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邓州市湍河办事处
槐树村养鸡场存在问题的查处报告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批信访举报材料,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20075,反映邓州市湍河办事处槐 树村南养鸡场粪污直排污染环境。邓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环保、公安、畜牧、湍河办事处、槐树村委会等部门对该养鸡场进行查处,现将查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5月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养鸡场气味和鸡粪污染,市环保局 5月8日前去调查,因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市环保局于5月9日上报市环境攻坚办,建议组织环保、公安、畜牧、湍河办事处等部门联合调查,但在调查过程中,该场业主失联,导致联合查处工作受阻,市环保局又主动联系公安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取证。经查,该养殖场场名为邓州市德奇养殖有限公司,位于湍河办事处槐树村1组,由尹峰和尹道合两人共同经营,现存栏蛋鸡约5万只,该养殖场无污染防治设施,养殖粪污以渗坑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造成水体污染。
二、存在问题
该养殖场利用渗坑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粪污,造成坑塘水体污染,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三、处理情况
由于该养殖场利用渗坑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粪污造成水体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83条规定,市环保局按程序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养殖,清除外排养殖粪污并顶格处罚,同时,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对其业主实施行政拘留。
四、后督察情况
因该养殖场蛋鸡存栏量较大,外排养殖粪污较多,市攻坚办责成湍河办事处、槐树村委会对所排粪污进行回抽用于土地消纳,开挖新建三个防渗漏周转池,用于暂存粪污。
五、调查结论
以上整改措施将于6月14日全部落实到位,可消除该养殖场对周围的污染。下步,将对蛋鸡进行转场或捕杀,对鸡舍进行拆除,彻底解决污染问题。
2018年6月9日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