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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住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2022-01-27【打印该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邓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要求,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文件44份,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07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136件、城镇排水、排污排入污水管网许可证4件、建设工程联合验收160余项。设立重点公开专栏,围绕城市建设、市政工程管理维护、政务公开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台的各级政策进行了政策解读。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第一时间明确办理责任科室,规范办理程序,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做好相关材料存档。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对涉及城市建设的重大政策和重点活动,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及宣传解读,认真做好局网站的日常更新维护与监管工作,切实保障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33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有些科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信息量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广,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二是公开难度较大。政府信息涉及面广且量大,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三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有些信息是人民群众想知道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又只能部分公开,宣传解释的工作量很大,特别是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全面。

改进情况:一是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完善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宣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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