办法后再执行。信访人提出的“300万资金挪作他用”不属实。

三、信访人提出:“没有住房公积金,让职工买不起房,住不上房。”

该情况属实,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编制人员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因资金来源有限,主要是保障职工工资按时发放。应缴纳的职工“五险一金”除住房公积金外,都已按时缴纳。目前,市政府正在研究具体解决方案。

 

 

 

2018年6月11日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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