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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文〔2024〕131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邓州段)保护区划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批复
市政府办公室 2024-08-21【打印该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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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

你单位《关于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邓州段)保护区划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请示》收悉,为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邓州段)保护区划内村庄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切实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保障“一渠清水永续北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邓州段)保护区划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二、项目法人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快做好申报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四、你单位要加强与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的沟通衔接,密切协作配合,尽快推动项目实施。

此复。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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