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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文〔2018〕154号 关于对张雷同志记功的决定
市政府办公室 2018-08-14【打印该页】

邓政文〔2018〕154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张雷同志记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8年全国打击“全能神”邪教组织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反邪教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根据全国防范处理邪教办主任会议精神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所开展的。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公安局张雷同志被南阳市委防范办、南阳市公安局抽调,积极参与南阳市委对邪教人员的打击和教育转化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对南阳市区“全能神”邪教“12.11”系列案件的侦破和教育转化工作中,缜密侦查,多方取证,首战挖掘出“全能神”组织价值线索20余条,再战又取得了集中抓获12名“全能神”骨干人员,挖掘出邪教组织线索80余条、跨省线索6条,并全部教育转化的突出战果,打破该邪教组织人员“开口难、难转化”的历史特征。

张雷同志在完成对“12.11”系列案件精准打击和教育转化任务中,表现出了勇于担当、连续作战、除恶务尽的优良作风和扎实过硬的案件侦查、高质量的教转工作水平,做出了显著贡献。确保了南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生起同志对“12.11”案件“密切关注,争取一网打尽!”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为表彰先进,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张雷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忠实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务实重干的工作作风,为保证全市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加快丹江口库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7月19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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