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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文〔2018〕225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南阳引丹灌区管理局国有土地划转的
批 复
南阳引丹灌区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南阳引丹灌区管理局关于将张沟水库新征国有土地划转至邓州市引丹灌区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的请示》(宛引局〔2018〕41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南阳引丹灌区管理局张沟水库新征国有土地19.3211公顷(合289.82亩)国有土地无偿划转至邓州市引丹灌区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你局要按规定程序加快办理相关资产的清产、确权和划转手续,并及时办理产权的变更和过户。
此复。
2018年10月26日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